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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个懒散的人,做事总是随兴所之,读书亦然。 案头有两书必备,一是《红楼》,一为《聊斋》。在我眼里,这两部书的好处在于不强求一气呵成,随时随地随便翻哪一页都能有个有意思的段子,不用瞻前顾后也一样能读得津津有味齿颊留香。 当然,《红楼》读起来要吃力一点,那人物的每一拍一呼一笑都别有洞天深藏文章。每于这种地方止住,往人情世故的深处里想去,便觉得疲惫而且悲哀。《聊斋》不然,若说《红楼》是千寻古井,叫人凛然生寒意;那《聊斋》则是一线清溪,无遮无拦地轻快流淌。 其实说到骨子里,并非以为《聊斋》有文学史里说的那诸多好处。读中文系后,每每按着文学史的指引读书,得出的结论每每与文学史里的论断分着道走,读到的多不是文学史里评价的好处,自己悟得的好处文学史里总是言之了了。 我看《聊斋》,不过是一部形形色色的无行文人的艳遇史,传说故事中阮刘之余脉。古代皇帝老子有三宫六院,有权势的文人亦可妻妾成群,有钱的文人能深入青楼歌馆狎妓,什么也没有的文人就只好借着一点点苍白的想象力给自己虚构一个个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以自慰了。但是这所有的爱情故事,实际上的格调境界又不高,它是用最小市民的心态,迎合那种又穷酸又没用的小无德文人口味而完成的一部书。 蒲氏一直在以一种玩赏的眼光看着他笔下的爱情故事,而这些所谓的爱情故事,最初也仅仅是停留在性的吸引上。当然,两性爱慕有身体的相互愉悦的成分在其中,但决不仅止于此。否则,人和畜生就没有多大分别了。所以窃心常为时下叫嚣着用身体写作的所谓网络美女齿冷,无论打出多么冠冕堂皇的招牌,这种写作方式本身客观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还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再来看蒲翁笔下的男主人公们,一眼看到腰姿曼妙的女子便心相爱慕,得了一个好脸色就要上脸,急不可耐地动手动脚宽衣解带共枕同眠,先解决了性饥渴的问题再说培养感情。至于这感情能不能培养出来还得另说着,当然始乱终弃者也不在少数,如《窦氏》,典型地诱奸,然后一脚踹开,象扔掉一块破抹布一样。所以收拾这样的臭男人,做的最好的可以说是婴宁。这丫头看起来傻,除了会笑没别的本事,实际上《聊斋》里的女子没有一个赛得过她的慧黠。但在餐桌上众目睽睽之下姥姥眼前云尔痴生欲与我睡觉,叫那色胆横生的猴急小子窘迫得无地自容。这好事想也想了,说也说了,偏偏还要在人前做刘下蕙。不过再想想,这至少证明此人还有点廉耻之心。床第间就那么点事,痛不痛快是参与者自己的隐私问题,比起如今到处拎着在大街上赚人眼球的来还是叫人容易接受的。再有一种臭男人,得陇望蜀,也不掂掂自己的分量就做着美梦想坐享齐人之福。明明家里有个贤淑老婆,半道里有领来个如花鬼妾。有了神仙妹妹,还想着神仙姐姐,不能得逞就甩脸色。去TMD也不瞧瞧自己的货色,“业儒未成,去而就吏”,说白了就是个读书不成气候又去官场上小混七不沾八不靠的小二流子,合该他屡屡偷腥未果怏怏而归。(《萧七》)所以曾读到一个网友文章,他大意是说《聊斋》不过是潦倒文人在意淫花妖狐女罢了。抚掌大笑,深以为然。 《聊斋》很多故事后面都有“异史氏曰”,这写法也由来以久。从屈子文末的“乱曰”到司马迁的“太史公曰”。读“乱曰”,但与屈子同落泪,读“太史公曰”,但觉诚如其言,“异史氏曰”也不乏精当点评,如向杲魂化猛虎为兄复仇,说“然天下事发指者多矣,使怨者常为人,恨不令暂做虎”便觉痛得深切,而多数点评都是用因果轮回善恶报应来解释故事,叫人觉得很无趣。连城本是一个好故事,一悍妇收拾花心老公,偏要在最后来一段前生的宿孽给今生找个因由,真真是狗尾续貂了。 我钟爱《聊斋》的语言,蒲松龄的恩师曾赞他的语言“剥肤见骨”,其凝练可见一斑,挤不出一点儿水分来。更绝的是口语化的人物对白,时时读来如有人亲言于耳畔,自在舒展,言者情态无不具在眼前。婴宁发现有人盯梢,笑言于小婢子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去想那痴生痴状,笑倒。再有翩翩打趣花城娘子多生女儿道“花城娘子瓦窑哉”,端端的叫人忍俊不禁。古人重男轻女,有了男孩云弄璋之喜,意为宝贵,有了女孩一样是喜,只不过是弄瓦了,很不值钱的,花城娘子开起了瓦窑,呵呵,叫人好生烦恼。更兼书里有情有义仪态万方的美女比比皆是,张张书页都是笑语盈盈鬓影衣香,即便有些个须眉浊物孟浪得缠人,到底也还是可笑可怜可爱者居多。自然这书就百读不厌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