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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话 抄 袭
[楼主] 作者:采薇-采薇  发表时间:2004/03/14 21:25
点击:290次

大 话 抄 袭


/采薇


   曾经,有一篇上好的帖子放在我的眼前,我没有抄袭。等别人抄袭完毕发表出来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混坛子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再抄一次袭的机会,我会对那篇帖子说三个字:我抄你。如果非要在在这篇帖子上加一个篇次,我希望是……一万遍。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千奇百怪,无奇不有。古往今来,文人骚客也好、领袖人物也好、平民百姓也好、立身处世都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文坛有这样一件事尤其令众人所不齿,那就是——抄袭!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徜徉在文学艺术殿堂就有这么一群非鸟非兽的人物急吼喉的为自己的名声打造金身。古语说:文人无行,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文人的种种丑行中就抄袭最为龌龊了。


  剽窃抄袭者自古有之,已经说奇不奇,见怪不怪了。小抄大、后抄前、中抄洋者比比皆是。抄袭既然如此可耻,也风险颇大,一经批露更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可是为何总有人顶风作案,更有甚者缕缕得手。文坛如此尚情有可原,因为金钱、名誉使然,这可是真家伙,有价值体现的,为了名誉、金钱惑出老命也要抄袭。可是网络论坛里抄袭有价么?在网络是没有稿费可拿的,唯一能令抄袭者欣慰的也就是帖子上那朵“金花”和帖子后面排着长长的回帖等待贴主的青睐了,这种虚无缥缈的荣誉也能使得万千网民竟折腰?究起原由,无非以下几点因素:


一:伟人抄得,我也抄得。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已经考证不到它的出处了,但是却能被男女老少,文人文盲传颂至今还久盛不衰。原因就是古往今来名人也好,伟人也好都有涉嫌抄袭的案底。名词佳句总是备受人瞩目的,一句“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从李贺开始延续至今,借用者数不胜数。最有名的借用典范就是主席的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了。表面上,主席他老人家整句照搬李贺的原句,无可非议;事实上,从整诗的写作环境中放开来看,主席这句“天”句则起了呈上启下的作用,上;百万雄狮过大江,龙虎盘踞占领南京。穷寇就要紧追,不能学霸王,否则还是难过江。整句就一个道理:变,万事万物瞬息万变,不变是暂时的,变是永恒的,不进则退。无形中诠释了这条亘古通达的哲理,也解释了借古人名句喻今人思想的百变战术。虽说抄袭了古人一整句,可是演绎出来的精神又何曾是古人所能领悟的?


  而今网络抄袭者却领悟不到原创的精神,生搬硬套几句者也罢了,怕就怕逐字逐句改些语法或者人称就信口雌黄的说是自己的大作,更有夸张者大言不惭点击原创者比比皆是。被抄袭最为广泛、最为典型的是一篇题为《泪,滑过你的心迹》帖子,这篇爱情小说早已经被网络传抄的流传遍天下了,还有孤陋寡闻者继续搞这种抄袭节目,美滋滋的发表在论坛上,发表的同时还不忘记点上原创,连题目都不做修改的整盘端上,估计也就是见不多识不广,好不容易看到一好贴子,以为网络就他一人畅游呢,偶尔剑走偏锋抄袭一下。掩耳盗铃型的抄袭!


二:虽使竖子迅速成名。


  文学界学斗们靠真才实学成名,骂派靠锋利嘴皮子抨击名人成名,美女作家靠身体写作出名,那么,有些没才也没本事骂更没身体可出卖的人也想出名怎么办?抄袭呗。掩耳盗铃的时候万一没人经过,没人见过,一篇好的贴子可是金铃啊,足以使竖子迅速富起来成为名人了。现实中做名人比较难,而且名人还有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可是这网络社会就相对比较简单了,原创作者非但不能追究抄袭者的名誉权等,即便想追究了,也无处索赔,网络似乎没有法院这个司法机关能够为作者的权利伸张正义。并且,有些论坛的斑竹对抄袭做熟视无睹状,更为抄袭者抄袭的行径增添了一道保护膜。没人管,谁不爱抄袭啊,不费事不费力的连打字的力气都节省了,大不了兵败陈桥之后换个马甲东山再起,何乐而不为焉。文革小将式的抄袭!


三:彰显才华横溢,沽名钓誉泡MM。


自古只有两种英雄能博得美人心。一种就是骑一匹单骑,拿一把三少爷的剑那种武状元,剑气没有武状元的豪气冲天;另一种就是才高八斗,上天就比文曲,下地就是一温文尔雅的文探花。一般情况下,遇到这两种男人,多半美眉都会花心怒放,即便有个别清高的美眉也会本着以文会友的姿态对这类男人另眼相看。


如今网络世界,玩武的,似乎施展不开拳脚,顶多也就是玩个反恐,但是MM们不喜欢这种幼稚的游戏;玩文的就不一样了,一篇美文出坛,前呼后拥的赞誉致词就差把网络交通堵塞了,什么网络文坛泰斗啊,宝刀不老啊。端的是高帽满天飞,斯文不扫地。抄袭者眼见文采男人独享这种艳遇,岂有不眼红之理,当下为了泡妹妹,豁出去了沽名钓誉也要抄袭,万一泡到的这个妹妹腹中无诗书貌美却如花,那就是拣到宝了。花痴与白吃结合型抄袭!


 


  说来说去胡说了这么许多,用大话的经典名句可以总结为:only you-抄袭 ,only you-抄袭,没本事的人都来抄袭吧!想泡花瓶美眉么,来抄袭吧!只有抄袭才能使你一夜之间在网络出名,只有抄袭才能泡到“非常”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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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鹰男  发表时间: 2004/03/14 21:49 

回复:赞同采薇的观点

你详细分析了抄袭的三个原因

1.伟人抄得,我也抄得。

2.虽使竖子迅速成名。

3.彰显才华横溢,沽名钓誉泡MM。
最后在增加一条,投机取巧的心理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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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诗剑无邪  发表时间: 2004/03/14 21:56 

回复:抄袭:)

当代文人很可怜,有时苦心孤诣地想起了一句诗:“江湖夜雨十年灯”,却谁知古人先咱而写了:)

网上写手更可怜,写着写着就容易默写:)

抄袭,只要不是故意的、刻意的、恶意的,应该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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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4/03/14 22:11 

回复:原因,现象,目的,揭得透彻

 

  薇儿思维敏捷头脑清晰,善杂文!

  不过,我很少看到这种现象。  :)



※※※※※※
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欢迎光临一代天骄>、若云的世界>论坛
[楼主]  [5楼]  作者:采薇-采薇  发表时间: 2004/03/14 22:50 

我也是

前几天发现有人抄袭白衣文帝得东西,才出此感想得。

这种现象不是没有,是姐姐不太舍得离开天骄吧,多出去看看。我所举例得都是有事实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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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6楼]  作者:采薇-采薇  发表时间: 2004/03/14 22:53 

诗剑

看来古诗造诣不浅。

有机会讨教啊,呵呵。

抄袭当然在刑事法庭不算犯罪,民事法庭更不沾边,可是还有个道德法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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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楼]  作者:采薇-采薇  发表时间: 2004/03/14 22:54 

建议

鹰斑竹

把第四条扩充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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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采薇-采薇  发表时间: 2004/03/14 22:55 

回复:西陆争鸣开张了

http://xlzm.xilubbs.com/>

欢迎各位有空去争鸣一下两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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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柏蒿  发表时间: 2004/03/15 08:04 

回复:我这么认为

每一个肯动笔写点东西,也能动笔写点东西的人,内心深处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骄傲的,为自己的语言文字。

一个内心有些骄傲的人,不会轻易去剽窃别人的东西为己有,那是对自己才情的猥亵与践踏。

而那些把别人的东西堂而皇之冠上自己名字的人,无论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都没必要去理会,他们不配。

 [10楼]  作者:风竹雨竹  发表时间: 2004/03/15 23:02 

回复:原来抄袭者为的是这个呀!
大概也是我很少乱转,因而孤陋寡闻,真没发现有抄袭如 采薇——采薇 所说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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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缘落缘生缘, 有缘无缘在修缘, 有缘是缘无缘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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