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偷车贼--恨不起来
文:白马非马
最近忙,竟然很少关注一些社会新闻。那天在学校偶然和同事谈天,却听来一条新闻--局长偷自行车。说真的,我当时觉得肯定是什么人闲极无聊杜撰的假新闻,谁知今天电脑修复后偶然浏览网页,竟在门户网站发现了相关报道和大量的网友评论,随便用百度搜了一下,相关报道竟有7000多条,而且事件报道还是比较翔实的,看来不是空穴来风。
报道说,唐山市某居民小区举报经常发现来历不明自行车,引起巡警重视,后经观察,发现那些车辆属于一位外观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又经蹲守、确认、化妆购买等一系列缜密的侦察,终于破案。犯罪嫌疑人居然是该市某局的戴姓副局长(行政正科级),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据戴某交待,因为工资过低,又加之孩子重病需要大笔开支,先是考虑倒卖旧自行车贴补一下,谁知旧车买起来并不简单,于是铤而走险,变为盗卖。于是,副局长偷自行车这本来该是天方夜谭类的故事就被他一手制造了出来。
对于偷自行车的人,我可以说恨之入骨,太座就曾经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丢两辆,害得我两次去派出所报案。按理说两辆车子也价值有限,而且找回的几率几乎为零,我报案的目的当然也就不是心存侥幸,一个原因是希望引起公安部门重视,从而敦促他们加大力度改善社会环境,另一个原因是也怕万一窃贼骑我们的自行车作案,到时无法说清。我绝对不算高收入,偶尔丢上一两辆自行车也还不至于威胁到衣食住行等生计问题,但还是感到非常不舒服,用本地话说,感到的是癞蛤蟆落到脚面上,不咬人,但硌盈人(肯定不是这两个字,只是模拟发音罢了,意思是招人讨厌,让人恶心)。可是,看了这条新闻,对于这位特殊的偷车贼,我却感觉不到仇恨。这并不因为他远在唐山,不会偷到我头上。甚至,我也阿Q地想,但愿偷我们车的两位也是领导干部,那样我将不胜荣幸之至。这样说并不是我犯贱,而是真实地感到,那戴姓副局作为那么大的领导干部,竟然被生活所迫要沦落到成为偷车贼,虽然不能说让我油然起敬,确实还是让我对他突然就生出了莫名其妙的好感。站在法律角度看问题,他多次偷车,当然触犯了相关刑律,同样会伤害百姓。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领导干部,他没有像许多贪官污吏那样动辄贪污受贿成百上千万,而是选择了冒也许是更大的风险去偷区区百八十元的自行车,或多或少地说明,在为官方面,他应该是清正廉洁的。总有一个感觉,那些大贪们才是强盗,而戴某这样的还仍然是仆人,可惜是个偶尔会偷嘴的仆人。在世风日下、腐败丛生的今天,他却为了给孩子治病而放下身价去干这样卑贱的勾当,本来,我也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国人,这次却真的不大以为他是偷盗上瘾或心理变态,反而觉得其事迹甚至可以用可歌可泣来形容了。
曾经听一位进去过的朋友介绍(突然意识到我竟然有几位这样的朋友呢),说是在局子里的时候,最让犯人们看不起的是强奸犯和小偷,因此这两种原因进去的人也自觉卑微,抬不起头。没机会去体验,也只好姑妄言之姑听之,可是,凡是都有例外,从网友们对戴某的遭遇所表示的同情看来,我感觉完全可以设想,他进去后,大约不会受到歧视,反过来,很可能会赢得"难友们"的尊重。
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过去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在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照此推论,戴某进去是在所难免的了,尽管许多人感到惋惜,有的人计划捐助他给孩子治病,过激的甚至说该让他升官。具体他将面临什么样的惩治,目前还不见分晓,无论如何,我都在这里祝福他,抓住机会,好好学习,争取变得聪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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