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吉林市关工委法制安全宣讲团团长陈忠革 作为一名老党员,2003年从吉林冶金建设公司退休后,他全身心的投入到普法工作中,把法律法规,送到机关、送到厂矿、送到学校,送到社区,每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他第一时间,深入基层,主动宣传,他就是被人们亲切称为最受欢迎的草根宣讲员——吉林市关工委法制安全宣讲团团长陈忠革。 多年来,他退而不休,把全部时间用于刻苦钻研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始终把有效宣传党的政策法规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靠的就是一种坚定的理想和信念。 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是我的责任。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他自带手提电脑、投影仪到网吧为网吧的老板讲了题为《学习贯彻〈网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确保网吧安全》的安全课。2013年应都市110电台邀请他到《松江潮声》周末聚焦节目直播间讲了《网吧安全》,为市文化局举办的“网吧、酒吧、娱乐场所负责人培训班”讲了题为《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做好安全管理 确保网吧安全》的安全课,结合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 死亡24人,受伤13人,烧毁台式电脑41台和深圳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烧死44人的教训做好安全管理,确保网吧安全,通过课件、案例录像,联系网吧实际,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讲解,使老板们和工作人员深受教育,纷纷表示一定管好网吧,确保网吧的安全。 孩子的安全成长是我的任务。为了配合学校安全教育,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日,为了协助学校搞好安全教育工作,他携手丰满教育局出版了图文并茂的口袋书《我学会保护自己了》,发到中小学生每人一册,深受欢迎。在他的提议下,丰满区成立了“安全进校园”讲师团并任团长,总结了《学生遇到危害十个怎么办》的法律讲稿,为40个学校和社区讲了98场,近5.5万人听了课,还以案说法,讲解有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列举校内外发生的安全方面的案例,通过讲座可以让学生从小树立安全意识,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受到师生的好评。这一场场别开生面的安全课,让在座的中小学生听入了迷,不仅学习了安全知识,树立了防范意识,还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 同时,每次讲座不仅普及安全知识,而且每次根据不同的学生,不同的年段,怎样预防,各有侧重,如预防拥挤踩踏、校车安全、火灾事故等确保生命安全的方法,结合案例,图文并茂,深受欢迎。 社会安全是我的方向。它不仅关心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且时刻不放过任何一次安全教育的机会。今年吉林省连续发生两起特大事故,为总结吸取事故教训,他深入到机关、企业,重点讲《安全生产法》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企业的主体责任等,分别为松原、乾安、长春南关、双阳、朝阳、延边、珲春等政府宣讲,又深入到长春递宏鑫、华翔、吉林大禹、富源采石场等企业给他们建立了14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文化走廊,帮助企业抓了基础工作,深受欢迎。 2013年 7月1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大《意见》宣传贯彻力度,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宣讲团对《意见》进行宣讲。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安监局《意见》宣讲团一行3人,于8月12日至9月6日先后到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山、通化、辽源、白城、延边等地区进行宣讲。博得了听众的一致好评,会场内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很多听过他讲座的人都觉得时间太短,没有听尽兴,希望他到当地结合实际作更深入细致的讲解。 年近7旬的陈老师,不仅活跃在普法安全教育上,而且还结合节假日、重大活动,从党史、党课讲到学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从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讲到中国梦,没有他不讲的内容;从政府机关到厂矿、学校,从城市社区到乡镇农村,从小学、中学到大学校园,从白山黑水到松花江畔,没有他不去的地方,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 从“四五“普法到现在,他义务宣讲800多场,听课人数10万多人次。他一直在无怨无悔地付出着。 由于成绩显著,2005年被市政府评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被省政府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被吉林市政府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2007年9月被市政府评为“老有所为标兵”; 2008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被省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被共青团吉林省委授予十佳辅导员; 2010年3月他领导的吉林市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所被吉林市政府授予十佳维权岗; 2011年6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被评为《平民英雄》普法大使; 2012年10月12日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感动江城人物”老有所为之星;被省老干部局评为2012年度省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先锋岗; 2013年1月被市关工委评为2012年度法制安全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吉林市昌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十佳乐于助人好公民;被吉林市老科协评为振兴江城先进个人;被吉林省老科协评为社区服务先进个人。 最后我用陈老的话结束全文:“对我来说,群众需要,就是我最大的幸福;群众期盼,就是我最大的力量。人老了,但我依然有个信念,就是在法制安全宣传的道路上永不停步,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让生命因法制安全宣传而精彩,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再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