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上的同学就药家鑫事件进行了专题讨论,教育的功利性和法律的纯洁性成为两大主题。学校和家庭教育究竟是要培养一个更符合社会规范还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孩子?但没人问过孩子自己究竟想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从小学到大学,一步步早就被规划好了的,只需要按部就班,而孩子在这中间逐渐失去了属于自己的思考。 药家鑫,个人悲剧?教育悲剧?社会悲剧?人们口中的坏孩子,在他成为坏孩子之前,也许他也是个好孩子,或者他也曾有过想成为好孩子的渴望。语文教育学认为每一个学生都是爱老师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当今的快餐文化同样赋予了老师更高的使命和责任。好学生的标准是不是只有成绩?一个老师可能会为学生成绩的好坏投入很多的关注,可是很少有老师会为学生心灵的成长投入更多的关注,从这个角度我们是不是可以说老师的功利主义造就了孩子的功利主义?即只注重成绩的升降。社会的功利主义造就了父母之间的盲目攀比,孩子则是他们攀比的牺牲品,为了他们的虚荣心而不得不学这学那,或者不得不过早地成熟。 当然,父母也有自己的无奈,毕竟没有谁愿意让别人觉得自己无能。很少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可是我们同样地怀疑,孩子究竟是作为一个独立体存在还是作为父母的所有物而存在?老子在《道德经》里提出的"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至今仍给我们以极大的警醒。孩子既然是独立的个体,那么对于孩子的生长,父母更多的应该是对孩子的引导,而不是横加干涉。如果是作为所属物而存在,那么父母能看管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吗?中国自古以来便有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观念。可是难道只有经常干预孩子的生活,才能让孩子意识到你是我的孩子,你以后是要孝顺我的?难道一个独立成长起来的孩子,他就不会知道你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亲了吗?也许在他跌了然后自己爬起来的过程中,他也会开始知道父母的艰难。一个能够理解父母,然后学着体贴父母的孩子,他会成为一个不孝顺的人吗?他又会成为一个漠视他人生命的人吗? 关于法律,既然它是国家的根本,自然应该有它的权威,有它的纯洁性。药家鑫值得人们同情,可是他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国的宪法早就明确规定了杀人者是要偿命的。如果宪法都可以随意的改变,那么以后还会有谁来尊敬它,来维护它?我们更多的是站在药家鑫的角度思考生命,可是从那位无辜惨死母亲的角度来思考,难道她就不值得别人同情了吗?她也还有一个很小的孩子,她的孩子在他的成长中又将承受多大的悲伤。我们又有没有想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