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诗这样祭奠顾城悲苦的灵魂:/那一天落山风吹过海洋/那呜咽声仿佛年少月光/有多少人会打开窗/有多少人痴痴地望/那么蓝的月亮/那遥远的月亮/月亮?/ 顾城把月亮看作生命陨落的预兆:他说/看到那么大的月亮/我知道我要死了/,他还说:/心呀心/疼啊疼/天涯海角天涯海角任飘零/,他又说:/好秋天/真想家/片片灰瓦/新喜鹊/老乌鸦/树树落花/城没了/路没了/不能喊妈/——这些绝望的诗行,引领我们走向诗人灵魂的深处。 什么是自私?什么是极端愚昧的大男子主义?顾城的诗歌是永不褪色的文学典藏,如果因为他杀了人又自杀就否认他存在的价值以及他的诗歌的价值,这个世界上应该被诋毁的文学家将无法点数,而更多的政治家则是用成堆的头颅奠基权利的辉煌,更多的宏篇巨著是书写在冤死的哭泣的白骨堆上,这可是如何理解呢? 更可笑的是关于鸡的故事:看看北京城里横行霸道的狗们是如何超越了人的地位,就知道顾城应该有养鸡的自由。诗人有自己的家园,他没有放养鸡,他的邻居可以养的动物他不许养,这不是太可笑了吗?假如我现在要求楼里的居民把狂吠的狗赶出去,我才是极端自私的,而顾城没有去卖或者吃掉那些鸡,这当然也是他可以选择的事情,难道把鸡全杀掉就是自私的表现吗?怪哉。 顾城是朦胧诗的代表诗人,他的离开的确宣告了一个诗派的发展进入了衰败期,但是我们看到的是:现在没有诗歌了,正如徐敬亚所说:“再也不见人们会被一句诗感动得泪留满面,那是个多么美好的时代。”这是中国诗歌的悲哀。 屈原作了《离骚》后,怀沙而死;李白斗酒仰天长叹,落水身亡;还有海子,海子为幻灭而死—— 至于死亡,生命是自己的,拥有或放弃,那也是诗人的自由。说到杀人,其实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既然顾城那样自私,为何妻子不离他而去呢?她有这个权利更有很多次机会,至于英子,她利用了顾城后又抛弃他,这也是事实。前者的痴迷和后者的依恋,只能证明顾城具有魅力并不是极端地自私,否则,就说明真正愚昧的是女人。 不写了,诗歌是诗歌,这对,因为顾城的诗歌超越了时空,所以他站在朦胧派诗人的前列并没有错,这是谁也更改不了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