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中学发生一起自杀事故,该校一名16岁的女生小玉(化名)因被同学和老师误解,留下一封遗书后服下农药死在学校的宿舍内。原来,小玉的同学丢了3元钱,另一名女生正帮她找,正在这时,小玉吃着刚买的零食走进教室,两名女生便怀疑钱被小玉偷走,并且已经买了零食,小玉觉得很委屈,便告诉了老师。结果老师的回答是:可能就是你偷的!连自己的老师都不相信自己,小玉觉得又委屈又伤心,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写下一封信后服下了巨毒农药,死在学校的宿舍内。 得知此事后,小玉的家人找到学校要为小玉讨个说法,十几个花圈堆在学校门口,小玉的尸体就放在老师的办公室内,最后经过法院调解,两名女生和小玉的老师各赔小玉的家人十万元,总共三十万元。因为3元钱引发一起悲剧,赔上的是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三十万元钱,以及四个受害的家庭...... 通过这件事再一次给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不仅是学校的老师更是我们家长,首先我们说死者小玉,因为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误解,就选择了用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洗涮自己的冤屈,当然老师和同学盲目草率的怀疑小玉是不对的。但是,小玉的做法同样是不应该的,除了这个选择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向老师、同学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被冤枉的,用其他方式一样可以证实自己的清白,而小玉的极端做法同样显示了她自身存在的问题。 这也是现在许许多多的孩子存在的问题:自尊心太强、不允许别人冒犯、承受能力太差,一点委屈、一点打击都承受不了。同时也反映出了父母的教育存在的弊端,从小对她百依百顺、说一不二、娇生惯养以致小玉长这么大从不为别人着想,也不为父母着想,心中想的只是自己,只要自己愿意、只要自己痛快,根本不在乎父母以及别人的感受。如果小玉能懂得换位思考,能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去想一下,当自己死后父母的感受,她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当这件事发生后小玉的父母也许会恨那两名女生和小玉的老师,没错,他们是有责任,但作为父母同样负有间接的责任。如果不是父母为小玉培养了这样的脾气性格,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作为父母一定要警醒,以此为教训千万不要娇惯孩子,把他们当皇帝一样伺候,更不能给他们养成不好的脾气性格。 再者,作为老师要对每一个学生负责,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身为老师就要把每一个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爱护,而不是在没经过调查没有确凿的证据时信口开河,盲目草率的下定论,随意的去把一个罪名安在学生的头上。如果她真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样毫无理由的去怀疑她吗?如果真对学生负责的话,不但不会轻易的怀疑自己的学生,而且要制止那两名女生对小玉的怀疑,直到查明真相找出证据才可以下结论,所以说,发生这样的事也源自于老师的失职。 不管前面提到的父母的责任,还是老师的责任,这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丢失的那3元钱,也就是说,真正偷走钱的人才是最大的责任人,如果不是因为他偷走了那3元钱,同学们就不会怀疑小玉,小玉也就不会自杀,老师和同学也就不用赔偿小玉的家人三十万元,其实小玉和她的同学、老师都是受害者。因为有人偷了三元钱,结果伤害了四个家庭,损失了三十万,还赔上一条人命,并且给两名同学和老师造成一生的心灵伤痛。 这四个家庭所蒙受的损失和伤害是看的见的,那个真正偷钱的人虽然没有被查出来,在对小玉家人的赔偿中也没有他的份,但是他的罪过是最大的。尽管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但是苍天绝对不会放过他。他偷了三元钱,按法律来说这并不是大罪,甚至够不上判刑,但是这件小事引发的结果却是严重的。俗话说,上天必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他做了这件事之后不会马上受到上天的惩罚,如果仅仅按他偷了三块钱来惩罚他就太便宜了,所以上天不会立时报应他,为的就是等待他做事的结果,以便给予他更公正的审判。 也许将来等他遇到上天的惩罚时,会纳闷觉得自己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其实这件小事引来的结果所要受到的惩罚就够他一辈子受的。所以我们周围经常会遇见这种情况,一个人平时为人很老实,报应却不好,也可能就是因为不经意间做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恶却引发了巨大的、严重的后果,因此他就要承受上天按自己做事的结果所给他的惩罚。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千万别做,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做的一件小事会引发怎样的后果,所以一定要谨慎自己的言语行为,三思而后行,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你身后将要发生什么那是个未知数,你不可能预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谨守自己,把握好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