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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明日就要上班 下一主题:一路同行(天骄日记2009.05.03)
一字千金的悲剧
[楼主]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2009/05/03 19:47
点击:410次

    
    
    
    听说,深圳有位陈先生与电业服务行业有纠纷,一连打了30多场官司,一审败诉。败诉后的陈先生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一栏中,只写了一个字"操"!结果被法院判处拘留十五天。
    
    拘留十五天的概念是,被拘留人将失去十五天的人身自由。拘留十五天的价值是,最高人民法院4月9日公布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为111.99元,如果福田法院的决定有误,这个"操"字可以折算成赔偿金1679.85元。
    
    这就是现代版的"一字千金"。当然,如果陈先生是个富豪,日进斗金,也许不止这个数,还许不会有这个数;如果陈先生是个穷光蛋,十五天他也绝不会挣得到这千金,也许这十五天他还会吃得比自由时饱一些。
    
    本来如今追究陈先生与电业部门的官司内容已无关紧要,30多场官司已经说明了陈先生的执著,他认为自己是对的。这30多场官司绝对算得上一场精神马拉松,铁人也会磨得溜光锃亮,更何况是个人?
    
    30多场官司,肯定要有三十多篇诉状,三十多篇诉状,肯定要有三十多个"事实和理由",这三十多个"事实和理由",法官们肯定看了不止30多遍。陈先生在第N次上诉后不耐烦了,就用了一个简洁的汉字"操"取代了所有的"事实和理由",如此,后果严重了。
    
    这个"操"字何以份量如此之重?我没见到陈先生的诉状原件,但见到大家都用了这个"操"字,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叫孙子查了《新华字典》,因为《新华字典》在中国最普及,妇孺皆知,叫孙子去查,一是让孙子知道这个字很重要,曾经是中国汉字里最贵的一个字,二是叫孙子记住,这字很贵,轻易不要读出来,尤其不要写入中国的法律文书里,不然会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孙子告诉我,"操,一声,含义有6项:1.拿,抓在手里;2.拿出力量来做;3.从事,做某种工作;4.用某种语言或方言说话;5.操练;6.行为,品行。"如果单就这个字的表面意义来看,陈先生没错,更不会触犯法律,也不会如那些法律界人士说的"侮辱司法人士"那样。据此,陈先生如果力争,会打赢这场官司,这个"操"字就真的值了千金了。
    
    那么,现在为什么同样一个字却让陈先生失去了价值千金的十五天自由呢?根据中国人的习惯,法官先生一定是犯了主观臆断的毛病,或者说母语功夫欠佳,或者说平时里常把此词作彼词。根据法官先生定的罪名"侮辱了司法人员"推断,法官先生一定是把"操"当作了"肏(cao,四声)"。
    
    若说此"肏"字侮辱了法官同志,这是一定的。因为从语法意义上讲,此"肏"是及物动词,有性攻击嫌疑,即使没有实施性行为,但已经具备了性攻击倾向。如果是这个字的话,陈先生这十五天的拘留不冤,这千金丧失的也值。
    
    可是事实是"操(cao一声)"与"肏(cao四声)"风马牛不相及,如果是误读,诉状绝不会是有声读物吧?只能是法官先生根据自己的经历来误解了,以为此"操"就是彼"肏"了。到底陈先生是将此操当作彼肏去误写了呢?这只有陈先生知道,证据也只有在陈先生的脑袋里找得到,别的都是强加。这样,法院应该依据国家赔偿规定赔偿陈先生111.99元X15=1679.85元,"操"字的一字千金,就实至名归了。
    
    退一万步讲,即使大家都将此"操"当作了彼"肏",怎么就断定了陈先生是侮辱了司法人员呢?其实按汉字的用途来讲,这个"操(按法官先生的理解应该是‘肏')"字,是很多地方的方言,北方最流行,通常是用作语气助词或叹词,很少用作实词。从陈先生的诉状来看,他是单独使用了这个词,应该说是只表达了一种语气或者抒发了某种感情。这种语气也许就是陈先生对这场马拉松式的官司的极度不满,对法律对垄断行业的无能表达的一种无奈情感呢!北方人可是经常用这个词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和无奈的,用这词的时候,他们中的任何人可都没有法官先生的想象力那么丰富,他们不会真的按照这个词的法官想象意义去实际操作的。
    
    如果,"操"可以拘留十五天的话,那么,一字千金的词还会有:
    
    靠,避讳"肏"字的发音,后起之秀。
    
    日,鲁地方音,含义同"肏"。
    
    整,东北俗语,由整人义延伸为"肏"义。
    
    搞,北方俗语,一些社会人常用,也具有"肏"义。
    
    上,全国通用,源于港粤,直接表达"肏"的含义。
    
    ............
    
    用错一字,不仅失去千金,更失去人的尊严,人的自由。
    
    2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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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鹰男  发表时间: 2009/05/03 20:41 

有冤嫌疑。
用错一字,不仅失去千金,更失去人的尊严,人的自由
这不是法的错,是人为:)
问好遥想兄,节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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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我是鱼乐  发表时间: 2009/05/04 19:11 

慎言,慎言啊……晕死,那 俩字,有没有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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