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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商标门事件之我见
[楼主] 作者:归程  发表时间:2009/04/15 18:33
点击:632次

  一篇始发于人民网,由该网记者王君平采写,标题为“专家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 称其误导消费者”的文章,一夜之间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首页或相关版面的醒目位置,截止本人发稿时,十几个小时内的转载量近四万次(GOOGLE结果显示),大致覆盖中国几亿网民(个人估计)。

  该文章大意是:一家名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机构13日下午在京举行了一个《烟草企业不应利用烟包信息误导消费者》研讨会,指出企业打出“中南海”这样的“驰名商标”,会使人误以为代表党和政府向公众推荐危害公众健康的烟草制品。无论从关怀公众健康、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或维护法律尊严考虑,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都是十分必要的。并已委托某律师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第1066772号“中南海”商标的申请,该律师在现场宣读了申请书。(详见互联网)
                 

  为什么是“中南海”?看了这篇新闻后,这是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

  我们先来看一下专家们的撤销理由:……中南海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庄严驻地,是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神圣场所,以“中南海”作为商标来推销一种危害身体健康的商品—烟草,会让人对该品牌的卷烟产生“受中央国家机关认可”、“权威”、“高品质”等错误印象,这不仅有损于中央国家机关的尊严,而且还误导消费者……

  实际上国内很多知名品牌的香烟都存在这种情况,比“中南海”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人民大会堂”(营口卷烟厂出的)、“紫光阁”(天津卷烟厂出的)等;完全代表一个城市的“北京”、“玉溪”“南京”、“石家庄”等;再比如代表中国旅游形象的“黄鹤楼”、“黄果树”、“石林”等等,实在是不胜枚举!如果按照专家们的逻辑,这些商标是不是全部都得撤?

  无独有偶,2008年11月12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在参加一个控烟会议时对“中华”香烟也做过一次关于国内国外两种包装的批判,只不过没有这次猛烈!实际上,这是我国烟草产业的一个惯用做法!然而,仅仅在事隔五个月之后,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把矛头指向了“中南海”,虽然这回针对的是的商标,但这两个品牌又同属于上海烟草集团。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篇新闻稿?这是我想到的第二个问题。

  我实在没想通这样一篇牵强附会、毫无新闻价值的稿子怎么会被各大门户网站一眼相中,并摆到首页或重点页面(如果说他们缺新闻,那可才真叫——鬼才相信了!)。

  大家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翻看一下“中南海”的历史,“中南海”是1971年以“中央领导特供烟”身份诞生的烟草品牌,1994年至2001年,北京卷烟厂(2003年与上海烟草战略重组)一共注册了6件“中南海”商标,编号分别为1994年6月16日的第808264号、1996年6月11日第1066772号、2000年12月14日第1694505号、第1694506号、第1696594号、2001年11月19日第3020741号。

  众所周知,如果要想撤销北京卷烟厂的“中南海”商标,应当对6件商标全都提出撤销申请,才能真正制止“中南海”商标的使用,但该研讨会的专家们只拟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第1066772号商标,这个举动估计要笑掉业内人士的大牙!当然,如果他们的目的并不是真正想撤销“中南海”商标,就该另当别论了!

  关于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疑问。
  毫无疑问,不管通过什么手段,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真火了,这个民办的控烟组织(现在媒体这么称呼)火了之后会做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写的到这儿的时候,我翻看了一下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官方网站,没想到,除了两条组织相关培训的信息外,其它栏目空空如也,不过,在“中心简介”里有这样一段话: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是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第一任院长陈春明、第三任院长王克安、原卫生部科技司司长肖梓仁和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轻企业家吴晓东共同发起,一个按新思路、新机制、新运作方式组建的民办科研机构(请诸位注意,是科研机构,详见其网站)。既然这个单位既不是非盈利性组织又不是公益机构,更看不到一点专业控烟机构的影子,那么我只能把它日常的业务理解为市场经营行为了。
  抛开国家商标局会怎么对待这起撤销申请,现在我们可以回头想一想,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高调炒作行为究竟是不是经得起推敲,是不是出师有“名”


本人统计数据:

2009年04月14日08:49分笔者做了第一次搜索统计:

搜索关键词:专家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
百度新闻标题搜索结果为79条,网页搜索结果为:1050条
GOOGLE网页搜索结果为:2550条
转载网站特征:国内主流门户,其中仅QQ.COM的网友评论就已达到3929条。
版面和推荐形式:
1.以腾迅、网易、中国新闻网为首的门户网站,用首页进行了重点转载(其中腾迅以QQ迷你首页的形式)
2.以搜狐财经(今日焦点)、新浪新闻频道(首页)、中国网财经频道(财经要闻)、新华网地方频道(加粗标蓝)为首的门户网站用频道首页的重点位置做了转载。
3.以新民网、华商网、南海网、红网、华龙网等地方门户为首的网站用相关频道进行了转载
根据百度新闻搜索结果显示, 新浪网是最先转载该文的网站,时间是14日00:02分。


2009年04月14日09:38分笔者做了第二次搜索统计:

搜索关键词:专家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
百度新闻标题搜索结果为106条,网页搜索结果为:1203条
GOOGLE的同标题搜索结果为:4651条
转载网站特征:全国性主流网站、财经门户、地方门户,并有逐渐向二线城市门户网站扩散的趋势。
备注:新浪网开展了针对“中南海”商标是否应撤的主题投票。
搜狐网第403期“搜狐侃事”用专题的形式与网友开展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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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我是鱼乐  发表时间: 2009/04/15 19:40 

炒吧炒吧,越炒越香,也终会焦掉苦掉。俺知道,炒货营养价值欠佳
 [3楼]  作者:鹰男  发表时间: 2009/04/16 17:31 

要撤就全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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