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表示,教师安全需要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切实保护,还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是啊,这不是教育。 请看: 10月4日山西朔州课堂上,被害的老师郝旭东被连捅四刀,家境贫寒,才华横溢,曾考中两所学校的研究生,创作发表了20余部小说和剧本。 10月20日早上6时24分左右,廉江中学校长黄兆峦,从家步行返校时,遭不明身份青年歹徒行刺,两大腿被捅了5刀,伤及大动脉,失血过多,院方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21日中午,浙江丽水缙云县一名31岁的中学女教师潘伟仙,和学生一起出门家访,第二天晚上,被害老师的尸体在山上被找到。 10月28日晚上6点40分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在上课前,被一个手持菜刀冲入教室的人向右颈部砍去,共砍两刀,随后不治身亡。 2008年5月18日早上7时左右,无锡市一小学门口一名年轻女教师身上被捅数刀后又遭割喉。 2007年6月29日晚上成都理工大学女老师赵晶被材料化学学院学生杀死在厕所里。 2007年 6月6日晚,湖北省安陆市一中高二年级班主任王小平在学校教师宿舍内被班上学生人残忍杀害。 2006年9月20日《南方都市报》披露,9月12日晚,湖北天门市育贤外国语学校宿舍楼里发生了一件令整个学校震颤不已的事情,高三(6)班学生徐超杀了前来查铺的班主任老师刘泽洪。 2005年11月11日,一位年富力强的校长,在家访中,被丧失理智的家长当场砍死。 2004年11月2日,长沙河西某高校外语老师陆某被她的学生奸杀出租屋内,悲剧令人震惊。 上述弑师案,足以显示教师的生命权正受到来自学生等方面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生命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足见问题的严重性。同样作为教书匠,本人也不可能做到见怪不怪,而是难免兔死狐悲。 面对于校园暴力事件、教师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事件频频发生,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保护老师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 其实,作为教师,我们并没有把自己的行业想象的多么光荣和高尚,而是一种饭碗而已,从事任何行业都有该行业的职业道德和基本要求。教育与其他行业一样,也有自己的特殊性,那就是要与人打交道,而且是与心智还没有完全健全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有各种舆论监督,要面对的对象往往又都是号称小皇帝的独生子女,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曝光为体罚学生,个别教师的行为又往往作为一顶帽子被扣到所有从教人员的头上,再加上学校要升学率,家长要成绩,教育有自己的条条框框,这个行业其实真的很不容易。 难怪自古以来就有:"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教书,乃文人末路"。其实我要对同行说,我们从事的行业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稳定、旱涝保收,也同样有着行业风险,甚至有时还有着生命危险,上述血的事实,不就是铁的事实吗! 那么,如何才能找到最佳方法,既不辱没教师称号,又能保护自己及自己的家庭免遭伤害呢?没有!也许有关部门会想出更好解决办法,就不是我们普通教师可知的了。同行们,我们很危险,大家保重! 然而,思前想后,谁来关注教师的利益?难道教师真的只是保姆吗?难道在社会上属于知识阶层的教师,只能靠带几个学生来提高自己的收入吗?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到教师心地纯洁善良,不再只是为稻梁谋,为生活谋!!什么时候才能让教师能安心于工作?什么时候当老师不再是一种耻辱和受人嘲笑的职业,真正成为成为受人欢迎的职业,那时中国就有希望了,中华民族也就真正有希望了!! 正是因为缺乏保护教师生命权的法律规定,既然教师有权保护学生的安全,那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应该保障教师的安全?对此,最好要由法律来回答,为此,我希望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入"保护学生安全"条例的同时,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也加入"保护教师安全"的条例。 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学校不再是求取知识的一片净土--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尴尬"?被人称为"杨不管"的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杨经贵老师给出了答案。"以前的学生不听话,你就是打他两巴掌都没事,近年来大部分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平时缺少父母的教育,家人对其娇生惯养,让他们养成一个"惟我独尊"的性格,更有叛逆心理,容不得别人的批评;还有些家长过分袒护孩子,老师言行过激一点,就会遭来谩骂或拳脚相加,造成老师想管不敢管的局面。"我想,杨先生此话道出了当今教育的弊端所在,也彰显出教师的尴尬与无奈! 同时,我们国家的教育政策一边倒,学生可以侮辱老师、家长可以打骂老师,但老师却不敢惩戒学生,有时连正常的批评教育都无法开展。在权利保护上,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却是一无所有,碰到品质极端恶劣的学生,老师是绝对不能管的,否则就要遭到报复--难道以上教师不是因为"多事"而丢失的性命吗?! 笔者在想,倘若"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的说法来得早一些,倘若也写进了法律条款,倘若社会重视教师,家长尊重教师,学生尊敬教师,也许就不会有以上教师命丧黄泉这样血淋淋的事件了!事实说明,学生"弑师"案绝不仅仅是教师的悲哀,而且是教育的悲哀,更是国家未来的不幸!恐怕需要人们好好的思索,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