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这个字值得揣摩,你不能说它"无所指",也不能说其是"泛指",但深究它到底指谁,很可能是"一头雾水"。如今媒体不时使用"某"字,一方面是因为有的人甭管有理没理,只要曝光触及其利益,他就先告到法院再议。另一方面,有的问题、有些事很"敏感",如果特指挑明,有可能被"封杀"。舆论监督看上去是块不错的挡箭牌,但"无冕之王"终归没有实权,顾及一些记者曝光后遭遇打击报复,媒体使用"某"字何尝不蕴含一种无奈?相对于媒体,公权机关显然"有冕",可是,一些公权机关也学会"打太极",这倒未必是其没有彻查,而是因为其中要么存在利益瓜葛,要么怀有"丑闻不可外扬"心理。 例如:每一次重大问题发生后,我们常常听到"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可实际情况却是,一些人总觉得"别人出事属于倒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陕西"周老虎"千名处级干部整风会上,一些人呼呼大睡。一次次打击官煤勾结声势颇大,但矿难事故还是屡屡发生,权力之手总是若隐若现。这就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常规监管体系与司法执行存在重大隐患,对一些问题是以"不出事"、"不曝光"为默许前提。这同样告诉我们,高层领导的"针对性"震怒,未必能镇住一些基层领导"泛化"的侥幸心理。除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之外,我们的权力约束架构显然还需要更多的"探雷器"。反腐败、反渎职更始终是确保执政能力建设、巩固社会公信力的底线前提。 因此,目前的政治体制就这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结成一张关系网,它限制个人自由,同时又为网内成员提供许多有形与无形资源。中国社会不崇尚个人隐私,任何人要超越这张网不可能,但谁要出了事,这张伸展通达的网,也为他提供保护和依托。 请看:有些有"眼光"、很贪婪的人"放长线钓大鱼",在年轻干部身上打主意,实施先期感情投资。广州的案例表明,有43.8%的行贿人会对目前虽未掌握大权,但前景看好并今后可为我用的年轻干部"投资"。他们投入的是金钱,培养的是感情,等待的是利益。这有点像春秋战国时代的"养士",有点像市场上的"买期货",也有点像赌场上的"押宝"。这种先期感情投资很厉害,也很危险,它容易使黑金和政治挂起钩来,使奸商、黑恶势力和权力沆瀣一气,使一些为富不仁的"富大款"、"黑大哥"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强力部门"有了代理人,犹如猫鼠共舞,恰似狼狈为奸。 同时,有些"年轻干部"花钱买官,自然心术不正,行为不端,有私心,有野心,主动找上门去,交"江湖朋友",寻"经济基础",谋划"远大前程",争取"更大进步"。有些年轻干部之所以被人家像"士"一样养起来,像"期货"一样被买下来,像"赌注"一样押上去,往往并非被动的,而是主动的,或半推半就的,是本人自觉地接受了被"养"、被"买"、被"押"的命运。倘若自己心底无私,洁身自好,"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这是常识。 比如,同样是官员开会打瞌睡,在甲地立刻丢官,在乙地只是做出"深刻检讨";相对于中秋变端午的"笔误",对收费站的错误回复"性质"更严重,但后者却对错误持无所谓态度。这之中,是否启动问责、要问责到什么程度,上级领导的态度往往是决定性因素。也正是因为没有统一的制度性问责规范与标尺,问责对老百姓而言,似乎成了对官僚风作的"解气发泄";对官员则成了"谁撞上枪口算谁倒霉"。所以才有人说,现在的问责还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我想说的是,路总是人走出来的,从来不会先有路后有人走。如今的一些问责的确存在主观与"量罚"不确定性,但总比以前很少有问责要好。 人们不禁要问:具体问题为啥具体经办人不管?问题为啥只有找领导才能"尽快解决"?关键还是在于权力,在于当干部特别是当领导大有"好处",也在于有人忘记了为谁掌权,为谁用权。其关键是我们的管理机关有没有决心与毅力"刮骨疗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