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欺骗》
文/四川辣子
玫兰、安雯、况达、光耀是多年的好友。从高中时起,这四个人就形影不离的。读大学时,个性活跃的玫兰和乐观风趣的光耀成了一对。内向文静的安雯和沉稳内秀的况达成了一双。
原本以为这样的组合由“佳偶天成”四个字开始,再用“百年好合”这四个字结尾,便可以成就两段美满的人生。怎奈出了校门,状况就全变了。
玫兰长得漂亮,追求者众多。在读书时玫兰已习惯了被人追逐的情形。那时,玫兰眼里只有光耀,光耀象个保镖一样,时刻不离玫兰左右。可上了班,光耀有自己的事业要做,再不可能象在学校那样与玫兰形影不离了。玫兰倒也乐得自在,今天和这个同事去吃烧烤,明天与那个客户去涮羊肉,后天又与几个小姐妹去逛街购物或跳舞蹦迪,节目丰富多彩,空闲时光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的。
安雯与况达看起来象提早步入了婚姻的城堡一样。一个翻翻杂志、学学英语,另一个埋头看书准备工作满两年后再去报考研究生。直到有一天,安雯无意间问况达:这么辛苦考研为什么?况达抬头叹了口气说:“不考研又能做什么呢?生活得死气沉沉,心都跟死掉了一样。”
安雯原本一颗平静的心,一下子突突突地乱跳了一阵。那一刻,好象有一种不太好的预兆在暗示她:原来况达的内心并非一潭止水。但是她实在也想不出其他的法子去按住他想换一种生活方式的念头。
一年过去后,玫兰果然与光耀分手了。可出乎意料的是:分手是光耀提出的。玫兰哭得稀里哗啦的:光耀怎么能比她先爱上别人?安雯只好劝她说:“可能男人比女人更爱面子吧。他先提出分手,起码你就不用背负先抛弃他的责任啦。你自己难道不承认,其实你已经不怎么爱他了吗?”玫兰生气地瞪眼朝着安雯嚷嚷道:“就算是分手,也该让我先提吧?他凭什么呀?我和他好了快七、八年了,他给过我什么呀?现在事业才有个起步,就变心了,太可恨了!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安雯撇撇嘴,心里却在担心:不知况达会不会步光耀的后尘。
玫兰与光耀分手后不久,象变了个人似的。原本的单纯活泼变成了放浪不厣。常常看她变戏法似的更换着身边的男友,节假日的晚上更是不醉不归。安雯让况达去找一下光耀,希望光耀出面劝一下玫兰。况达无功而返,光耀说他已经跟玫兰分手了,她的事他管不着也管不了。
安雯听了觉悟得心寒似冰,问况达:男人怎么可以说忘就忘?他们曾经是多好的一对呀。况达却不以为然:“玫兰与光耀分手,错也不全在光耀吧。玫兰可能更适合作女朋友,却不一定适合作妻子的吧。”安雯顺着话题问况达:“那你们男人想娶什么样的女人为妻呢?”况达说:“大概象你这样的吧。起码比较让人心安。男人嘛,毕竟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要用在事业上,不可能整天费心思去哄女人开心的。”安雯再问:“这么说,爱与不爱都不重要喽?”况达看了安雯一眼,不知怎样回答她。安雯却从况达的眼神中预知到自己无奈的命运了。
后来,安雯与况达也分手了。是安雯提出的。玫兰知道后很是不解:“为什么呀?象况达这样四平八稳的男人,你上哪儿去找啊?”安雯苦笑着说:“四平八稳?你怎么知道他内心的波涛?”玫兰摇摇头说:“唉,你不要傻了吧。你是不是看我平时过得多彩又风光,在羡慕我啊?可是,我告诉你,我的心好累好累。那些男人表面上讨好着我,可是,我知道他们心里根本看不起我。玩玩时争先恐后,谈婚论嫁时个个往后缩。我今年才二十四岁,心却有四十二岁这么老!我根本不知道我该去爱谁,又该怎么去爱谁。你别傻了好不好?我都羡慕你和况达一直这么稳定的呢!”安雯眼眶一热,说了声谢谢。她对玫兰说:“你不懂的。有一些感觉只有当事人知道,爱与不爱,不是装得出来的。我和况达虽然表面上无风无浪的,但我们俩人的内心世界早已变质了。分手只是迟早的事,你不必劝我。”玫兰摇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望着窗外发呆。
时间飞逝如流水。况达如他自己设想的那样,考取了研究生,带薪重返了学校,从此再没有和安雯、玫兰联系过。光耀的事业做得很大了,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人物。但在一次驾车回家的途中,在高速路上与大卡车相撞,不幸死亡。听到这个消息,安雯大吃一惊,她以为玫兰听了这事会受刺激,赶过去陪她,而玫兰正在选婚纱。她准备嫁给一个大她二十来岁的香港人。她说:“我再也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了,到处是让我不能真正快乐的事件!”安雯问:“人都死了,还有什么不值得原谅的呢?”玫兰恨恨地说:“原谅?只要我活着,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我一直用疯狂的方式报复他,他却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所有的自抱自弃,却到头来只是毁了我自己的人生!我不能原谅他!绝不!”玫兰把脸埋进婚纱里,嚎啕大哭起来,瘦弱的肩膀颤抖得厉害。安雯上前搂住她,内心有一种不安,仿佛光耀的死与玫兰有关一样。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恨另外一个人!光耀倒象是被玫兰咒死的一样。
玫兰出嫁时,仪式很隆重。西式、中式的各办了两场。去道贺的人并不多。但玫兰满不在乎的笑。安雯特意送去了纯白色的百合花道贺。玫兰抓住安雯的手仿佛要跟她生离死别一样:“明天我就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哪怕在外面讨饭,我也不会回来了。有一样东西你帮我保管,要么帮我毁掉也行。我,自己一直下不了手!”安雯接过一个小木匣子和一把小巧的钥匙。
玫兰走后的第三天,安雯还是忍不住好奇,打开了那个木匣子。里面用粉色丝带捆着两沓情书,还有三大本日记。粉红的丝带捆着的那叠信封上是光耀的笔迹。兰色丝带的那捆则是况达的笔迹。
原来,最开始那会儿,况达一直暗恋玫兰。玫兰也曾为他心动。但光耀以更直接的方式获取了玫兰的心。况达则退隐到一边。况达选择安雯,也是因为安雯与玫兰是好友。他陪着安雯时,感觉玫兰就在自己的身边一样。一直这样隐晦的关系从高中维持到大学毕业。后来,光耀和玫兰分手时,安雯让况达去找光耀,况达把光耀揍了一顿后,更多的是去陪玫兰。希望自己能和玫兰开始恋情。但玫兰却不得不考虑安雯的存在,她拒绝了况达。玫兰说:爱如果开始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所以,她不愿况达和安雯因她而弄得覆水难收。但是,安雯与况达还是选择了分手,但那时的玫兰,自认为自己已经不再是况达喜欢过的单纯快乐的玫兰了。回不去了。况达选择了放弃,玫兰选择了漫无目的的漂流。爱与不爱,可以逃过别人的眼睛,却逃不过自己的心。
安雯奇怪自己看这些东西时,心里波澜不惊的。她只是叹了口气,轻轻地道了一声:“何苦呢?爱,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2003年9月26日上午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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