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千世界,云云众生,一母尚且生百般,何况多数素昧平生甚至终生未见之人?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是值得尊重的。 对生命的尊重包括两个方面:客观天生的和主观后天的。前者是指相貌声音等外部形象,后者则是指心灵,人格和性格特征爱好习性等。 我想,对于一个人天生的外部形象,不管他再怎样的丑陋,怎么的令你不悦,他与生俱来的任何缺陷都不能受到任何的讥笑和嘲讽。即使真的如“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五短身材甚至有时身体自己发出的汗臭,口臭等等,都不能用来讥笑和嘲弄。我想,这个只要具有一般修养的人就会做到。可是对于一个人的后天因素呢? 人生来外部形象虽然有美丑之分,但却每部分的构造近似。倒是因为不同生活环境和不同教育背景以及诸多因素影响下塑造的人的个体修养和性格却有着千差万别。人存在社会的方式有很多种,人的处世和为人以及内在审美定会各个不同。有的人喜欢含蓄,待人接物甚至文字表达也带了他的这一特点,就那样内秀着,冷静着,从不刻意张扬;而有的人则天性坦率,爽直外露,那么其在各个方面以及文字表达中也习惯我手写我心,人文一致的贴近文字表达生活;还有的人喜欢折中,个性不隐也不露具有不求自达的亲和力;有的人喜欢与人为善不爱设防,容易看到别人的闪光点;而有的人则谨小慎微过分自爱,专爱以狐疑的眼光打量人……凡此种种吧,人的后天表现真的是千般万样,丰富多彩。 这样不同的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社会,不可能不存在对事物认识的自身差异,也不可能不发生这样那样的摩擦。大凡注重自身修养,与人为善,宽容博爱的人总会在即使互不欣赏,互不认同的情况下对生命中出现的志不同道不合者抱了观望和沉默或者人以群分的态度,绝不因为与自己大不相同而不负责任地口出微辞,不相干地大加砍伐,甚至露出狰狞的冷笑去讥讽异己,强以自己的观点恶意解读别人的人格和心灵以及行动。 是啊,每一个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上帝让你我共在这个世界,你有你的方向,我也有我的,你爱你的含而不露,我爱我的率性张扬,你我具有相等的生命和生存尊严,面对并没有因你的不同而恶意侵犯的异己,你有权利斜睨了眼睛把一份残酷的肢解冷漠地加给他人么?如果你那样做了你会毫无愧疚而且洋洋得意么? 那么,是谁给了你践踏不同生命的权利?我想,天上的神,地上的鬼也不会赋予自己这样的权利,除非,你什么也不是!当然,首先,你不是人!因为你踩着那个“人”字!这与人和人之间的纷争性质不同! 每一个生命个体都值得尊重,如果你采用士可杀不可辱的方式,那倒是无可厚非的,但记得,如果用了侮辱,则你在践踏别人的时候已经降低了你作为人的意义!
※※※※※※ 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 欢迎光临一代天骄>、心若云烟>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