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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从以德立国,以法治国说起
[楼主] 作者:不识西家柳  发表时间:2003/08/24 18:26
点击:311次

文/叶依青

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说:用政令来诱导百姓,用刑罚来整顿他们,他们可免于犯罪,但不知犯罪是可耻的。用道德来诱导百姓,用礼教来整顿百姓,他们既有羞耻心,并能改正缺点错误。

孔子以上这段话很好的诠释了道德与法律对于百姓对犯罪的不同教育结果。虽然这段话说于二千多年前,可是其中的至理,虽经这千年的风雨,可仍旧熠熠生辉。由此可见,儒家文化这丰富的底蕴,是多么的博大精深。时至今日,我们或多或少还在感受这源远流长的文化带给我们的影响。

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国家。无论是治国,还是为人,儒家文化都深入其中。那“为政以德”的名训,那“无为而治”的箴言,曾让多少帝王受益,让多少黎民享受了帝王仁爱统治所带来的安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九字真言,包含了所有阶层的道德标准,也成为了国君与小民共同修学的终极目标。

“道德是立国之本”,就很好的点出了道德对于社会的意义,它的重要性就如国之基石般不可动摇。试看孔子对道德于国的重要性的诠释吧:“国君有了道德,就会使人民归附。如有了人民,就会拓展国土。如有了国土,就会产生财富。如有了财富,就会使国家财用充足”。试想,一个国富民强的国度,还会产生社会问题吗?。就是有,那也只是枝节,无损于国之根本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道德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这也是为什么当今中央政府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还特别声明要加强道德教育的原因所在。还记得中央是怎么说的吗。“以德立国,以法治国”,德操教育还在法制治国以前,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德操还比法律重要?难道当今政府全盘接受儒家文化之思想?。

这好象与现今社会有点格格不入,毕竟现在这社会上的人最关心的是法制建设。何时中国社会完善法律?何是中国社会进入法制社会?才是最吸引人们的话题。现在中央政府将道德建设加于法律之上,是不是中央政府认为道德建设比法制建设更重要呢?。

这一点我不知道,也不敢妄加推测中央政府的内在意思。但就有我个人认为,道德建设确应排在法制建设以前。因为道德是本,法制是标。就象一棵大树,道德是主干,而法律是枝梢。你说是主干重要呢,还是枝梢重要。

由此引伸为人类,道德是为人之本,人都从道德的规范中规范自已的行为。从而让自已成为社会中的一员,道德使人们明白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它没有强制力,但却有约束力,是人一来到这世上就必须尊从的无形的定律。而法律呢?他是标。当人们违反道德并脱离主体社会标准走得太远时,法律就代替了道德的约束力而转化为强制力。法律是为道德服务的,也就是说当道德无法控制一些人的意志时,法律用强制力来制裁。让主体道德社会不受其的影响。

简尔化之,法律本身就是道德的延续。

如果不信,我们可以看看天下诸国。各国因道德标准的不同,而法律也千差万别。比如当今天下法律最完善的美国,由于他们的道德标准是“自由,平等,民主,博爱”,所以这一点也就在法律上反应出来了,他们的立法依据也就是以平等民主为主。过于崇尚自由的天性,让道德无法有效的控制他们的行为。所以,只有让强制力的法律来制约,这也是美国历史最短却法制最全的原因。而阿拉伯国家,他们的道德标准就是伊斯兰教义。所以,它们的法律就是教义的延续,甚至于在有些政教合一的国家,伊斯兰教义就是法律。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法律的原身就是道德。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道德就是法律的原身。那么就让道德来治国好了,还要费劲心机的写出那些法律条文干吗?。这个问题很有道理,我们就从道德与法律的产生说起吧:

人类自从进化为有思想能力的高级动物起,就开始用思维来思考自已的生存。当思维告诉他单打独斗的生存方式无法有效的让自已生存时,他们就选择了群居。既然是群居,那么就要合理的分配生产力与收获物,这就要需要一个人来安排。当然那个人肯定是当时最有力的人,这个人所提出的建议与决定,也就是最初的道德标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光靠有力量的人已无法让人心服或接受不合理的分工。这就需要一个最公正的人来执事,于是选举就成了唯一的条件。他们选出了所谓的贤人,也就是思想高一节的智者。为了有效的控制人们的行为,智者必须让人们同意他的观点,于是他们就提出了自已的行为准则,让人们作为他们的生活标准。因为是最公正的人提出的,所以人们也就接受了,这就是道德的初步确立。尧舜禹当属最初的道德确立者。

但生产力的进步,让物质供应大于实际的消费。于是原有的公有制群体开始分化,群体生活也逐渐走向个体或小团体生活,这也是私有化的开始。由于社会进入了私有化,生产能力的不同,造成了社会分成几个阶层。这就迫切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控制机构来调和这种矛盾,于是国家这个字眼应运而生。

既然有了国家,当然得有政府。政府为了有效的掌控子民,就必须得提出自已的思想标准,那就是道德。政府本是想用道德来有效治理社会的,但道德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是存在于思想的,是无形的产物,很难产生实质的惩罚效果。虽然在当时,也可以用它代替法律,但人为的解释总不能让人心服。何况道德还有随意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它用来控制思想是可以,但有效管理社会却有力不从心之感。于是,政府就在道德的基础上,颁布了违反道德准则的惩罚条例,也就是政令。政令以公开,明文公示的方式,强迫子民接受道德与行为规范,让社会进入有序的运转状态。政令,在很大意义上也就是法律的前身。

既然搞明白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那个对社会的意义更大就可以不必争论了。道德的存在,就是压抑人的天性,控制人邪恶的欲望,让人循规蹈矩的走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并为这个社会做自已应该做的事。而法律呢,就是强制人们遵循现行的道德标准,在道德的大框架内生活。如果要说道德与法律的不同之处,那就是一个是约束力,一个是强制力。但归根结蒂,它们都是为保障社会的有效运行而存在的。道德重在个人修养,“修身,齐家”就说明了道德的要义,由内及外的影响人性。而法律重在强制力,“治国,平天下”是它的本意,是由外及内的约束人性。

正是因为道德与法律的双轨齐下,才让社会正常的运。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这个社会将很难约束人民。

在强调以法治国的今日,同时加强道德建设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纵使你法制最健全,但一个道德沦丧的国家,法制是很难约束人性的丑陋的。就象孔子说的:如果天下百姓不知道犯罪是羞耻的,就是他们能免于犯罪,也难保不会发生别的事。一个社会正常有序的运行,是由多方面组成的,不是不犯罪就行了的。何况犯罪既不是羞耻,那么犯罪也将被这个社会接受,可以想像,一个能接受犯罪而不知羞耻的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

我非常赞同孔子的以“道德来诱导百姓,以礼仪来整顿百姓”这句话。毕竟人都是思维的动物,他通过道德与礼仪,知道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羞耻的。如果道德与礼仪能让人约束邪恶的欲望而选择高尚,并能不断的发现自已的错误并不断的完善自我,那么这个社会还有犯罪的吗?。

所以说,社会的稳定始于道德教育的结果。如果一个社会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再加上合理公正的法律吓阻,那么这个社会将是非常美好的社会。

感谢中央政府的高瞻远卓,让道德教育与法制完善同步进行。正因为它们的相辅相成,中国将因此走向文明进步的社会。

“以德立国”,“以法治国”。按此思路作为治国之道,必将让中国拥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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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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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清风笑烟雨  发表时间: 2003/08/25 13:07 

回复:恭喜老弟上采风
上页大户啊,老弟:)

※※※※※※
 [3楼]  作者:灵江叶  发表时间: 2003/08/25 13:21 

回复:谁叫你在前面拉呀

看着你长驻首页

眼馋呀

所以撞破了脑袋

编呀编

要跟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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