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核心问题如何解决之我见 围绕着新劳动法的实施,中国很是发生了一些问题--其中,有着十年工龄的我的妻子及她们单位很多人的被清除,而失业,不过是这个大潮流之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而已。原来的新劳动法据说是向着工人的,但是最近出了一个十四条,据说又是向资方妥协的产物。中国人做点事情,尤其是做点好事情,还真是不太容易的,容易的倒往往是变形或变相,很容易导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结果的。 然而,问题无论是如何的变化,始终的,却不过是有一个核心点而已,作为工人和资本方,其实就是一个利益之争的问题:工人都想多拿点工资,你看这年头物价长得非快,而资本方则一直想降低劳动成本,以保持所谓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两个方面,似乎都各有各的道理,确实,也是如此的。资本方一直想以人为本的,但是作为一般工人而言,实际上并非他们所考虑的"人"的境界,这个境界就是,当一个工人的工作是谁都能干,爱谁干谁干,谁不干也不影响企业的时候,这样的工人是不被视为"人"的,当然也就享受不到以人为本的待遇。他们,不该过是企业大机器上的一个零件而已,少了哪个零件,也都有越来越价格低廉的零件在等待着,何况,进零件的过程之中,还有很多实惠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回扣! 企业有资本家的想法,当然是对的,企业就是为了利润的,这个不能怪它。问题就在于,即使是西方的资本家,现在对工人的福利待遇也是很好的,我们的资本家学习的却是西方原始资本家血腥掠夺时候的境界,这样一来,就只能将一般工人不视为"人"了。至于能够成为"人"的,一年弄个几千万元,也是常事。人跟人就是不一样,这世界就是如此。 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现在中国的税收太重,网络上已经讲得很多了。结果是国家的财政收入越来越多,于是在某些方面优惠了,如农业税的减免,但是工业产品的价格上去了,说到底是一种减慢,而不是彻底的改变。总之,还是好的事情。 作为工人来说--我们这里的工人,指一切工作的人,包括各行各业的工作者,但是不包括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现在,生存的压力是很大的,房子不用说,先耗费你几十年的工资。孩子的培养,中国教育也是榨钱机。除此而外,还有卫生医疗等等--总之,活着是不太容易的。物价又疯狂的长,象是长了能够飞翔的翅膀,工资不能不长吧,但是工资的长却总赶不上物价的长,如果赶上,我相信,物价就不会长了,因为长是有利益可图的。 这样分析起来,似乎两方面都有难言之隐。然而,问题其实是很明白的,核心只有一个,我看新劳动法讲究什么十年以上的可以签定长久的合同,其实只是治标不治本。怎样才能治本呢?问题其实很简单:广大的工人,是社会稳定的源泉,因此 ,必须要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企业所谓的降低成本,要向这个让路。让路之后呢,我们也不会得寸进尺,而只会有一个小要求,这是很多人都关注的,其实就是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只要能够保障这三险,就是新劳动法的胜利。怎样保障呢?问题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用试用期来刮工人的劳动,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新人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而且,前一个单位的失业险里,保证能够为其在失业期间保证其保险不断下,直到找到新的工作。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就必须为其投这三保。保险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都好商量,我们关心的是退休之后的生活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总不心安。 因此,只要如此而行,工人也无须一定要签定终身的合同,有能力的,当然可以跳槽,跳槽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甭想着一个地方呆一辈子。在企业而言呢?也不必为拥有一些有终身合同的人而发愁,员工经常变化,才有活力;新人就是活力的源泉。为了找到高水平的人才,就要高付出,而高付出,就可以为企业找到好的人才,从而为之带来丰厚的回报,这样一来,就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 农民工问题,也可以照此解决,并不困难的。 如果工人阶级在这个基本的保障上都得不到保障,那么,中国是没有前途的,经济再发展,也使一般人享受不到它的成果,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 2008、5、12记于济南之嫁笛聘箫楼 ※※※※※※ <img src=http://www.2000y.net/105053/uploadpic/2006060916292123882.jpg> <A href="http://hongchanshi.blog.sohu.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00ff>欢迎你到我的博客来</FONT></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