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标题说下去。
首先是“浅”,这便意味着不会“深”。——主旨绝非文艺理论研究,或者学术论文,故阅者中的专业人士务要“对号入座”,如有啼笑皆非之处,还请“手下留情”,务怪鄙人无知。 缘于上诉前提,接着直接引伸到“个人”。
一则这是本篇行文的角度。不管鄙人从事什么工作,有着怎样的背景或身份——如若尚且有点地位,那便形成了某种“权威效应”或者“话语垄断”,可如若只是一介贫农,高谈阔论却又难免招来唾夷。于是,咱把各种头衔都去掉,只留下“个人”二字,以表明“赤裸”的立场,是十分需要的。——由此才能有一个,最基本的话语权;二则既然为“个人”之解,便可“放开手脚”,既不需观他人颜色,也不需引经据典,说的,都只是顶在自家脖子上的脑袋里“原创”的话。由此,便不需被先人或他人的言议所左右,任凭自我独立的思考在“荒原上”驰骋。 态度交代完毕之后,废话便到此为止。咱回到说话的中心——“小说”上去。之所以打上引号,原因有二:一,这里不是探讨某一篇或者某一种类具体的小说;二,这里不是阐述那个被定义为小说的文体。 “小说”——如果它不是一种文体的名称,不是一个代号,假设它是一个独立的实体。那么,它的意义是什么?或者,反过来说,一种怎样的实体才能称为小说。此文想说的话,便是如此,类似于词典的功用——对其确切的释解作一番探求。 虽不愿被“先存”理论所左右,但每作一种深入的思考,先与“先存”的概念作一番比较,还是必要的。毕竟,后人前行脚步,难免都是踩着先人的“肩膀”走上去的。所以,咱先列出“小说”一词的先解: 一,词典中的解释为: 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地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一般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 二,初中课本中的小说三要素: 具体的生活环境,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 通常意义下,对小说的辨认,我想莫过于这两种恪守已久的定义。综而述之,都要求了三个基本的“部件”:人物,环境以及情节。写小说的人,首当其冲的便要围着这三个东西布局,似乎只要能一样不缺,便成了一篇小说。而看的人,基本上完全是被情节所吸引。仿佛,一篇小说只要讲好了一个故事,便可成为优秀的小说。 如果真是如此定义,我要说,那小说不是“小说”,而成了故事的傀儡,成了故事的代名词。而不是“小说”自己的名字。 在现代文体的叙述变革中,可以叙事的早已不仅仅是小说,诗歌,散文,都可以用来讲一个生动的故事。而某些小说,却像散文一样流水帐般记叙,或是带有诗歌特有的音韵。那么,当不同的文体可以“混为一谈”的时候,小说的独特性在哪里? 另则,在媒体多维化的今天,在电影,电视剧,戏曲无比繁盛的时代,小说作为几页脆弱的薄纸,它的吸引力又在哪里?难道,电视媒体,不比小说会讲故事?如果,小说的功用仅仅是为了娱乐,为什么不选择相声,小品和幽默剧?按此标准选择,鄙人定会放下莎士比亚而选择周星驰。 想要一样东西在它的同类中无与争风,在异类的排挤中依然流光溢彩,我想,必要的一件事情,便是让它独立。犹如人和人之间,虽可以从相貌上找差别,可以衣着,服饰上找差别,然而,褪去这些“外表”,人的肉体终归大同小异,但是,人有一个根本上的差别,就是彼此的个性。——于是,让一个东西独立起来的根本方法,就是找到它与其他物体之间本质上的不同点。好比铁不管打造成什么工具,我们都知道它的名字叫“铁”,而木头,同样如此,不管是桌子还是椅子,我们也都知道,那是“木头”,如此等等。那么,能够明确的同“散文”,“诗歌”分割开来,又能保持它特有的魅力的东西是什么呢?是什么才让它成为了“小说”这个实体,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不管是长,中短篇,还是先锋,言情,武侠还是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为什么有的故事曲曲折折,有的是意识流动,行云般缥缈,却一致地都叫“小说”呢? 鄙人以为,涉入“小说”骨髓的本质并不是人物,环境,情节这三个材质,仿佛一个人,他由肉体和骨骼,但那不是“小说”的内脏,血液与心脏。用材质来区别文本以及判断文本的优劣,是肤浅的,模糊的,不准确的。 自此,咱们才能回到此文的主标题上去,这才是我要说的核心——小说的内脏与血液:语言,结构和认知;小说的心脏:虚构。 一, 众所周知,文学即语言的工作和语言的艺术。那么,既然分为各种文体,便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差别,首当其冲的应是语言上的差别。虽然都是在“说话”,但角度,语言,语境和语态定是各有其长,独霸一方。不管叙述方式怎样相互流通,但是语言,必定只能出自“各口”。鄙人认为,可以打个比方来予以区分——诗歌的语言是神话仙女手里的竖琴,散文的语言则是国画大师手里的画笔,而“小说”的语言,便是雕刻家手里的那把,万中无一的刻刀。 二, 要鄙人说,看一篇小说的好坏,绝不是故事讲的怎样,想听一个奇思异想的故事,远不如去找个孩童去天方夜谭来的美妙。小说艺术的妙处,窃以为应在结构上。语言尚还是皮毛,一个杰出的艺术家,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雕像”的鼻子,眼睛究竟该怎样摆放,这是任何人都复制不了的。而且毫无定法,不同的题材,不同的视角,不同次的创作,都有各不相同——上等的艺术便保持在这从不重复之中。这,或许便是所谓“天才式”的创造。 三, 大家都喜欢夸赞别人有“思想”。可“思想”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看不见,也摸不着。“思想”前,“思想”后,也许所谓的“思想”,什么都不是。空泛的东西只能成为吹嘘一种。与其夸赞一篇小说有思想,不如道出其思想到底在哪儿——这便指向了鄙人认为血液中的精华:认知。一篇小说是作家通过对生活的细心观察以及对生命深刻的体会之后的阐述,抛开繁杂庞大的情节,必定有一明朗的看法或是抛砖引玉的“引子”。但这都属于作家本人对世界的“认知”。那么,作家与作家依然有着迥异,甚至层次之别。于是,一部作品决定性的关键便是作家本人认知的深浅之差。思想之距,乃学识,阅历以及悟性之槛,一步之遥,却相隔万里。 四, 虚构。前面三点,为鄙人总结的“小说”三要素,是判定文本是否为“小说”以及“小说”作品本身优劣档次的参照。但它们并不是“小说”的本质。如要在文体范畴上来从根本上界定,鄙人认为能够一针见血的东西便是虚构。不管写作技法上怎样交流或是结合,即使语言也有相似之处,但“小说”之所以为“小说”,就是因为它是一场虚构。这里的“虚”不是指真假,而是客观中“虚”与“实”的对立。真实发生的事情,便是“实”,反则即为“虚”。而“构”便是构造,犹如建筑师建造一座拔地而起的大楼,是一个立体的“模型”。而散文的本质是真——情真,事真。另则写法与结构上好比一座公园,为平面“模型”。诗的本质则是空灵,属于“架构”似思维,就像缥缈的丝带或立交桥,腾在空中,无以着地。 至此,关于鄙人对“小说”的自解便走入了尾声。从技术上来讲,定是远不比专业人士的理论课来的深刻。不过既然开头已经立了“个人”的牌子,我想应该旦说无妨。不管释解是否合乎理论研究,作为一个普通的写作者,终归是不愿意看到小说在常规思想下的日渐衰落。 在时代快速的变革和进程中,在人们思想千变万化的情势下,鄙人一直思索着小说在各种媒体轰炸下的出路,该指向何处。是沦落为空洞的“故事”,还是上升为枯燥的“理论”?这样的情况,都不是鄙人所冀。——小说,为什么只可以是一种文体的名称呢?我相信,它会独立出来,从那个躯壳中脱离出来,而拥有独属于它自己的魂灵和肉体,成为真正的“小说”——“小说”只是“小说”,别无其他。 [本帖已被涂草214于2007年10月22日21时32分44秒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