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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洗水浒:杨志卖刀
[楼主] 作者:便衣流氓  发表时间:2007/08/16 16:40
点击:721次

 

       据说,徐州自古出马贼,也有人说,徐州自古民风膘悍,其实呢,自古以来,徐州因其地处交通要道,成为兵祸不断之地,所以,能在徐州这块蘸血之地平安终老的人,自是性情秉烈,处事无赖之徒。在这方面有一位名声响亮的代表人物,唤作青面兽杨志。

       在宋朝的徐州商会里,没有人会不知道杨志的名字,除了一身过硬的打架本事以外,最重要的是,杨志是在徐州城里远近闻名的奸商,只要是他在卖东西,知道这厮底细的人都不敢上前询问。因为只要你问了那就非买不可。原因有三,第一,只要你身在徐州,就一定跑不出杨志的视线。第二,能做得起奸商的都天生的一付巧舌头,杨志更不例外,只是胆敢上来问货问价的主顾,很少有人能受得了杨志的一番口舌。第三,如果不能凭着一张巧嘴俘获买主,杨志的拳头也绝对不是吃素的。就是打也要打到你买他的东西为止。

        所以,在徐州商会里的人都知道,有什么卖不动的货物,交给杨志一定没错。无论是什么货物,只要交到杨志的手里不消三个时辰,一定脱手,并且是一个好价钱。这样一来,交给杨志五成的佣金倒也划算。杨志有过如此辉煌的业绩,却不为后人所知,其实也并不稀奇。除了他后来所做所为较之更为轰动以外,这里面还有徐州商会所隐藏的一个阴谋。

       杨志凭着自己独一无二的奸商三大要素,以一个鸡蛋起家,一跃成为徐州城里数一数二的奸商。本身的发迹史已经极具传奇色彩,若肯就此收手,倒也算得上明智之举。只不过人的贪心不足,以至于有一天酒足饭饱之后杨志也突然想坐坐这商会会长的第一把交椅。于是乎,杨志以替人销售库存积压商品的手段,笼络了一大半的徐州商人。这商会会长之事,自然已经算是稳妥,可偏偏在帮人销货的时候,这厮办了两件错事,以至于得罪了会长李逵,使本就不甘心退位的李逵顿生恼怒之心。

       这其中一件是杨志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两行伶俐之齿,把一大批虫蛀鼠咬过的丝绸卖给李逵的一位叫戴宗的亲戚。这戴宗本是徐州城里的捕头,为了给上司送上一份大礼以谋求升迁,煞费苦心。好容易打听到这位上司极爱丝绸,于是便不惜血本的收购丝绸。听说在徐州商会里有个叫杨志的人很有门路,便买了二斤烧酒一斤烧牛肉,登门拜访。这杨志的作风已为徐州大小商贩所熟知,但凡听说杨志手里有待销的货物,连上茅房也要躲着点他走。可戴宗不知道啊,他整天在衙门里搞侦破工作,搞得头都大了。偏偏他又不是搞侦破工作的材料,所以,对于街面上的事儿是一概不知。而杨志正苦于找不到买主,偏偏有人自己送上门来,杨志岂能错过这厮?于是就拿着一件满是虫洞的丝绸对戴宗大谈时下网眼衫之流行。

        戴宗只是摸着自己的榆木脑袋不知所以,杨志便问他
"戴大捕头有多久没上过街了?"

        戴宗摸着榆木脑袋想了想,又拔了一把头发数了数对杨志说,
"自打朝廷对性骚扰案例作了新的王法解释以后,报案人数量急剧增加,我每天就在衙门里研究案情,算来也有半个月没上街了。"

       "怪不得呢!"杨志一听大喜;"戴大捕头有所不知,时下这网眼衫已经风靡整个大宋朝了,如今大街小巷的人无论是男女老少,都要买这样的网眼丝绸做衣服,所谓潮流之势不可挡,你要送礼也该赶赶时髦是不是?"

       可怜那戴宗把一大车的"网眼丝绸"送给顶头上司不足半月,就被调到通州牢城做了个小吏。悔得他是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每天一封长信向李逵痛斥杨志的欺诈行为,对于李逵来说,这奸不奸商的倒无所谓,反正自己也是个奸商,可杨志这一手干的让自己在官府中少了个靠山,着实有些牙痛,不想没出两日,李逵的胞弟李鬼又满头青肿的找上门来。原来日前李鬼在街上闲逛,忽然闻到一阵扑鼻香气,便寻香而至,看见杨志在煮一大锅狗肉。这李鬼生来嘴谗,又怎能舍美市而去?杨志抬头看见这个草包便问。"香不香?"李鬼这笨鸟还以为杨志要请自己吃狗肉,忙不迭一连说了十六个"香"字,却没看见狗肉锅的边上放着一大堆标明了香料的木头。即使看到了,这笨鸟也只以为那是烧柴,因为那确实是烧柴,可杨志就有办法把它当香料卖,杨志"嘿嘿"干笑着对李鬼说:"既然香,你Y就把这批香料都买了吧"

       李鬼一听,脑袋差点炸开。他早听李逵说过,杨志乃是徐州第一奸商强买强卖的手段在商会里是数一数二的。只要和他搭了话,就一定吃亏那怕是粪球你也得当是上等药材买回去。再看那一堆"香料"不禁暗暗叫苦。所以无论杨志说出天花来,李鬼也是不买。这对杨志来说可是奇耻大辱,出道多年,还从来没有为了一件货物找过第二个买主,于是抡起一双铁拳将李鬼一顿暴打,直打到李鬼用两车香料的钱买了杨志的一车烧柴。

       李逵这个气呀!不单是为了李鬼挨打,更重要的是,这车香料是他自己求杨志帮着卖的。没想到白白付了人家五成的佣金不说,自己的胞弟还让那厮打了个南瓜样儿。倘若传出去,岂不是个天大的笑话?好歹李逵也有个做得奸商的灵光脑袋,思来想去,竟于心中生出一条毒计。

       自打杨志成了商会会长以后,见天的听书,看戏,泡MM,卡啦OK,真是不亦乐乎。每日商会里的供奉就足够吃喝的了,再不用劳什子的做什么买卖。

       话说这天杨志正在红袖招里和如花姑娘吃花酒。突然有人禀报说徐州城里所有的商人都在等会长开会。杨志心里虽大不满意,可自己好歹是个商会会长,占着猪槽子哪有不吃食儿的道理?于是急匆匆的赶回去,还没进门就已经嚷嚷开了。
"是什么屁大的事,搅了俺喝花酒?"

       李逵赶忙上去打圆场,"杨会长在咱们徐州这小地方有啥好花酒可吃的?要吃花酒也要到京城的御香楼找李师师姑娘,才不辱没了咱们商会会长的身份那!"

       杨志打量着眼前这白面皮的矮胖子,心道,这鸟人平日里对我夺了他的会长之位早已心里抓狂,手里痒痒,又怎么对我说起恭维话了?莫不是想从我身上捞什么好处?

       李逵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杨会长上任已有月余,却从未对商会做过什么贡献,实在是难以服众啊!"

       "我靠!原来是你个挨胖子看俺当了会长眼红,想弹劾俺不成?俺杨志当这个会长,对你们就是天大的贡献!"

       李逵重重的叹可口气,"哎!~会长有所不知啊!日前,兄弟们买了把宝刀,可是却找不到买主,所以大家就是想让会长给想想办法。"

       "靠!让老子看看是什么鸟刀?"

       随着李逵的一个眼色,众人敞开,李鬼在当中捧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铡刀片子。

       杨志一看,险些喷出血来,只见这铡刀片子不仅是锈迹班驳,在刀刃的一面,还满是缺口,与其说是刀,不如说是锯更形象一些。在刀的中部还有一个铜钱大的窟窿,沿着窟窿还有一道明显的裂痕,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是,这口宝刀连个刀把都没有。

       杨志只觉得眼前一黑,半晌才回过神儿来。

       "NND,是哪个天杀的,下雨天不带避雷针,让闪电劈坏脑袋买这把破刀回来?"

       李逵嘿嘿干笑着说:"杨会长就不要再追究是谁买的刀了,重要的是,买这刀的钱是用商会的财政付的,如果杨会长不及时把这口刀卖出去的话,恐怕就要吃上半年的西北风了。"

       "胡说,我帮别人卖卖存货,一样是听书看戏泡MM。"

       "杨会长有所不知,为了买这半刀,众商家已经是倾其所有,再无力周转了,哪还有什么存货可卖?"

       "那好,马上给俺摆个摊子,俺现在就把它卖掉!"

       "杨会长不要着急,这样是会犯卤莽错误滴~~购买此刀,已经耗费了徐州商会的所有财力,试问徐州城里还有谁有能力把它买下来呢?"

       可怜杨志,一个多月没有做过生意,脑子竟也迟钝起来,急忙问道:"你说如何是好?"

      "杨会长不如带此宝刀赶赴京师,京城里高官豪富众多,加上杨会长足智多谋,一定可以找到合适的买主,卖了宝刀之后还可以顺便去和我们大宋朝的大明星李师师小姐来个零距离接触见面会,岂不快哉?"

       听到这里,杨志心里早乐开了花,没想到这李逵竟有如此小心,如今看这李逵五短白胖的身材也真像极了可爱的大馒头,正思忖间,李已经递上来一个青布小包和那口什么鸟宝刀。

       "乖乖!~你连行李都给俺准备好了?"

       "那是那是,兵贵神速嘛,请杨会长早些上路吧!~"

       杨志一把将李逵搂在怀里,从那青油刷过一般的脸上淌下两行热泪:"李兄,你真是我的好知己,我这有幅避雷针给你戴在头上,省得下雨天不小心被雷劈到了。"

       说着将一个带有高高的铁箭的帽子扣在了李逵的头上,转身,拿过青布包和"宝刀",头也不回的上路了,李逵自己也觉得这避雷针戴着有股很英武的感觉。

       就在杨志转身离去的同时,一封写给京城消费者协会的检举信也从徐州寄出,也就在这封信寄出的同时,另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喀嚓一道炸雷,直劈向给杨志送行的人群,雷声过后,人群中腾起一阵黑烟,黑烟散尽,只见人裙中间的地上有一块焦黑的"大"字,细一看,不是李逵是谁?黑李逵咧嘴嘿嘿一笑,腾地一下又站了起来,头上的避雷针也分了两个岔,高喊道:"俺是铁牛!"众奸商倒......

       其实杨志一生中只被人骗过两次,一次是李逵让他去京城卖刀,另一次就是从一个叫吴用的外地民办教师手中买了个避雷针,没想到李逵替他挨了雷劈不说,更被劈成了轻度弱智加全身焦黑,活该!~

       话说数日之后杨志到达京城,到了城门口的一处小市集,捧着破铡刀片子正闲逛呢。本来依着杨志的本事,把这破铡刀片子当宝刀卖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一来这里不是徐州,当地的混混可不会给这个满脸乌青的家伙面子。二来这杨志还一心想着卖了钱去看当朝第一美人李师师,只想快点脱手。再加上京城消费者协会的牛二牛秘书长对付奸商的手段也不弱,所以才有了杨志从商生涯的第一次失败。

       自打接到了徐州的检举信后,牛二便每天派人四处打探杨志的踪迹,一听说杨志出现,便亲自带人乔装一番后,来到市集。却见一个青脸汉子,双手捧着一把破铡刀片子,上写"少黄金500两不卖"。那不是杨志是谁?牛秘书长高声喝道:"呔!你那青脸汉子,何以一块破铁卖得如此高价?不是奸商是谁?"

       杨志虽不愿听别人喊出自己的面色,可按杨志的习惯,有人搭了话,货就算卖出去了,再一看面前这人,虽穿着土气,但腰宽膀阔,且肥头大耳,再看他手上皮肤白净,不是当官的也是个有钱的主,得了,说我奸商,我就奸你了。

       牛二见他半晌不说话,又问道:"你这破铁,有甚特别?缘何要卖黄金五百两?"

       杨志微微一笑:"老胖子,看清楚点,这是宝刀,不是破铁,你别看它样子不好看,可有三大好处!"

       牛二心想,你Y青皮萝卜,奸商伎俩果然上来了。看我不当众揭穿你!

       "是哪三大妙处啊?"

       "第一,可吹毛断发,第二,可削铁如泥,第三,杀人不见血~~~~!"

       牛二当即拔下一把头发,交给了杨志:"我到要看看你是怎么个吹毛断发?!"

       杨志心中暗喜。原来,早在到达京城之前,杨志早买好一把"王麻子"的剃头刀夹在破铡刀上了。所以他接牛二手里头发在铡刀上轻轻吹了口气,头发竟真的断了。一时间将牛二等人惊得目瞪口呆。

       半晌,牛二掏出一锭银子。"你再来个削铁如泥!"

       "我说老胖子,你到底买是不买?不买就别挡我的发财道儿"

       "你个青皮萝卜,你还没削铁如泥呢,老子如何买得,你把这银子劈了,我就买。"

       杨志接过银子,将两块砖头平放,中间留了半寸的口子,将银子放在了口子上。凭着杨志深厚的内力,咣当一声,用破铡刀把银子砸成两半。

       牛二一把抓住杨志,"MD,你这是削铁如泥吗?你这分明是单掌开砖!俺们京城里的特种捕头个个都会!"

       杨志一看露了马脚,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加上牛二这幅身材,也实在不敢来硬的,打算找个借口开溜。"你不买就不买,俺找别人去,别挡老子的道。"

       "不行!你这削铁如泥不算数,俺要抓你去公堂,揭露你的奸商嘴脸。"

       杨志一听闻,知道是碰上冤家了,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提前打点一下地头蛇,看来也只好用绝招了,于是乎杨志从天亮讲到天黑,又从天黑讲到天亮,总算让牛二和一群围观的群众相信杨志劈断元宝是削铁如泥而不是单掌开砖,可牛二还是不肯放他走,毕竟费了那大周折才抓到这徐州第一奸商,又用了这么多时间和杨志纠缠,怎么可以轻易放他走。牛二料定这杨志只是个奸商,绝对没有杀人的胆量。只要他不演示杀人不见血,就把他抓回去以奸商论处。

       牛二瞪圆了双眼,狠狠的说:"你再给俺来个杀人不见血!"
杨志嘿嘿一笑,问"谁敢让我杀?"杨志用目光扫视了一下人群,目光所及之人都后退一步,牛二看此计要泡汤,恨自己平日里的手下全是胆小鬼,一个奸商哪有杀人的胆量。牛二瞪圆了眼,喝道"你来杀俺,看看见不见血。"

       "靠!你真当俺是傻子?杀了你俺还有钱去吃花酒?"

       "哼!原来也是个酒色之徒,不杀俺,就当你是奸商抓起来!"

      杨志一心想去一睹李师师的花容,怎奈牛二百般阻挠他的卖刀计划。本想把他甩开,不想他又出言威胁。大有将杨志绳之以法的样子。

       "来人啊,把这个奸商抓起来!"
杨志一听,只觉心中一阵燥热。抡起铡刀,喊了一声"杀就杀!"

       "扑通!"一声,牛二倒在了地上。头上一道明显的凹痕,翻了翻眼睛,死了!竟真的没有半点血迹。废话!那么钝的刀,当然砍不出血了。

       半月后,对杨志的公审大会召开,杨志故意杀害京城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二大人,罪名成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该犯已于日前在看守所逃脱,此判决为缺席判决,并下发通缉布告。牛二被追封为翰林院学士,天子第一门生。

 

       PS经皇家仵作验尸,牛二死于脑震荡,伤口没有出血迹象。

       若干年后,天下疯传,杨志曾有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宝刀,后来被官府做为杀人凶器收缴!~



※※※※※※
便衣流氓就是便衣地也就是不穿制服地流氓。不要问我穿制服的流氓什么样或者是流氓制服什么样。偶要是能回答就不用做便衣流氓了。地下工作是很辛苦地。明白没有?无厘头·后现代

[本帖已被单纯女人于2007年8月16日18时10分53秒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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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红树林子  发表时间: 2007/08/16 17:47 

记得

n年前,好像河北一个作家也写过一个杨志卖刀

和这个风格内容都不一样



※※※※※※
 [3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8/16 18:24 

便衣这是无厘头写法

 

 调侃诙谐看似荒诞



※※※※※※
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4楼]  作者:我是鱼乐  发表时间: 2007/08/16 20:09 

便衣把几个古典的挨个无厘头了吧
很过瘾啊
 [5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8/16 21:15 

偶看他该有这个兴趣

 

就不叫野心了



※※※※※※
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楼主]  [6楼]  作者:便衣流氓  发表时间: 2007/08/17 13:40 

树林子兄

你好歹也是一名人

怎么连这点都没想明白?要真是和人家风格写法都一样那不成了抄袭了?

法律管着咱呢,可不敢犯那么大忌讳,何况我又不姓郭,抄袭了还能进作协什么的。

PS:我没抄袭也没进的了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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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流氓就是便衣地也就是不穿制服地流氓。不要问我穿制服的流氓什么样或者是流氓制服什么样。偶要是能回答就不用做便衣流氓了。地下工作是很辛苦地。明白没有?无厘头·后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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