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农村问题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由农民决定命运的社会。因为农民的苦难导致农民的造反,造反的农民攫取政权后无一例外地又成为了农民苦难新的制造者,同时也就为统治者缔造了新的掘墓人。历史循环往复,无一断裂。 历代统治阶级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中国历史上的那些个所谓“中兴”“盛世”,皆是因为统治者想冲破这个怪圈的兴起之作。 回到现在的农民问题上来。毛泽东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承诺给没有土地的农民以土地。并且兑现了他的诺言。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也就是到现在,还有那么多人怀念毛泽东的深层原因。但是没多长时间,毛泽东通过“大集体”“人民公社”等办法,把农民的土地收走了,翻身作主人的广大农民成为了钉在集体农庄的新形式的依附者__没有私人财产,不能离开土地.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中国社会的矛盾其实已经恶化到危及政权的地步.邓小平的出现,挽救了中国共产党政权.他的作用在于将土地有限制地发还给农民.这才有了改革开放和今天的局面. 邓小平不是圣人,他也是有局限性的.承包到户的政策不是万应的灵丹妙药.在这种格局下开展的种种农村改革,虽然对缓解农村矛盾,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农村固有的矛盾还是在不断加深,并且制约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那么什么是农村固有矛盾呢?那就是土地问题,或者说的更明白点,就是农村土地私有化问题. 土地是生产力要素中不可再生的资源.作为生产力要素,不能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也就不能顺利地实现其资源的最大价值.必然出现土地资源的浪费(如今年出现的根地抛荒现象),环境的破坏,和低效益. 土地私有化令很多人担心部分农民会因此失去土地而再次吃“二遍苦”成为贫下中农。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那就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益,同时完善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法制建设,加大财政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通过政府的运作来调节因土地所有权转让而引起的社会不公和财富差别。 土地私有化后,庭院经济为代表的小农经济将被集约化的农村经济模式所取代。 大部分的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现代化的农村经济,或是出让土地加入城市产业工人、小业主的行列,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孩子,不再沦为被城市和农村推来推去的无序的“打工者”。而成为平等享受着社会发展成果的现代公民。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基本建设和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的现代化程度。为未来农业资本经营者和农业产业工人,创造有利条件。 这样,巨大的农村购买力的产生将至少赢得中国经济50的高速增长。全世界已经没有第二块这样的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