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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山花杯"格律诗作大赛公告
为继承中华民族瑰丽辉煌的文学遗产,弘扬我国优秀的古典文学雅韵雄风,提高格律诗爱好者的创作和欣赏水平,鼓励大家积极创作优秀的文学作品,经过《山花烂漫》与《漫天雪》两论坛友好商定,现决定举办"第一届《山花杯》格律诗作大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稿及奖励 本届大赛,征集作品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截稿时间为今年6月15日。凡参加本次大赛,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并且不得委托他人投稿参赛。作者投稿时,请在稿件标题前注明"[参赛作品]"字样,否则,即视为非参赛作品。投稿地址:《山花烂漫》论坛【缤纷赛事】栏目下面的[作品展区],不能在其他地方发帖,以免耽误您的作品参赛。欢迎广大古典文学爱好者踊跃参与。 本公告下方,除了投稿的作品可以挂帖外,禁止任何其他形式的跟帖,否则予以删除!凡是在本公告下方发表的作品,一律由《山花烂漫》论坛编号帖出,一经发表,禁止任何人修改,以保证赛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本次大赛本着"和谐、参与、探讨、共进"的宗旨和积极向上的原则,禁止抄袭、剽窃等一切不良行为,以保证本次活动中参赛作品的质量以及本届赛事声誉。全部参赛作品,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特别声明:参赛作品必须健康向上,禁止任何包含违法、(过滤)或者人身攻击性言辞。 本次大赛采取评委评分办法遴选优秀作品,最后获奖名单在两个组办论坛公布,并由赛事组委会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奖励见补充说明)。作者投稿后,本届大赛各位评委,会及时在大赛作品评论区给予点评打分,最后按照作品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获奖者。获奖作品在赛事结束后,分别在两个论坛相关栏目置顶发表,组委会并向文学报刊及其他媒体推荐发表。在大赛作品点评区,欢迎大家提问、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但是不得影响和干扰评委正常工作。 此外,请参赛作者投稿后,务必及时将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告诉本次大赛监督聚散真 二、大赛组委会及成员 负责人:汀芷幽兰 江南 学术顾问:杜若 柳堂 霜天晓 策划:石三公子 闲倚门框剔大牙 评委:杜若 柳堂 霜天晓 绿暗红稀 天涯远客 闲倚门框剔大牙 石三公子 推广:聚散真容易 缘上草 经费管理:风中牵手 聚散真容易 奖金颁发:聚散真容易 三、大赛参赛作品规则 1、以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为题材,可任选一种,也可把四种花卉写进同一首诗。 2、体裁要求律诗或绝句。为鼓励更多文学爱好者参赛,本着学习、普及之目的,同时便于评定作品,特作以下规定: (1)规定使用五言八句、七言八句律诗,或者五言四句,七言四句绝句; (2)诗体除正规律诗或绝句外,不可使用如"偷春体"、"蜂腰体"之类形式写作; (3)可用拗句,但不可以使用拗体,不拘句和不拘体不许使用; (4)参赛作品规定押平声韵,凡押仄声韵的作品一概不予入选。考虑到不少作者使用中华新韵的习惯,故也可使用中华新韵创作,但使用中华新韵时应加以注明。 3、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可提交四首诗作参赛,但是入选作品规定只选取其中一首。 四、大赛评分及奖励(奖励办法详见补充说明) 本次赛事,对参赛作品的评分办法,组委会主要规定如下: 1、要求各位评委认真、仔细评点每首参赛作品,标明所点评作品的得分,并注明给分理由; 2、请7位评委各自逐个为参赛作品点评给分,满分为100分,个位数字是最小分值单位,小数点后面不予记分。每个作品在7位评委各自的给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底分不记入作品得分成绩,再将其余5名评委给分累加后,计算算术平均分数为最终得分,此即为该作品的最终得分成绩; 3、监督员发现参赛作品有违反本次赛事之规定者(例如一个参赛人注册多个ID参赛等),应当及时通知大赛组委会核实,如确属实,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由于初次举办此类比赛,经验不足,疏漏之处,敬请大家见谅。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组委会咨询。为了方便朋友们及时了解赛事有关规定,特公布大赛组委会咨询QQ号码:394077240;咨询人名称是:柳在梅深处。 本大赛所有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山花烂漫》论坛。 本次大赛,得益于聚散真 附:补充说明 本次大赛,设置现金奖励,具体奖励现金数额如下: 金奖一名: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 银奖二名:各奖励现金人民币150元; 铜奖三名:各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优秀作品奖10名:各奖励现金人民币50元; 第一届《山花杯》格律诗作大赛组委会 2007年5月10日 第一届"山花杯"格律诗作大赛公告(补充) 为了保证赛事公平、公正、公开地正常进行,现就本次大赛先前所发之公告中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在此特别强调:凡是发出来的作品不得修改。请作者注意:论坛在作品展区的帖子上,如果修改了,就会出现"经过某某在什么时间编辑"的字样,这和作者当时发帖的时间如果不一致,大赛组委会即认为该作品是修改了,不符合大赛规定,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二、大赛公告中有关"所有作品经过审核后,由组委会编号发出在作品展区"的做法,由于本论坛程序在技术上面存在的缺陷,该项规定无法施行,故此项规定取消。所以,本次赛事中,作者可以不经过审核直接发表作品,组委会也不予编号。请评委注意点评时按照作者名称进行。 三.所有评委对全部作品的打分成绩,一律交由组委会会议经过核实以后,汇总公示在赛事成绩公布帖。 第一届《山花杯》格律诗作大赛组委会 2007年5月11日 地址连接:http://www.shanhualanman.com/bbs/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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