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杂识之 汉孝惠皇后身份辨
菜九段
关于汉孝惠帝皇后,《史记》称其为宣平侯女。《汉书》称其为鲁元公主女,即孝惠帝刘盈之外甥女;出自《汉书》、又为《资治通鉴》沿用的这一说法,颜师古、胡三省及王先谦均不以为误。源出《史记》的《汉书》的如此说法,似与司马迁原旨相抵牾。考之于史,也得不到相关事件的支持。
首先,宣平侯之女不等于鲁元公主女。宣平侯张敖为赵王张耳之子,张耳死后,袭位为王,因涉嫌行刺刘邦被黜。又因其父之功受封为宣平侯。张敖的年纪相当可观,早在陈胜时期,张敖就受陈胜封为成都君;秦二世二年,秦围张耳于钜鹿,张敖又召集代地人马万余赴钜鹿援救。张敖在尚鲁元公主之前当已有妻室,《惠景间侯者年表》可以为证。高后八年四月,张敖子张侈受封为信都侯,张受受封为乐昌侯,对此,《张耳陈余列传》解释为“元王(即张敖与鲁元所生之子张偃)弱,兄弟少,乃封张敖他姬子二人;寿(《年表》作‘受’)为乐昌侯,侈为信都侯”,此事表明张敖他姬子年纪大于张敖与鲁元所生子。此为惠帝后不得认作为鲁元之女的间接证据。同为《惠景间侯者年表》,在提及信都侯、乐昌侯受封原由时又注明为张敖与鲁元太后子。这是否可以认为由于鲁元为张敖正妻,即使非其所生子变可归名于其下,这也符合中国的一贯传统。
其次,以惠帝后年纪,似非鲁元公主所能生育出来。张敖尚鲁元公主时间不详。据《刘敬叔孙通列传》,汉七年,经匈奴围刘邦君臣平城后,刘敬献计“以适(嫡)长公主妻之”单于。《史记》明言,此长公主即鲁元公主。由于吕后不同意,只得用民间女子作替身出嫁。而同为此年,同为平城事件后,刘邦过赵,时为赵王的张敖执子婿礼甚卑。则鲁元公主已嫁与张敖,刘敬之计实不可解。对此,《汉书补注》引沉钦韩语,以为鲁元公主已于汉五年嫁与张敖,不当再与匈奴论婚嫁。其实鲁元嫁张敖时间已不可考,只有《张耳陈余列传》在汉五年述张敖嗣为赵王时,顺便提及“高祖长女鲁元公主为赵王敖后”。其时间又在叙汉七年事之前,则至刘敬论与匈奴和亲时,鲁元公主已嫁当无大疑问。若以鲁元公主于汉五年嫁张敖,那么,至惠帝四年,即惠帝立皇后之时,只有头尾十一年,实际则不足十年。即使将鲁元嫁张敖时间再往前拉,也只能上溯到汉二年(时夏侯婴救孝惠与鲁元于乱军之中,送至关中),至惠帝立后也只得头尾十五年,实际上不足十四年。而皇后成婚之龄,似不合在十五岁之前。
最后,及吕后死,大臣诛吕氏,基本上是斩草除根式的。受诛者不仅有吕氏封侯之人,更有汉孝惠皇帝刘盈的三个年幼之子——少帝及皇子。樊哙之子、嗣封之舞阳侯樊伉也死于是役。偏偏没有杀惠帝皇后,实属意味深长之举。其中的最主要原因或许就是,惠帝后根本没有吕氏血缘。身为汉人的班固,将司马迁着笔严谨的惠帝后坐实为鲁元之女的关键原因在于吕后为惠帝选皇后的动机,即“为重亲故”。似乎之只鲁元之女返嫁惠帝才能达到重亲之目的。其实与吕氏联姻的张氏之女嫁与皇帝,亦能达到重亲的效果。鲁元嫁张氏,张氏之女又回嫁由吕氏所出之皇帝,皇室与诸侯王关系确实更加巩固了。这种做法完全符合援外戚为助的旧传统。综上所述,惠帝皇后的身份当如《史记》所言,为张敖女,而非如《汉书》所言,为鲁元公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