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所隐含的故事,结局大致是:电脑"插足"家不和。我也算是个网虫了,虽然电脑于我的作用只是浏览网络文章、用文档敲字,但既然有电脑有家庭,似乎自然也逃不了这不妙的结局。
这时候理性和策略都很重要。权衡得失,我常对自己忠告:世上本没有老公,有了爱情就有了老公;世上本没有多少真爱情,电脑插足了,爱情就有了危险。这三岔口的路明摆着,选择走哪条,容易得很。 但这"容易"二字又谈何容易。人是贪婪的动物,贪图享受、喜欢做不动脑子的事,沉迷电脑正可以迎合这种贪婪,明知结局一塌糊涂,但就是甘愿将聪明用到做白痴的事上去。 对咱们这样的家庭来说,电脑的危害不会大于或至多等同于抽烟、喝酒。先生平生所爱除了书就是烟酒,抓住这一要害,我便有了和先生讨价还价的理由。 我的如意规划是:敲稿子如果能赚得稿费二十元,买玉溪烟贿赂他;稿费四十元,买中华烟孝敬,保不准先生一高兴,于烟雾缭绕里心胸开阔起来:不在意我玩电脑了。 当然,少不了要抬高抬高自己:我这不是玩电脑,是用!先生会一针见血:用?用比玩更可怕,玩,心态随意,可有可无;用,支付心血,劳命伤身,玩物丧志!瞧瞧这危言,振聋发聩。 先生天生开朗、豁达,但往往言辞犀利,镜片后一双闪亮的眼,射出一股审视穿透的光芒。不幸我的勇气总是产生于先生的锋芒之中,若让我驯服听话,除非温言软语。但冲突厉害时,他无法不锋芒,我更针锋相对,哪来半点风度,理性镇定统统丢掉。好在,我缺乏足够的耐心,先生在对我进行漫长的口舌挞伐后,看到我哈欠连连,只好恹恹闭口,强行吞咽下热乎乎的口水,换了冷面,嘴角留下无可奈何的笑。 问题的严重性是,先生也喜欢写点东西,因打字速度奇慢,占用电脑无穷的时间却收效不大,如果遇到我的灵感来了需要立即敲下,却看到他在电脑前慢腾腾地捣鼓,便急。"好了吗?"我催。"还没呢。"他慢条斯理地答。"快点不行吗?"越发催。"这字前鼻音后鼻音?"他倒提问题来了。觉得先生此时愚钝之极,不知道我着急吗!这种自私的情绪直接导致简单的行动,我干脆将他硬挤到一边,代他打字。先生精彩的口语表达和我的快速打字珠联璧合,一篇文章很快完工。 "以后你就别碰电脑了,我代劳,多好。"多次这样的成功合作后,我不失时机地开导先生。开始他顽固拒绝,甚至讥言讽语,在我几次软硬兼施后--尤其是体验到由我"代劳"而获得的合作成功的快乐,先生的脑壳终于开窍,认识到电脑对他而言作用甚微,于是渐渐远离电脑,直至现在几乎不碰电脑。做什么来着呢?--看书呗。这原本就是他的嗜好。 如此一来,我们各取所需,相安无事,电脑被我独占,恣意在网络自由的天空,好不快哉! 拍拍额头,哦哦哦,上文不过是一场如意好梦。事实是,上网三年多来,我敲稿子挣来的稿费没有一文钱用来买烟买酒;先生因打字奇慢(加上我在旁催促,一慌,更慢)而几乎独占了电脑;我们合作敲稿子的美事几乎从来没发生过,因为我拒绝为他做嫁衣裳......。 现在常常,看到先生坐在电脑前幸福的样子,我妒忌得无话可说,只好捧起书做书虫。可是可是,我多么留恋那幸福的"网虫"岁月呀!呵呵......。 ※※※※※※ 终极论坛欢迎您的到来! http://www.zjzz.bbs.xil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