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是非常重视音乐的,尤其是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年代,一说到天下大乱,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礼崩乐坏”。这个倒可以理解,因为儒家把音乐视为教化的有力手段,是周礼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音乐(主要是指所谓的“雅乐”)可就变成了老虎屁股,轻易触碰不得。有几个倒霉鬼不喜欢那种中正平和的东西,自作主张倒腾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结果弄的众多儒家学者蜂拥而上,批了个狗头淋血。他们所喜欢的音乐也跟着倒霉,因此《玉树后庭花》之类的东西就变成了亡国之音的代言词。其实自己不争气,关音乐什么事?当然,这个题目太大,不属于这里讨论的范畴。我感兴趣的是,音乐除了教化作用之外,在我国古代还能有些什么用处?以下内容事件是真,分析则有很大戏说成分,各位不必当真,只求一乐就好。 首先是交朋友用。这个是世人皆知的东西。在古代音乐作品还没有进入流水作业线的时候,乐为心声可不是说来玩的。能从音乐中听出意境、听出志向,不管是作曲者还是演奏者,很容易将听众引为知己。当然知己也非常难寻,否则也不会有对牛弹琴一说了。这种音乐上的知己最出名的莫过于伯牙子期,于《高山流水》的乐声中引为的知交,生死不渝。时至今日,仍令人向往不已。 其次是谈恋爱。这个好象是音乐的天生使命。从《诗经》开始,音乐就承担了这样的重任。因为《诗经》里面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可以演唱的。这个传统在中国保持的还算不错,一直到现在都还有人使用,而且成功率很高。中国历史上利用音乐勾搭情人最成功的事例莫过于司马相如的《凤求凰》,把一个富家千金直接弄去当垆卖酒,可称的上是天下第一泡。可是仔细琢磨一下,这个事情你要说全部是音乐的力量,我觉得也未必。先看看这个东西“凤兮凤兮归故乡 翱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 何悟今夕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 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 胡颉颃兮共翱翔 凤兮凤兮从我栖 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体心和谐 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 无感我思使於悲”这个就是《凤求凰》的歌词,现在看这个词到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现在再肉麻的歌词我们都见过),可是在当时,这种东西可以称的上是艳词,完全是赤裸裸的挑逗了。以我阴暗的心理猜测,卓文君可能是被唱烦了,想看看那流氓究竟是什么德行,结果从帘子里面一看,哈,那小子真帅,于是一来二去,就屈从了音乐的(?)力量。不管我们怎么看待这个事件,但无可否认的是,司马的琴弹的肯定不错。如果是他弹的水平接近或者是略高于《河东狮吼》里的“我是一只菠菜,菜菜菜菜菜菜---------”,那我几乎可以肯定的说,那小子没戏。 这个是单挑式的勾引。还有大规格,高规模的勾引。杨玉环是美人吧,李隆基那老小子想绑住佳人芳心,除了自己的权势之外(当然,有这个基本就可以搞定),还要有其他绝活。杨玉环女士是一个优秀的舞蹈艺术家,正巧李隆基先生是一位优秀的作曲家,同时也是演奏家。南卓《羯鼓录》说其“若制作曲调,随音即成不立章度,取适短长,皆应散声,皆中点拍。”一生中参与创作的音乐作品甚多,其中大部分是器乐独奏曲、合奏曲和大型歌舞曲,并长于法曲,著名的有《霓裳羽衣》、《紫云回》、《圣寿乐》、《还京乐》等。同时与当时最有名的音乐家李龟年、雷海青等人组成乐团,演出曲目众多,供杨玉环女士跳舞专用。这种规模和规格,可算泡MM的终极武器。可惜泡来泡去泡得渔阳羯鼓动,马嵬坡前佳人命丧,结果并不十分美满。因此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用音乐泡MM,最好不宜太过张扬,规格不要太高。 还有吊唁的作用。本来丧礼作为整个“礼”的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音乐是必不可少的,要求“哀而不伤”。现在的丧礼也有固定的音乐,符合“礼”的要求。可是在古代,某些丧礼似乎要比现在来的活泼。“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这个是用唱歌加打击乐器来吊唁自己的妻子。当然,庄周先生不是我等凡人可以效仿的,再说他老人家亲戚少,又是自家人去世,这种做法还是可以忍受(或者说她老婆喜欢听他唱摇滚也说不一定)。 “顾彦先平生好琴,及丧,家人常以琴置灵床上。張季鹰往哭之,不勝其慟,遂径上床,鼓琴,作数曲竟,抚琴曰:顾彦先頗复赏此不?因又大慟,遂不持孝子手而出。”这种用音乐吊唁的方式就需要一定勇气了,直楞楞的冲进去,弹了就走。认识的人以为是发疯,不认识的直接动手,很可能出现“一首乐曲引发的血案”。 用音乐来吊唁似乎国外要做的好点。艾而顿的《风中的蜡烛》让千万人为戴妃落泪。可是这个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则不适宜使用,向往古代名士风范的诸君,最好三思而行。我在这里其实挺悲哀的,这么一个优良的传统,就这么快没了。 接着还有节省生活费的作用。《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这是孔家****的说法。这个说法实在简单,看不出什么东西。还是看一个稍微详细一点的,《史记·孔子世家》所记略有不同:“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司马先生说的多了一个“学之”,这里就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了。咱们从正面理解,可以解释为《韶》这个音乐实在美妙,让孔老夫子忘记了肉是什么味道。可是我等小人一向是不肯从正面理解东西的。首先从字面意思理解,三月不知肉味是三个月没有吃过肉因此不知道肉的味道的意思。其次我们结合当时的情况来看,首先是“学之”,证明他当时是找了一个师傅,这个师傅有可能是弹奏古琴曲《关睢》的大师挚。当时拜师可不是白拜的,孔子自己收****都要求学生教肉干(束修),我们不能指望大师挚白教吧?其次当时孔子的处境不是很好,孔子到了齐国住在高昭子家里,原以为会得到齐景公的重用,但由于各种原因齐景公始终没有启用孔子,这种状况说好听的是一个门客,说难听的那就是寄生虫。这种情况下,孔子拜师的束修从哪里来?估计是****送的,他转手送给大师挚,那么他自己怎么办?估计只有吃素了,三月不知肉味就可以解释为真的三个月没有吃上肉。因此可以看出,音乐的确能节约生活费,至少在那个时候,不吃肉能节约好大一笔开支。 最厉害的是军事上的作用。首先是合唱,最出名的事例就是四面楚歌。韩信大军围住霸王的江东军团,猛唱江东民谣小调,唱的霸王军心涣散,兵无斗志。这个我比较相信,因为音乐的确能撩动思乡的情感,而且也让楚军产生错觉,以为自己的家乡被占领,所以没有斗志。这个应该算音乐战比较成功的例子。 合唱有如此功效。独奏的时候也不差。“刘琨在晋阳,尝为虏骑所围,城中窘迫。琨乃乘月登楼清啸。贼闻之,皆凄然长叹。中夜奏胡茄,贼又流涕欷,有怀土之思,向晓复吹,贼并弃围而走。”这个就是独奏退兵的典范。只是这个东西我表示怀疑。首先是“啸”这个东西。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也是一种音乐形式,是一种颇为神奇的口哨音乐。《说文》:“啸,吹声也。从口,肃声。”许慎认为啸是吹气之声。《诗经·召南·江有汜》:“之子归,不我过,其啸也歌。”既然是吹出来的口哨声,传送距离是个大问题。阮步兵一啸,天地动色;王阳明之啸,六军皆惊。这些我都认为有问题。唐人孙广所作《啸旨》是我国唯一的一部记载啸的专书,其《序》云:夫气激于喉而浊,谓之言;激于舌而清,谓之啸。既然是从口里发出来的声音,再怎么着也不会传出很远。当时晋阳在被围攻,围城必须离城墙有一段距离,同时晋阳城以高、固著称,在这种情况下,那啸声能传多远?而且凭什么说就能让“贼闻之,皆凄然长叹”? 接下来的“中夜奏胡茄,贼又流涕欷,有怀土之思”,从道理上也可以理解。不过也有一个声音传送距离的问题。所谓胡茄,是一种芦苇或木制的管乐器,三孔竖吹,音色幽暗悲凉,这种乐器的声音能否传送到敌方营地,我没有听过,只能说是怀疑。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刘琨才是真真正正的把敌人“吹”走的,牛! 由此可见,音乐在我国古代可称的上作用非凡啊。不过对照现代,不免有些奇怪。古代是音乐地位高,音乐人地位低,现在是音乐人地位高了,可是音乐的地位却不怎么高,真是蹊跷。不过这个已经是题外话了。 ※※※※※※ 风的冷敖,火的格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