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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银河博士博客里的争论想到的
关注李银河博士有一些时间了,最近更是每天必看李博士的博客,里面的无数口水之争让人难免心生感慨。当然,我也是被卷入这场"战争"的人员之一。 现在挺安静的,正好写一下关于李博士博客里的争论发的一些想法。
首先,李银河没有不尊重你们,她只是客观的讲述了自己的观点,解释了自己的一些知识,或者她有冒犯到你们的心底处的一些观念,但是,她没有不尊重你们。请问,在一个尊重大家的女人面前,你们的折辱凭什么而发?不管有多少理由,在尊重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请那些不尊重人的人们,将自己提升一下,走到尊重的行列里,收起你的漫骂,客观公正地说出你的反对的理由。 其次,对对手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如果你认为你的对手是一个不值得尊重的人,是一个可以随意漫骂的你,所以你尽情的侮辱她,那么,可以这么说,因为你的侮辱所以也将你本身降到了一个可以任人随意侮辱的境地。一场开始的对决里,如果你选择了侮辱,那么抱歉。你唯一能侮辱的,就是你自己。 那些认为自己有素质的人,请收起你的侮辱,我们愿意听到理智的声音,也期待更精彩的辨论。
对待第一种人,我想先问一下。我们都知道妇女解放的问题。裹小脚在中国千百年的历史,对这种性变态中国的男人女人都曾经习以为常,当第一位解开裹脚布,解放自己的天足的女性向习惯、向制度轰响第一炮的时候,如果是你在那个时代,你会怎么做?我想,怕你也是捍卫裹足的传统战士!还有,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定语下,如果你在封建社会的某个时期内,怕也是对某位改嫁寡妇家门口吐口水的坚持者吧!你说你不是吗?如果你生活在那个时代,一定是捍卫最传统思想的卫士,就如同现在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以为的真理而战,但是,有的人持就的"真理",是一把残酷的杀人利刃。 对于第二种人,不多说了,麻烦你看一下李银河的文章,她根本就不曾提倡什么,而是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多一些宽容。而且,对待一些事情的关注要有距离的关注,不必要过于热切。有些事情,罪不致死的死罪,是应该取消的。众人抓住了一个小偷,混乱中将小偷打死了,行为者是要对小偷的死亡负责的。小偷有罪没,有,但是罪不致死。一些性行为,你们可以考虑到不道德,但是它不触犯法律的时候,至少,权力机构对这些行为是无权过问的。 对于第三种人,对不起,不说什么。 如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制约与平衡一样,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这样的制约与平衡,每一种制约与平衡都是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为社会服务的,因此,平衡被打破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制约的性质,就要看社会本身的性质。我们不能不说,现在的社会趋于环境更加宽松的发展,因此,当"内圆"向"外方"扩张的时候,必然在这圆与方的需求里产生激烈的冲撞。无畏的勇士,走在最前方的勇士,将遭遇无数可怕的侮辱伤害,甚至流血,更有其甚的是搭上了自己的生命。但是这是时代前进必然的趋动,是任何守旧势力都无法阻止的驭动。历史可鉴。 有些激动了。也许会有人笑话我,但是确实是自己的感觉,因此,不作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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