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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坏人”,很多人随即会表现出一副愤愤不平、恨之入骨的样子。的确,人人都憎恶恶人、痛恨恶人,因他确实给社会人类制造了许多不利因素。不仅是给许多人身体,家庭财产等带来了巨大损失,更多的是给人们的心理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压力.至使很多人整个被一个“怕”字捆索,担心多了安全感少了。
虽然人都怕被人害,被人偷、被人抢、被人劫,都非常憎恶痛恨恶人,但实际上很多人却在充当这一“坏”角色,在“隐蔽作案”。虽然不是明明作,也不轻易被人发现,但其性质与意义却是一样,甚至更甚、更恶。说到这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故弄悬虚,甚至是瞎扯,然而事实胜于雄辨,更是最强有力的答复! 我们可以看一个真实的事例:一个经销商在向买主销售一批货时,为了多赚钱掺了许多假冒伪劣产品,而当人家一检查发现后说不要了,他见事不妙,眼看将要到手的买卖要跑了,便立刻拿出刀子,强迫人家:“你要吗?不要就放了你这里!”而买主必竟身在外地人单力薄,为了存活只能乖乖的要了。然而这批货实际真货不多,根本无法再售。回家后,他左思右想又怕又亏、又后悔,一直茶饭不思、闷闷不乐,觉得对不起家人。由于过度伤感,几天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这岂不是一条人命?是谁害了他?岂不是坑骗他的人?他妻子、孩子、老人又有谁抚养?孩子失去父爱,将来要走向何方?这坑人的人岂不是一个“隐蔽的杀人犯”?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还有许许多多各行各业不为人知的坑骗者。当然,他们的“作案”也有着程度大小,轻重不同的区别,但都会让人受损受害! 那为何说这种“隐蔽的作案”比“明明作案”更甚更恶更阴险?你想明偷明抢的人,他们 每逢作案都提心吊胆,并要冒险费力才能得到,有时不妙被人逮住,还要挨揍,甚至被人关入铁牢永远失去自由;而那些隐蔽作案的,不用费多大力气,只要稍一动脑,一动纸笔就可不劳而获。既便把人杀了,也查不出来,还会继续作案。其实,坑骗也并非大事害人,小事也同样能害死人,像我们以前曾说的一个鸡蛋一条人命的事例。 所以人若想实现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人人从自我做起,别损人、害人别只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人只要为自己就必然会损人)。人人换换立场、角度、将心比心,曾困扰人们的“怕”鬼将与我们远而避之,曾经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和睦共处的美好盛世将再现新的人类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