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虱子家族曾经是一个庞大的家族。 它的庞大简直可以和恐龙时代的恐龙相媲美。 恐龙时代的恐龙占据了当时世界的角角落落,他们是一群饕餮,直到一天世界上无可食之食,于是,恐龙灭绝了。 虱子最疯狂的时代是寄生在每个角落里每个生物的身上,只要这些生物身上流淌着血液。它们食量虽小,但丝毫不输于那些饕餮的恐龙。它们的数量太庞大了,每年它们要从那些寄生体上抽出数以万吨计的血液。更可恶的是,这些虱子们还将疾病传播给那些无辜的寄生体,令他们痛苦,甚至死亡。 虱子墨墨就是这些万恶的寄生虫中的一只。 墨墨刚出生就是一只卵,白白的圆圆的袖珍卵。它的妈妈把它固定在一根毛发上,那是一个小乞丐的毛发。 周围是它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卵。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夜,墨墨孵化出来了。它先用两只粗壮的触角探明卵的薄弱处,然后用牙咬开卵壳爬出来。刚出来的墨墨长得很丑:硕大的肚子前面对称着生长六条带有尖爪的腿,这六条腿能紧紧地环抱住比头发丝还细的物体而不致滑脱。头的两侧生长着一对类似触觉的腿状器官,看来这种器官不仅仅是用来触摸,还有拨划也就是开路清除障碍的作用。头呈三角,易于吸附。 墨墨知道自己的家族是人类的死敌,从打人类出现那天,不,在人类进化的初期,它们就寄生在人类及其祖先的身上。 墨墨紧紧抱住身边一根毛发,将自己的身子稳稳地停在发根贴近肉皮的地方,开始了它出世后的第一顿美餐。咬开一处嫩嫩的头皮,墨墨将嘴探进伤处,开始吸吮那里汩汩的鲜血。虽然小乞丐的手不时划过它的身体上方,但隔着厚厚的头发,它安然无恙。它看到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已破壳而出,密密麻麻地到处蠕动,寻找它们的第一道佳肴。 墨墨轻蔑地看着那些刚刚出来还没有喝到第一口血就被小乞丐的手划拉到不知何处的伙伴,暗自庆幸得意。 本来虱子们就没有什么亲情,它们是兄弟姐妹,但同时也是竞争者。好在寄生体只要有生命在,它们这些寄生虫就会有饭吃,所以还不必为了生存而发动战争。墨墨知道自己的生命价值就是吃,吃完了消化,消化完了再吃,直至生命完结。 墨墨很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就拴在这根细细的头发上,它想看看自己脚下这个寄生体,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于是它不顾兄弟姐妹的劝阻,开始了危险的旅行。 1、 阳光曝晒滋味苦 墨墨缓缓地松开自己的脚,慢慢滑向那根头发的末梢。从未体验的速度,头发滑滑溜过肚皮的感觉,令它前所未有的兴奋。它穿越虬结麻乱的发团,本能告诉它,这里是很安全的家园。可它还是为了寻求刺激,继续沿着那根光滑的头发下滑。毛发摇晃了,离发根太远了,已经到了风的领地。墨墨不敢再滑下去,那很危险,一失足就会被抛出寄生体而成为外空间的游魂。墨墨知道,它们在那种状态下是绝对活不过24小时的。它只好紧紧抱住了那根头发,停止在发梢的不远处。这里是荒漠,周围满是横躺竖卧的头发,还有一两粒草籽。墨墨碰了碰,很坚硬,也没有血。蓦的一阵风将墨墨的那根头发翻到了最上面,顿时在墨墨的眼前呈现一片明亮,那是墨墨无论如何也看不到边的世界。阳光很强烈,照得墨墨眼前一片白茫茫的,身上也有些灼痛。墨墨想:“原来外面的世界就是亮的,亮得什么都看不清。不好玩!”墨墨的头有些晕了,身体渐渐僵硬。风儿还在翻弄小乞丐的那头乱发,墨墨四肢也逐渐僵硬,终于抱不住那根光滑的头发,滑落下来。 2.绽丝破絮觅新居 墨墨在翻了九千六百个跟斗之后,只觉得轰的一声,落在一处软绵绵的地方。这里一切跟老家都不一样:白茫茫的,一点黑色都没有;那根根丝细得抱都抱不住,好好的尖脚只好用来一步一步地爬了。这里一切都很乱,没有清晰的路,更没有时时都可以吸上几口的鲜血。等到墨墨经历这段危险的旅行后,喝到第一口鲜血时,已是小乞丐熟睡时了。血还是那样的血,味道没变。但墨墨却不知此时在什么地方,不见了那些兄弟姐妹,不见了那些粗壮的可任由自己爬上爬下的光滑头发。它突然觉得身旁的棉絮在动,它好奇地扒开棉絮想看个究竟,不想被一个比自己还丑陋的家伙劈头一掌打了个跟斗。墨墨知道自己闯了别人的领地,这里已和它原来的家大不相同了。这里有严格的领地归属,因为毕竟谁离得小乞丐的肉皮越近,谁就会喝得血越多,吃的越饱。墨墨孤独地走了,它要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最后,它在一个绽开的衣缝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也喝到了自己新家的第一口血。 3.前尘往事助野心 墨墨的新居是靠领口的一处破缝隙里,好处是随时都可以喝到小乞丐肩胛处的血,坏处是太过暴露,小乞丐的手随时随地都会来这里掏摸两下。墨墨喜欢这个地方,这里靠近小乞丐的嘴,能听到好多墨墨不听说过的事。比方,小乞丐每到一处乞讨,都要唱上一段数来宝:“东三省,三宗宝,人参、貂皮、靰鞡草。保定府,三宗宝,铁球、面酱、春不老。天津卫,三宗宝,鼓楼、炮台,铃铛阁(读“搞”)。北京城,三宗宝,人情、势力,脑袋好。傻子也有三宗宝,破棉裤、破棉袄,虱子多了不怕咬。里推外,外推里,大掌柜的就是你。早知要钱这么难,不如回家种庄田。早知要钱这么费劲,不如回家拾大粪。”墨墨知道了自己还是傻子的三宝之一。墨墨还从小乞丐口中那则意大利童话《虱子皮》中得知,自己的祖先曾在国王头上栖息过,那是很尊贵的,也算皇室吧!还能够长得像牛一样肥大,还能导演一幕公主谋杀亲夫的丑剧。更令墨墨兴奋的是它从小乞丐的嘴里知道了一件大秘密:历史书中说,拿破仑军队在1812年入侵当时的俄国,但在争战途中面临严寒天气,军队最终在饥饿、战斗伤病以及低落士气的困扰下退回法国。对俄战争的溃败也最终导致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瓦解。可法国科学家最新研究发现,导致军队溃败的元凶为虱子。当时军队中有超过30%的士兵死于因虱子传染而产生的高烧。细菌给军队带来了“回归热”、“战壕热”以及伤寒等致命疾病。“是我们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拿破仑!打败了强大的法兰西第一帝国!”墨墨高呼。它很庆幸这次旅行,也更加喜欢自己的新居,这里让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教育,知道了自己家族的许多前尘往事。它为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员而骄傲。它萌生了征服人类,征服世界的野心。 4.时乖运舛难回天 野心的膨胀,墨墨也很快成长成熟。它健壮,有力,奔跑迅疾,也很狡猾。好多次它都逃离了小乞丐的围剿,每每从小乞丐那黑黑的五指缝中逃出来时,它都发誓一定要报复。结果是一次次的报复,引来小乞丐一次比一次更彻底的搜捕。虱子墨墨有些受不住了,它已经好多天没有实实在在地吸上一顿饱血了。它开始想到了转移,“换一个天地也许更好。”恰巧,小乞丐一天在车站挨着一位女士坐的时候,它就乘机爬到了那位女士的衣服上。虽然那位女士很快地离开了座位,但墨墨已经紧紧地抓住了它的衣服,并飞快地钻进了贴着肉皮的内衣。它试着吸了一口新家的血,还是可喝的,但就是皮肤上有一股令它窒息的味道。渐渐的,墨墨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居的那种气味。这里的一切太干净了,一切梳理得那么整齐,衣服也很光滑,还散发着它最厌恶的花草香味儿。它无法在这些光滑的丝线和衣服上散步,也无法抗御衣服上,皮肤上散发的那种令它窒息的气味。在这里它找不到可以做家的地方,边角旮旯没有纰漏,没有可藏身的破棉絮。它已经不敢再去吸食女士的血了,那简直就是毒药。 墨墨绝望了,它觉得自己败在人类的手下太不甘心。它幻想着人类有那么一天:乖乖地跪伏在地上,任自己予取予求,吸尽一个,换下一个,自己会长得比牛大,比大象大,比恐龙还大。 墨墨终于饿得成了一张皮,从女士的身上滑落,淹没在尘埃中。 ※※※※※※ >[遥想当年文集主页欢迎各?/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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