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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很小的时候,爱去花园中把惜花如命的七婆所种的指甲花大把大把的打下来染指甲。为此还常常要尝到她的柳条火辣辣的滋味。可是无论她如何小心地防备着我们这些小偷花贼,那美丽的指甲花还是为我的童年染上一层美丽的色彩。那时,是七十年代初,街上的人群所穿的也就是黑,青,灰三种颜色,当然人们也不会象现在一样,可以在商店中买到色彩艳丽,品种繁多得让你眼花缭乱的指甲油了。 好象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还是很小时就要想尽一切方法地打扮自已。于是,花园里多的是颜色缤纷的指甲花。就地取材,当然是用指甲花把自已十个小小的指甲染得红艳艳的。 最先的时候是用指甲花的花瓣揉碎了直接敷在指甲上,可是到最后总是淡淡的红色。根本染不成什么红指甲。于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妈妈面前撒着娇,埋怨古人骗我。什么指甲花嘛!一点也染不红!最后妈妈才告诉我,要用指甲花染指甲并不是简单地用它的汁水挤在指甲上就行的,这当中还有一定的名堂。 原来把指甲花摘下来捣碎的时候,还要加上明矾。然后取它的汁水涂在指甲上,初为淡红,经过反复几次后颜色变成深红。这样就算染好了,可以保持很久不变色。每一次染好以后,我都会反复地伸长手指在阳光下欣赏,一眼看去,十指尖尖上象轻轻沾着红梅的花瓣朵。红得艳得让人的心随着它的美一颤一颤地流动。 那时佳人才子的影片很多,而母亲所讲的故事也是一个员外家有一个小姐。。。。。。于是,在我的印象里,那些美丽的小姐、丫环都有着长长的指甲,并染得红艳艳的爱人。我最先看到的第一本小说是在当老师的大舅那儿找到的<<红楼梦>>。至今对书中的一节描写记忆犹新。那就是在第七十七回中,当贾宝玉私下去看晴雯时,“晴雯拭着泪把那手用力拳回,搁到口边,狠命一咬,只听咯吱一声,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交给宝玉作纪念。读到此结时,我的感觉就是晴雯送指甲给宝玉的举动好象比那其它书上所写的用青丝送给情人作纪念更能感人。好象有一种誓死不屈的深情在里面。而我会想象那艳如红梅的指甲送给宝玉那个多情公子时,那场景又是何其的煽情也何其的让人断肠! 后来读过很多诗词,对写到染指甲的诗句都特别留意。最喜欢的是元代女词人陆绣卿的<<醉花阴>>: 曲阑凤子花开后,捣入金盆瘦。银甲暂教除,染上春纤,一夜深红透。绛点轻濡笼翠袖,数点相思豆。晓起试新妆,画到眉弯,红雨春山逗。 有了上面这种深刻的印象以后,成长的日子我一直有意的要留长指甲。只是苦于学校的纪律,一直没有得偿心愿。后来又学弹古典吉它,更是不能留一点指甲了。直到自已毕业了走向社会开始工作,才开始留指甲。可是因为工作性质的原故,也只能悄悄的留着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而且也不敢涂太艳的指甲油。只是轻轻地抹一点淡淡的粉色,可那也够得我臭美一阵子。 而我的网上初恋,也因指甲而结下的缘 ,却没有象晴雯那样有机会得了心愿。 记得第一次上网聊天,认识了网上的他,他打字特别的快,曾起名“打字快男”。而我的指甲太长,打字不太方便,于是我对他说:“等等我,我要把指甲剪掉,影响打字速度。”谁知他说道:“不要剪,我喜欢女人的长指甲,那给我一种女性纤美的感觉,不要紧,慢慢打吧!我等你!”于是,心中那一根神经被牵痛,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柔情如潮水一样排山倒海地涌了出来。这成就了我网上的初恋。谁知爱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直到我们分手,我泪过后,痛过后才发现,我竟然忘了把自已的指甲咬下来送给他了。现在,打字的时候还是翘着指头打字,时不时要想起那场爱情。也想起了佛家所说的缘份。好象从少女时代就把那份深情深种在自已的指甲上,却因为那份机缘未到,那个人不是生命的等待,所以至今还保留这长长的指甲。 在前些日子学古筝时,却又想起了清朝吕兆麟的诗句:“染指色愈艳,弹琴花自流”。于是死活也不肯按老师的要求用胶布缠上假指甲,执着要体会那种纤指抚琴,花香自流的琴韵。看着长长的指尖在琴弦上起舞,听着那行云流水的乐曲,我竟然一次又一次地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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