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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单纯
万物生灵,芸芸众生,谁都有存在的理由,如果彼此的关系不是如同食物链般的存亡关系或者次之的厉害冲突,相安而生是你的选择,你无权侮辱和打击同类的存在。而你若真的有做人的涵养,别让人看到你辱没同类的行为,只要你先去辱没了,就无权抱怨捍卫者和提醒者应有的还击,因为你是肇事者,你是祸首。 在这里,我指的偷窥内容和对象当然是那种纯属被偷窥者个体行为的情况。 不过,我更想说的是,偷窥欲是一种婴粟般引人的毒药,一般凡人很难禁止,总是多多少少窥它一点。但偷窥后的你如何反应,则不同了,则表现着一个人不同的涵养。 还有种行为是“窃听”,俺没去偷窥啊,俺只是听说啊,至多是个窃听。可你,憋不住抖露了你的窃听结果,还很是费了一番思量剖制反击。那么,“偷窥”“窃听”,五十步和百步,有区别么? 正人君子不屑于偷窥,甚至偷听,特别是明知面对不同存在方式的异己。正人君子若不慎偷窥和窃听到,会忽略,绝不去挺起胸膛渲染。 我还是要提出芙蓉姐姐问题,通篇也基本是针对这个现象。芙蓉姐姐再令你恶心,也不是送你门上的,她的一切纯属个体行为,你主动偷窥了她不要紧,甚至鄙视辱没她也不要紧,如果同类面对你的刻薄仅仅提出异议而不是如同你侮辱她般对你,你再感觉什么不平和受伤感,你做人的自觉性真的成了问题了! 起码,芙蓉姐姐面对你的辱没没有亲自找你门上来还击,也没有公开还击,而你,为此而不择手段纠缠不休又是偷窥又是窃听的,还有资格去鄙视她?你不惭愧? 玩文字没错,先去想想做人的起码再说。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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