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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没有任何证件的老王,纯粹一个黑人,被职业介绍所人材交易市场拒之门外。不过,他已不抱希望,虽然隔三岔五还去碰碰运气,但纯属一种习惯。 他多数时间呆在屋里,照顾照顾阿花,做做家务而已。他这段时间才发现做家务的几大妙处:首先不会闲下来发呆,胡思乱想无端生气;然后终日忙忙碌碌,一天天悠悠然晃过,不存在时光难挨的问题。 妻子把家务通通揽过去,恐怕就是害怕自己眼睁睁看着光阴流过的那份无奈的空虚吧。人一辈子,不怕贫困不怕富裕,怕就怕身陷空虚的沼泽,不能自拔啊。在切菜洗碗的简单劳动中,在拖地板擦家具的力气活中,用不着计算和思考,只是按习惯一路做去,不用担心出什么错,心情绝对松弛平和。 他发现把屋子搞乱搞脏是一种很快意的乐趣,再把它搞整齐搞干净也是一种不错的乐趣。这两种乐趣相辅相成,妻子却只懂得后一种,所以她总有绵绵不绝的怨意。他想,如果还有机会回到她身边,一定得给她讲明白这个道理。虽然这不是什么建功立业的大事,但成千上万的普通夫妻能够其乐融融地白头偕老,全靠这个道理。 老王用叉杆顶下阳台上的衣服,抱进卧室,该挂的挂该叠的叠,衣服散发出醉人的阳光的香味。他正要关好柜门,无意间看见柜底一只漂亮的蓝色纸盒,是皮鞋包装盒,还印了一双红色高跟鞋的夸张图样。受好奇心驱使,他拿出来打开了,里边几张房东老板开的收条,再翻,是阿花与几个妖艳女子勾肩搭背的几张照片,再翻,翻到一张三寸的黑白照片,照片上一个一岁大小的孩子,胖乎乎的脸圆鼓鼓的眼,分不清是男是女。不会是阿花小时候的照片吧,老王想,翻看背面,背面没有文字。该不会是她的孩子?从她的言行中,看得出她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她是怎样干上这一行的,老王至今毫无所知。他觉得要理解阿花,这是一把唯一能够开启她心灵的钥匙。他突发奇想,决定以照片为突破口追索她的过去。他认为自己拥有了解她的权力:因为他爱她,胜过爱自己的妻子! 他把照片放到客厅的茶几上,就去准备午饭。揭开锅盖,绿豆炖排骨的香味扑面而来,吹口气舀一勺汤,再吹吹,移到嘴边一啜,盐味合适。再把黄瓜清洗干净,切成薄片凉拌。荤素搭配,符合阿花所讲究的营养协调。阿花大咧咧地说过他的烹调手艺和床上的本事一样,大有长进。虽然明知道自己并非那么好,阿花说的不过是恭维的谎话,但比起妻子的那些真实的挑剔来,到底顺耳舒服。 一切都准备好了,还听不见阿花可可可上楼的脚步声。 每个星期的今天——星期五——她总是省了勾眉画眼,素面朝天出门去。但也该回来了。她出去干什么呢?是不是定期的上门服务?不会吧。不化妆的阿花可有些皱纹有些显老了。 老王的确饿了,正想着是不是先吃点,电话响了。是阿花打来的。她说不能回来吃午饭了,别等别等。估计在大街上的一个电话亭,车声人语很嘈杂。末了,老王叫她早点回家,声音竟有几分委屈,委屈得像个缺少母爱的孩子。阿花可能没听出他这份伤心,随口应着便挂了。这头的老王,盯着话筒,舍不得挂,呆痴痴的。 吃一块排骨,感觉太油,吃几片黄瓜,感觉太苦。——老王没胃口!他连澡都懒得冲,便开了电扇上床午睡。觉得还热,又爬起来把电扇开到最大档,呼呼的风裹着带点腥味的闷热满屋子乱窜。他迷迷糊糊,就像暮春时节的天气,一会儿巫山云雨一会儿春寒料峭,睡得昏昏沉沉。 阿花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不知道。但阿花的一个吻,把他吻醒了。睁开眼,想起格林童话里那位沉睡百年的白雪公主,被王子的一吻吻醒了。他缠着阿花,要做爱。在厨房切黄瓜时就想象着了。他翻身扑上去,手从旗袍的开叉处往上推进。阿花却毫不客气地阻止他,把他掀翻了。她似乎觉得这样的掀翻不妥当,便伏在他耳边,十分温柔地允诺:晚上嘛,晚上嘛。见他恢复正常了,就很抱歉地说:你就忍一忍嘛,外面来了客人,是个老主顾,他非要来家里,求求你,行行好嘛。 老王吃醋了,心里酸溜溜的,但他还是决定出门溜达一阵,总不能守在卧室看阿花怎样做业务吧。他感到心底的嫉妒像一个火药桶,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回头望一眼坐在沙发上那个五十岁左右一脸淫笑的男人,恨不能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直到他翻白眼为止。 自我感觉像孤魂野鬼的老王,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游荡。眼看日落西山华灯初上了,才跟一个烂醉的酒鬼一样,踉踉跄跄往回挪。这一次特殊的经历,让他彻彻底底领悟了什么叫失魂落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