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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出道题 偶从电视新闻里看到这样一篇报道:前几天,一位少年匆匆跑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花费单价180元购买的两个网络宠物被人诈骗走了,少年非常痛惜这两个自己倾注太多心血养大的宠物,恳请公安局立案侦察帮助找回。而公安局却以网络宠物乃虚幻之物,不能构成财产损失实体,且此事无线索可查,无法认定犯罪事实为由,拒绝予以立案。 那么,究竟诈骗网络宠物算不算犯罪?遇到这些事情是否有办法调查取证?带这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观众。在被采访者中,大部分上了年纪的观众回答此事不应该立案,因为那些所谓的网络宠物是看不到摸不着的,拿着游戏里的东西当真。纯粹是给公安局找麻烦。可年青人的答复却是截然不同,他们认为网络宠物虽然是虚幻的,但那毕竟也是花钱买来的,所以说它就应该是有价值的东西,与现实生活中人们饲养的小猫、小狗没有区别。而且他们在饲养的过程中投入了时间与感情,这些无形的付出价值更是无法估算。据此,盗窃网络宠物也应该算做犯罪。IT业专家也表示,网络活动并非无迹可寻,每台PC机都有着详细的操作记录,网站里也可以查到用户IP端口的历史。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不难看出两个问题,一是针对网络的认识在当今社会里已经出现了两个相互对立的阵营,一方面是以年长者为主的反对派,他们以为网络的东西就象皮影戏,不过是些游戏和热闹罢了,玩多了自然会丧志。另一方面是以少壮派为代表的热衷派,他们坚信网络能带来新知,是现代人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二是网络犯罪已经从纯科技领域走向了生活范畴。 网络犯罪(network crime)这个名词对于现代人来说已经不在陌生,大到窃取国家、军事机密,恶意攻击网站造成网络瘫痪。小到虚假网上购物,或者欺骗网友诈取钱财。可谓是五花八门,正应了那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俗话。 而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来说,我们社会现有的防范和惩治体系却显得过分薄弱了。诚然,随着计算机时代的兴起,我国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来惩治计算机犯罪行为。但总体上来说还是抓大不抓小,就想有人管杀人越货的大案要案,而没人管鼠摸狗盗的鸡毛蒜皮一样。网站瘫痪不得了,丢个充物不算事,你就自认倒霉吧!还没见到哪家公安局、派出所设有“网上失物招领科”。 好了,闲言碎语了半天,现在言归正传,我想请各位朋友充分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设想一下,面对形形色色的计算机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惩处,将来的社会将是个什么样子? 此次征文活动设立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名,请大家把写好的文章用黑不溜湫,脏啦吧叽的信封寄给青青岸边草统一评判,地址是:湖南省西红市歪门斜道憋死牛胡同对不上号,邮编:不管理3721。阳光大版早以准备好了丰厚的奖品,还请各位GG JJ不要错失“凉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