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蓝 箫]签名 图 下一主题:[清风雅韵]签名图~
试论网络之怪现象——同性恋
[楼主]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2003/08/28 10:03
点击:2172次

        同性恋顾名思义是指同性的人之间产生了相互渴望、相互需要的亲密感情。在日常生活中的同性恋者常被人耻笑为变态、有病等等,显然网落上的同性恋待遇要好的多,仿佛网络的虚幻性一下子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准则。

     其实不然,网络上同性恋现象的存在以及网落上不排斥同性恋的原因,和网民的结构是有着深刻的关系。在现阶段,网络并没有普及到可以替代人们的日常劳动的地步,网络在很大程度上还属于消费领域的事情。无论是包月还是计时,上网的人起码具有支付网费和上网时间、精力的能力。


     无疑,网络上的人在知识结构、财富收入、时间、精力等在平均数上要大于非在网的人群。特别是网络上的同性恋者,他们或者她们的知识结构一般来说都比较高,在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类似于金西二类性行为学的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比较研究的依据。但是从历史上看,同性恋盛行的古希腊,一般真正以同性恋为唯一的发泄途径的都是真正的王宫贵族或者他们的子弟,还有另外一类的同性恋者,他们的物质生命并不富裕,但他们是真正的思想者,比如苏格拉底。


     本世纪初,现代最伟大的性科学专家和蔼士曾经在其〈性心理学研究〉中明确的阐述了同性恋作为一个性和情感的发泄途径,与其它的还被称着病态的性行为一样,只要不妨碍他人和社会都应该是得到充分尊重的。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立法允许同性恋者结婚,或者在法律条文上并不明确禁止,(中国刚刚出台的新婚姻法还是明文禁止同性恋结婚的)。前段时间当张国荣飞鸟一般砰然着地,网上的怀念文章铺天盖地,很少有人因为他是一个同性者而对他存在鄙视。


     所有这些都说明人类的对于同性恋的传统看法也在改变着,而首先接受并尝试这些前卫思潮的必然是知识结构上领先一步的人群。网络上的人恰好属于这一类。


     网络上的同性恋者大都是女性,男性并不是绝无仅有,但相对于女性来说确实是凤毛麟角了。经常在网上的聊天室与论坛看见几个女人间吧唧吧唧的乱吻,或者黏黏糊糊帖来帖去,而很少看见男人间有如此亲密的表达方式。


     形成网落同性恋的原因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因素,因为通常意义上的网恋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依必在〈网恋,其实比你想象的累〉一文中就列举了金钱成本,时间成本、自由成本、感情成本、偷情成本等等因素。而同样作为替代这种精神恋爱方式的网络同性之恋,既可以解决感情与精神的需要又不必偷偷摸摸的躲避着同事和自己的家人——毕竟一个家庭拥有二台电脑的还不多见。


    网络上的同性恋其实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同性恋,一般来说网络上的同性恋具有一切同性恋者之间的精神实质,但对于见面或者肉体的渴望远没有真正的同性恋者那么强烈。其实,这也是因为网络上的交流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交流这一特性所决定的。


    当人类抛弃种族延续的需要(他们或者她们大都已经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当精神的追求被现实的因素困饶着(于同性之间的精神恋爱完全不受现实中情感与家庭的抵制),去寻求于更多灵魂的亲和必然造成同性之间相互暧昧的结局。


   精神的世界高于一切,一路好走,网落的同性恋。




※※※※※※
Untitled Document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97049.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蓝 箫]签名 图 下一主题:[清风雅韵]签名图~
 [2楼]  作者:谈笑一剑  发表时间: 2003/08/28 11:56 

这是个很少有人去探讨的问题回复:

相对于我来说:阁下的文章的确精髓。

相对于那些职业探讨同性恋得人来说:阁下的文章很肤浅。呵呵,拙见不必当真。



※※※※※※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3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3/08/28 11:59 

回复:略有不同看法

当人类抛弃种族延续的需要(他们或者她们大都已经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当精神的追求被现实的因素困饶着(于同性之间的精神恋爱完全不受现实中情感与家庭的抵制),去寻求于更多灵魂的亲和必然造成同性之间相互暧昧的结局。

——对这一段中的“完全不受抵制”以及同性之间的“必然”结局不尽赞同。

    对于一个“正常”家庭,完全不受抵制是不可能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倾诉甚而精神上的依恋还是以异性为主要对象的,即便是在网上。



※※※※※※
>
[楼主]  [4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08/28 15:55 

回复:阳光兄高见

    “完全不受抵制”是我用词绝对化了,相比较异性恋而已,干扰少一点吧。其实,网络中的同性恋基本上都属于精神范畴的,干扰肯定要比异性恋对生活的影响要小的多。

   当然说网络上的同性恋是怪现象,我和阳光兄一样认为:“于大多数人来说,倾诉甚而精神上的依恋还是以异性为主要对象的,即便是在网上。”



※※※※※※
Untitled Document
[楼主]  [5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08/28 15:57 

回复:相对于现实来说
     研究同性恋的人多如牛毛,相对于网络来说也许是这篇讨论开了先河。狂妄的很,请勿当真,哈哈。

※※※※※※
Untitled Document
 [6楼]  作者:为理想夜行  发表时间: 2003/08/31 13:22 

回复: 试论网络之怪现象——同性恋

这位朋友的言论应该说是道出了一个事实,但是我以为这种言论有鼓吹同性恋的嫌疑。我猜这和我们的非主流舆论的宣传造成的影响有关。在性、婚姻、情感等方面,非主流舆论极力突破传统观念。这原本是个好现象。但是矫枉过正,总给人他们要在全社会倡导自由不受配偶干涉的性、非法律婚姻、超越婚姻的涉性情感等生活方式。我以为在否定婚姻制度,特别是否定一夫一妻制以前,这是不应该的。

 [7楼]  作者:斜阳红天  发表时间: 2003/08/31 14:34 

回复:网络中难看出谁是同性恋吧?

“经常在网上的聊天室与论坛看见几个女人间吧唧吧唧的乱吻,或者黏黏糊糊帖来帖去,而很少看见男人间有如此亲密的表达方式。”这样就是同性恋?~

呵呵,好奇中~



※※※※※※
[楼主]  [8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08/31 22:37 

回复:还不是
最起码要建立精神上相互渴望的感情,才能算的上。

※※※※※※
Untitled Document
[楼主]  [9楼]  作者:飞梦锁烟波  发表时间: 2003/08/31 22:43 

回复:我们曾经为理想献身

   同性恋是客观存在是不以理想为转移的。

   当然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我还是同意只要不影响社会和他人都是应该值得尊重的。



※※※※※※
Untitled Document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860790252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