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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应该从何种角度去表现《小姐》身上的人性?
[楼主]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2003/07/09 13:42
点击:261次

近两天四十版上因[开心老妖]的一帖《三个小姐》,引发了网友们对社会上“小姐”现象的讨论。我想之所以会引发这样的讨论,根源还是在[开心老妖]这帖〈三个小姐〉的切入视角所表现出的道德观上。

 

如帖主所言,他写这个帖子,是为了表现“小姐”这一处于道德弱势的特殊群体中也同样具有着人性美。但由于该帖切入的角度有欠妥当,违背了当今社会大多数人群所认可的道德取向,其结果是非但没有让人感觉到这位“小姐”身上的人性美,反而把作者自己推上了公众道德的审判席。

 

这帖〈小姐二〉,其主要情节是:某嫖客于事业受挫外出散心,以往经常受其照顾生意的“小姐”知道其落难后,非但免去了他的嫖资,还对其关照有加,令正处在人生低谷之际他感受到了“小姐”对其的一片“真情”。我想[开心老妖]以这样的情节来表现“小姐”身上的所谓人性美,因而受到帖友的质疑,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小姐”的这个所谓真情,是对嫖客而言的,在“小姐”与“嫖客”这一对社会暗疮上开出的花,有着正常社会道德观念的人,当然是无法认同与接受的。

 

相比之下,同是这个[开心老妖] ,也同是写“小姐”的另一帖〈小红〉,为什么就没有遭遇到〈小姐帖二〉如此猛烈的抨击呢?那是因为它通过小红对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的慷慨资助,表现了小红本质中心地善良的人性之美,因为这种美是纯粹的、其中没有任何丑陋的违背公众道德的成份在里面。因此尽管他表现的对象也是一个小姐,却能得到人们的理解与认同。我以为,这是[开心老妖]表现“小姐”人性美写得较为成功的一个帖。

 

和来四十论坛上的许多朋友相比,我也许是受教育程度最低的一个,我甚至说不出什么是作品的文学性。但是一个母亲的责任心,让我敢于向写字功夫比我高得多的朋友们叫板。朋友们读过的很多书我都没有读过,比如有朋友列举的描写妓女的经典之作〈红字〉、〈羊脂球〉。我看过可以说得上具有文学性的描写妓女的作品是小仲马的〈茶花女〉,还看过一部好象是老舍写的〈月芽儿〉,也是描写妓女生活的。没有看过的作品我不敢妄加评论,但就我看过的这两部小说来说,我相信没有谁会因了作者描述了妓女生活以及妓女对爱情的追求而指责作者。我相信一部好的作品所表现的人性应该能为大部分人们所接受,这与谁写的无关,也与写谁无关,但一定与社会公众所认可的道德有关,如果一部作品不能为大众所接受,那么即便其再有文学性,那它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正如有朋友说:相对道德来说,人性才是长久的,道德观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衍变。我认为,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人们的道德观产生怎样的衍变,“小姐”这种职业永远不可能得到社会认可,其原因就在于“小姐”这种职业的本质就是反人性的。

 

我不是个爱打架的人,我也无意要别人认同我的观点。面对现代社会上的种种精神污染,我在感到很痛心的同时也觉得很无奈。我只希望我们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成年人,在自己游戏人生之际,尽可能想想我们的孩子,至少不要再用我们自己的行为与思想去加重这种污染。不要给道德观念正处于雏型期的孩子吃这种包着美丽的人性外衣的‘摇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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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牛妹妹  发表时间: 2003/07/09 14:40 

说实话,

这些天看了许多有关“小姐“的贴子,该说的,GGJJ们都说了。

 社会是复杂的,很多社会现象是丑恶的,但我确实对此无能为力。

所以,我还是说:只能管好我自己,真的只有这个能力。

妈妈姐姐的贴子,再一次让我感到一个母亲的责任,沉重的责任。我的女儿才七岁,谁知到了那时候社会怎么样呢?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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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丝巾已飘落  发表时间: 2003/07/09 15:01 

回复:一个妹妹给老妖的回复:)
几天前读了[开心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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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的祝愿带给每一个朋友

[楼主]  [4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9 15:10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位妹妹问得不错!

其实换位思考是最能够检验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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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9 15:14 

为了孩子,注意自己的言行是每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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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洪七公-  发表时间: 2003/07/09 16:22 

回复:支持摇滚妹妹的看法!
我向来厌恶三陪小姐。我认为:这些人像“癌症”一样侵蚀着我们当今社会与家庭。而老妖站在嫖客的立场上对小姐的所谓人性的发现与赞美,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
 [7楼]  作者:梅★子  发表时间: 2003/07/09 18:44 

回复:哈哈~今天“小姐”聚会啊
小姐在旧社会可都是大家闺秀的尊称。她情棋书画,温柔贤淑。而现在称小姐却是另类的代名词,可以说是低层次的,而且由于社会在不段的发展,人的思维观念的改变,社会经济在提高,人似乎学会了享受,不满足于一夫一妻制,但大多数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会轻易离婚的,精神需要寄托,情感需要宣泄,于是乎情人悄然出现,有点品位的人,找情人,养情人。但这需要一笔很大的开支,除非是大款,一般的人也许觉得那也没有太大的意义,纯粹的交易似乎来的简单,以前谈此色变,如今平常的如同吃饭和穿衣,据说今年“人大”有人提出设立“红灯区”但没有通过。既然有人提出,当个事情来研究和讨论,这已经成了一社会现象……争论如此激烈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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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07/09 20:02 

回复:真正的佩服您的观点,让人无懈可击!

“如果一部作品不能为大众所接受,那么即便其再有文学性,那它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有人总喜欢强调:要用文学的角度思考作品,好象人家是不懂文学的门外汉,把历史上关于写妓女爱情的名著也搬来相提并论,不知道有什么现实意义,究竟想说明什么道理,是不是想说妓女对嫖客也有爱、有情,值得叫人感动。

我总是相信,是非曲直自有公断,任你说破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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