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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个小姐》想到的
[楼主]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2003/07/06 22:31
点击:458次

 

昨天[开心老妖]发在四十版上的《三个小姐》,在四十港引发了一场特大的“洪水”。因为上得晚了,我所看到的网友观念碰撞已经不再完整,但还是能看出,参与的网友们就该帖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辩。

看到了一些让我难以接受的发言,联想到我所了解的我女儿周围同学的一些观念,我的感觉是沉重的,因此也想说上几句。

就该帖的文笔来说,够得上四十港选精的标准。我想我自己一定写不出这么流畅的故事。我也信老妖描述的那位小姐对某一位嫖客有着一定的真情。只是我觉得以一位嫖客的口吻来叙述这样的一段真情显得有点不伦不类的滑稽,就象是在一个毒瘤开出了一朵花那样。尽管这花和正常的花儿一样也很美丽,但我的心理上还是无法接受。

看到嫖客居然毫无廉耻之心地谈什么与小姐的真情时,看到嫖客居然把钱色交易说成是对美的欣赏时,我的心底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悲哀……

有人说:卖笑行业的存在,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存问题,难道事实真是这样的吗?我想谁也不能否认这样的现实——那就是现今的“小姐”越来越“高档化”了,甚至于一些大学生也加入了这个特殊的群体,那么到这种时候,谁还能说当“小姐”真的只是为了解决生存呢?

 

是当今社会里在相当一部分人群中流行的这种“笑贫不笑娼”的观念,正在毒害着我们的下一代。难道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真的需要重新修订了吗?

在这里我只想给大家说几件发生在我女儿同学里的真实的事:

同学一,

初中同学。

两年前她高考落榜后,游荡于X城的歌舞厅内,以陪唱卡拉OK为业。我想陪唱的行情每两小时至少也得挣个三、五十元吧,我女儿星期天打工推销手机,每天工作八小时才三十五元工资。比起普通打工的女孩来说,这钱挣得也太容易了,如果顺其发展,我相信她由陪唱到陪睡,不需要很长的过程。

同学二,

高中同学。

考上大学以后,就交了男朋友,几个假期都由前任男友出资一起外出旅游。男友刚毕业,就又重新找了一个,据说是个有钱的大款。她的观念是:“感情算什么,又不能当钱花,还是及时行乐重要,别浪费了青春资源。”

同学三,

大学同学。

上大学后,成天忙于打工挣钱。先是当营业员,感觉太辛苦,接着在酒吧找了一份工,周旋于一些老板小开之间。晚上打工,白天旷课睡觉。第二学年她把父母给的学费都乱花了,结果被学校劝退。

以上我所说的都是发生在我女儿同学中的真实故事,我相信任何一个为人父母者,看到发生在孩子们身上的这种情况,都会痛心疾首。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那么,面对这样的社会现状,我们每个成年人,又该怎样去做呢?我们将如何去面对我们的孩子?

我相信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时代,“小姐”这个行业都是一种社会的丑恶。我反对用沾沾自喜的口吻来描述自己与“小姐”的真情之类的文字,我感觉这样的作品容易混淆孩子们的道德观。因为现在做“小姐”的,绝大多数已经不是为了谋生这样单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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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07/06 22:40 

回复:真正的人之父母的肺腑之言!!!

“我相信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时代,“小姐”这个行业都是一种社会的丑恶。我反对用沾沾自喜的口吻来描述自己与“小姐”的真情之类的文字,我感觉这样的作品容易混淆孩子们的道德观。因为现在做“小姐”的,绝大多数已经不是为了谋生这样单纯的目的。”

 

其实傻子都知道嫖客有多可恶,而他们总在寻找光明磊落的理由,说人家小姐善良等,而这些人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知道他们在生活中是怎么样教育自己子女的!?怎么样做儿女表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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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实实做人
[楼主]  [3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6 22:40 

看人打架手痒:)

砸痛了谁不许生气,打架俺是新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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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晃晃悠悠.  发表时间: 2003/07/06 23:02 

每每看到大街上穿着性感的“小姐”
挽着客人招摇过市(因为是不是小姐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他们的服饰和举止近乎职业化),我的第一感觉是恶心。无论无何我都不能把她们和善良、美联系在一起。而且觉得从她们那里发掘美,简直是对美的亵渎。
 [5楼]  作者:开心老妖  发表时间: 2003/07/07 10:18 

回复:真诚感谢这一砖……

谢谢!

一篇作品能引发争论这亲不为奇,

证明这篇文章真正地解读了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

被拍者不一定说他就不好,

拍砖者更不能说他有恶意

这样的拍砖俺是十分欢迎并诚心接受,

但有些自命清高的人以抵毁它人名声甚至恶语相加的拍砖行为

我只好怀疑他本人的修为和品质了!

再次谢谢摇滚妈妈!

我在本文想表现的目的只是想告诉人们

任何层次的人都有其本性善良的一面,而非为三陪女唱赞歌

至于描写的手法可能运用不太恰当!

下篇俺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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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般的妖带给你非寻常的乐 一个人是否快乐不在乎他拥有多少, 俺老妖知足常乐!欢迎朋友们光临 水云烟坊>
[楼主]  [6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1:28 

本想引发一场男女混战

可能是俺打架水平不行,也可能大多数人的道德观还没模糊,所以敢于和俺这老观念叫阵的还不多:)

老妖码字的水平很不错,我个人认为,和(二)相比,那篇写小红的角度取得比较好,可以为大众所接受。

理解老妖写帖的初衷,我曾看到过媒体的相关报道,一些农村出来的打工妹,因为不甘受辱,从酒楼跳下摔成了残疾。但另一方面现在的“小姐”越来越知识化了,这不能不令我们这些为人父母者感到担忧。

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这种腐朽的人生观,正在让一些本可以有正常人生的女孩在自甘堕落。这真的让人感到很痛心。

我痛恨让这种钱色交易市场产生的“买方”。我们也许没有能力改变这种现状,但我想我们有责任唤醒人们正常的道德观,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写字时确实应该考虑一下选取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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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07/07 11:31 

文学与道德(支持老妖一把)
我觉得首先还是要注重文学性。老妖先生的文字颇好,并没有戴上道德先行的帽子。文学主要笔触之一反映的是人性,并不能给它设置禁猎区。人性是持久的,道德是变化的。老妖先生的作品,我看并没有诲盗诲淫的地方。当然,诸人所持的道德观是有差异的;这个,可以平心静气地讨论。摇滚版主此帖,是种和平探讨,支持。上次的争论我看了,有人发诛心之问,这个不好。个人希望多看见老妖先生的文字,并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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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8楼]  作者:-洪七公-  发表时间: 2003/07/07 11:34 

回复:不喜欢看到有人

在网上斗来斗去,其实有些事情是很容易说清楚的。像摇摇这样写篇文章以理服人,连开心老妖看了都心服口服。

这也是我喜欢、支持摇摇的原因!

 [9楼]  作者:四川辣子  发表时间: 2003/07/07 11:54 

回复:请摇滚妈妈将此砖搬往天籁备份~

主要是想让天籁的朋友们

正确看待文章与做人~

呵呵。

天籁年轻人也挺多~

老妖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思索~这真的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呐~

呵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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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3/07/07 12:13 

基本支持月霜的意见!~~

文学是反映人性的,这是不会变的,人的道德观却是随时代而起着不同变化的。这话说的的确有道理。

我能理解老妖此文的立意在于歌颂人性的善一面,不因职业而不同,但我也建议老妖在今后再发类似文章时,要考虑国情,最好注上小说二字,别给自己找些不必要的麻烦。

摇滚姐姐的担忧不无道理, 目前社会许多不良风气,的确很严重的毒害与影响着我们下一代人。因此, 发文章时应该考虑到人的不同理解与接受能力, 尽可那的减少负面的影响。



※※※※※※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楼主]  [11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2:37 

谢辣妹抬举俺~~:)
可是俺不知该发在哪个栏目下,请指示,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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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一猫  发表时间: 2003/07/07 12:56 

值得敬重的母亲

摇滚妈妈好:

你说着俺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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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五味人生
 [13楼]  作者:自由的心71  发表时间: 2003/07/07 13:21 

回复:同意您和故乡风云的观点,呼唤写手们的责任与良知!并推荐库普林的<火坑>

本来准备潜心写字,看此文实在忍不住.(撇开原作的文笔特色等等按下不表)

美化小姐是嫖客的进一步需求,以期获得心理上的平衡.还要搭上人性的幌子.

或许还会有一个小姐/准小姐心态写出来《?个嫖客(或其他的昵称)》的故事呢?这谁也挡不住。

记得当时看到前苏联作家库普林的《火坑》(副标题为俄国妓女辛酸史)时,我非常惊讶地看到作者的题记是:

“献给所有的母亲与青年们!”

书中的故事至少对我有一种强烈的震撼作用,读罢,可以说完全对得起那样一个题记!

也就是这样,让我再次深刻了解了作为一个作家的社会责任感与良知!

写文纯粹为了自我玩赏,可以!只是要记住:若昭示于人,就要注意爱护环境

一家一时之言,得罪之处,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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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心中的目标前进,累了就看一看沿途的风景,继续前进.
 [14楼]  作者:没啥没啥  发表时间: 2003/07/07 13:28 

回复:恩,建议把第一人称改为第3人称

同时建议您给作品加个悔过的框,比如,象《唐璜》那样。有人总是在婚姻的道德上做文章,如果您还想保留第一人称,不妨学学《茶花女》,让主人公变成未婚的富家子。改过之后,虽因为篇幅小不能成为名著,但应该飞来的砖头不至于再被击的冒冷汗。

[楼主]  [15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3:33 

不知您马甲的颜色是否真是蓝色的
如果是,那么我要说:我敬重您这样的男人:)

※※※※※※
 [16楼]  作者:没啥没啥  发表时间: 2003/07/07 13:38 

回复:老兄不发掘,自有人发掘。

并不是所有的小姐都是丑的,这正如不是所有的淑女都是美的,既然痛恨男道女娼,偏偏强盗里也有讲信讲义的汉子,妓女里也有重情重义的荡女,你不用写,莫泊桑早在19世纪就已经给大家留下一篇《羊脂球》了。

[楼主]  [17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3:49 

哈哈……好建议:)

俺认为,对所写的文字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大众的心理承受度,是每个写手应该考虑的。

偶然打一回架,希望朋友们能够理解,道上一声“没啥没啥”:)哈哈……



※※※※※※
 [18楼]  作者:自由的心71  发表时间: 2003/07/07 14:01 

回复:自由承受您的

感谢,自由确属于燕赵男儿!感谢您的文字!

今后有时间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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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心中的目标前进,累了就看一看沿途的风景,继续前进.
 [19楼]  作者:没啥没啥  发表时间: 2003/07/07 14:37 

回复:老姐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这一砖连带打的我也是头皮凉飕飕的,回头一看,老妖已经趴下了,哈哈!不敢反击,本想招架着给老姐回一帖,却因为写的太长想搬挪到发帖里去,呵呵,本该CTRL  C,结果来了个CTRL V,复制改粘贴了。
[楼主]  [20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6:44 

承让了~~:)

年龄相差这么多,观念的差异在所难免。

通过坦诚的探讨来取得相互间最大的理解与认同,这是俺拍砖所期望达到的目的。

俺的言辞可能尖锐了些,但俺的心是坦诚的。DD不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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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1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7/07 16:47 

一猫好:)
我相信所有为人父母者都会这样想的,谢谢一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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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07/07 17:37 

回复:不可思议
这世风是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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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实实做人
 [23楼]  作者:四川辣子  发表时间: 2003/07/07 21:47 

回复:人生感悟???

老妖的文章发在天籁的…

也是在人生感悟里吧…

你要么贴他文章下面?

方便找一些?

呵呵呵

摇滚妈妈的话说得在理,

要不,

发梅子课堂也行呐…

哈。。。。。。。

总而言之…喜欢放哪里就放哪里吧…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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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作者:笑缘12  发表时间: 2003/07/08 21:21 

发动文革吧,那样受灾面积大,行吗?

哈哈,姐姐的砖很结实,要敲一下累手腕呢。

现在很多社会现象令人痛恨,这是社会发展中的“痔疮”,疼痛、恶心、见不得人,却无法根除。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以经济发展为标志的,更多的应该是以文化、道德的发展为准绳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否,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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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读百家书,缘来随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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