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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无聊、无知、无赖、无耻——但也无妨!
[楼主] 作者:实在受不了  发表时间:2003/06/29 20:05
点击:529次

初到西陆,对于别人介绍的西陆的诸多名流曾一一在心,其中就包括笔公,对于前辈,总有一种尊重,同时看到他的一些帖子,看到大漠的繁荣(尽管有些水分)(但是由于初次到BBS)还是很佩服的,但是在这里混的久了,慢慢的感到自己好象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原来笔公并不是有些他的追随者和他自己标榜的那种人,在我渐渐的对其失望的同时,他也越来越把自己的真实面目通过他越来越拙劣的表演展示出来。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笔公是一个无畏、无聊、无知、无赖、无耻的人。但是现在人们看清楚了那就应该无妨了。


此公的确是无畏,整个西陆没有一个可以入其法眼的,不是不入流就是水平低,不是学历不够就是自己不屑,大有整个西陆舍我其谁的自信。此公到处摆显,到处拍砖,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英雄气概,是之谓“无畏”。


此公极愿意评论,不论是否和自己和自己的论坛有关,都要去说几句插一脚,这个坛子“黄”、那个坛子“虚”、这个矫情那个虚伪,就是不脱了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自己的坛子是个什么样子自己不知道吗?除了毫无意义的灌水,你看你坛子里的帖子有多少的点击啊?为了换得几个点击,此公可以说是煞费苦心,现在黔驴技穷,就到处的耍泼皮,实在无聊之极。


此公处处考察别人什么学历,时时标榜自己的身份,那你的身份到底是真是假啊?唯一可以看到的是此公连最基本的文字都掌握不了,错字错句连篇,还专门找了一个什么“大漠校对”给自己校对。引用别人的文章还经常的出错,整天笑话别人的文章水平不高,可是你自己有多少可以拿出门的文章呢?除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老生常谈和连句子都不通的“论题”之外,真的没有什么可看的了。不论怎么标榜,自有大家的眼睛,说他个无知并不为过。


此公还经常漏出一种无赖的嘴脸,比如拍砖,往往是欺软怕硬,感到是新手,就往死里拍,碰到名气大的,就先讨好巴结,实在不行就跑,美其名曰,我不屑于。看到自己的观点无人响应了,就纠合自己的喽罗和骗的的“知己”到处招摇。此为无赖。


把自己的种种见不的人的作为说成是为了西陆,但是最终还不是因为你的坛子没有得到你希望的利益吗?记得此公在大漠被无情选上了五张帖子的时候曾说:“无情是西陆的不是大漠的,就是选一万张大漠的帖子也不算什么问题。”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来闹呢?阳光是西陆的阳光,不是四十的阳光啊 ,他就是选了十万张帖子也没有什么问题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何况你并不是什么州官啊。看你的论坛,除了有几个真正的写手去发几个象样的帖子之外(人家也在其他的地方发啊),你自己的几个所谓写手除了风花雪月和灌水之外有什么建树?口口声声的说这个地方水平低,那个坛子质量差,为什么不看看自己啊。


奉劝此公,别把自己的有一句没一句的只会用1.2.3.这样排列的拙劣的没有逻辑的句子到处乱抛了,你看看你自己的所谓的一、二、等等,简直逻辑混乱,缀不成文的,还什么搞“论题”搞“研究”,最好是少丢人了。


其实我们如果看清楚了,他再继续这样做也无妨啊,就当是免费地看小丑表演好了,这种人啊,最好的办法是不理他,叫他自己跳,跳的累了,口水干了,手指头敲的肿了,自己感到没趣了,也就自己缩回去了。


我是过客,从来不希望卷入什么纷争,但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注册了个马甲来说话,呵呵,我怕此公,就算是他说的不敢和他正面拍砖的那种人吧,不过我是对大家说的,不是对此公说的,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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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荷香绕湖  发表时间: 2003/06/29 20:52 

回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对于无理无赖之人,佛家尚且如此,何况俗人:)


嘿,写得不错!

 [3楼]  作者:天雷无妄  发表时间: 2003/06/29 21:07 

他变态哗众取宠,你就来个武松打虎,爽!
photo

※※※※※※
平淡的生活,简单的文字......
 [4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06/29 22:34 

总结得很到位
我在文学站务看到有人跟帖,说此公是“五无先生”,大发一笑。西陆藏龙卧虎,不乏高人。虽然不清楚您是哪位,但恁理论、以文论,都是好篇章。精当、精僻,自然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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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5楼]  作者:提篮看你来  发表时间: 2003/06/30 04:37 

看他名字就知道有来头!~
实在忍不住了,又不能以真id示人,只有实在受不了地出来骂人啦!图个痛快畅顺!!

※※※※※※
 [6楼]  作者:小帅哥之父  发表时间: 2003/06/30 08:25 

何必恶毒攻击?!

    无论你是谁,无论有名无名,到网上来,都是朋友。如有不同观点,可以就可论事,没来由这么煞费苦心地挖空心思对别人进行人身恶毒。我不知道笔公是谁,也不知道你是谁。你们道不同,可以不相为谋。

    上四十港来,看到有这么多人痛恨笔公,对他口诛笔伐,我想此公肯定有其过人之处。欣赏有才的人!

    希望四十港是一个和平的地方,不要总是卷入无端的争斗!时代在发展,历史在进步,我们应该与时俱进。让煽风点火、无情打击这一套把戏见鬼去吧!

    文如其人。希望大家多学学阳光世界的为人。

    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爱!

 [7楼]  作者:清风雅韵  发表时间: 2003/06/30 11:36 

回复:我也一直不明白

一直认为网络是个自由的地方,

看自己喜欢看的文章,

去自己习惯去的地方,

想说,就写几句,

不想说,就把自己当成过客,看过即罢.

当然是挑好的东西看,

就象是走在街上我只看赏心悦目之物,

至于这人没有品味,那人行为粗俗,

多是不看,为什么?浪费了自己的时间,还毁了自己的心情.

你改变不了,最好就别去发表见解,

写这些文章的时候难道没有真情融入?

难道没有义愤填膺?

何必让自己气血冲头却是为了不相干的事?

他是无赖,他是无知,他是小丑,

是他自己的问题,何必那么关注?

批评家总是在拿着放大镜找别人漏出的破绽,

写成文章观察所引起的关注,沾沾自喜的同时,

却忘记鲁迅将手术刀变为笔,指向的,也只是敌人.

问有多少人被你视为敌人,仇恨如斯??

 

一直很欣赏某刊物的办刊原则:看世间的真情与大爱.

这句话值得细细揣摩,而且不妨成为做人的准则,

任何阳光普照的地方,都会有阴暗的角落.

学会接受,学会宽容.

也学会,微笑地面对生活.

 



※※※※※※
你听得到清风的节奏吗?
[楼主]  [8楼]  作者:实在受不了  发表时间: 2003/06/30 12:04 

回复:果真是“五无先生”的哈哈那个啊!

你既然认为众人说的“五无先生”是“有过人之处”并且是你自己欣赏的“有才之人”,那你就去他的家里去拍马屁吧,知道他的家的地址吗?

四十港里是不喜欢提到他的名字的,也不想对这种人讲什么宽容。

你既然不知道那位“五无先生”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胡乱发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

不要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训人了,切!!

四十港的安静不需要你担心,你也不用居心叵测的在这里挑拨。去吧!!!

别露出了尾巴再走就不好了 !!!!

 

 [9楼]  作者:明月共潮生  发表时间: 2003/06/30 12:24 

情感四十是一个以文学贴为主导地位的论坛,这样的贴子加精品?
不是有些误导发贴倾向的意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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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心于艺
[楼主]  [10楼]  作者:实在受不了  发表时间: 2003/06/30 12:31 

回复:说你哪里都跳这点一点都不假吧!

你怎么还有脸面出头呢?不是失去判别是非的能力就是死心塌地的“驴前卒”,要不根本就是变态!

掂掂自己的分量,看够不够和整个四十和整个西陆的大多数网民作对!去睡觉吧!

对了,你的大漠自己人可是说过的,你和你的“五无先生”见面的次数不少吧,是不是感觉不错啊??但是值得你如此的付出吗?呵呵,还是有别的原因??????

 [11楼]  作者:明月共潮生  发表时间: 2003/06/30 12:41 

一个人喜欢胡思乱想一些事情,那没有错。

我能理解你为什么会作这种带有人身攻击的臆想。因为在网络生活中确实有那样的现象发生。

你在这里明确地把“明月”的ID名提了出来,难道我还不能为自己的ID卫护,我能由着你在这里口吐大粪吗?

你所说的我和四十作对?证据何在?你说我与西陆大众作对,证据何在?别在这里信口开河了。谁能相信你所说的这些话?

你所有的臆测,是属于正当的自由想象的范围之内。但有必要说明的是,你不要把你的胡思乱想张贴得四处都是。那只会让你的脸皮丢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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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心于艺
 [1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3/06/30 13:21 

回复:明月,有论坛的地方就有砖,更何况事出有因

    就整个事件及某人在西陆的表现来讲,那一时刻,此砖够得上是一块犀利的砖。砖,也是网络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它客观存在着,这一点,我想你也不会否认的吧?

    尽管此帖是其他版主加的精品,但我个人也认为,它是一块不错的砖,因为,它说出了事实。

    的确,四十港是以情感文学为主题,但任何时候,我们都不会因为惧怕某一个人而不敢拍砖——拍正义的砖,特别是当自己的家园被人侮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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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楼]  作者:实在受不了  发表时间: 2003/06/30 13:25 

回复:哈哈哈!!!我倒!!!到底是谁丢脸啊???

你去大漠翻翻看看,我说的话可是你们自己的人说的啊!!!

别在这里丢人了。

 [14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3/06/30 13:46 

回复:依我看,谈不上“恶毒”...

不过是一篇说出了事实真相的砖文而已,而且事出有因。

另:“上四十港来,看到有这么多人痛恨笔公,对他口诛笔伐,我想此公肯定有其过人之处。欣赏有才的人!”——此话不敢苟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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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把酒询天  发表时间: 2003/06/30 15:18 

话不能这样说

凡作文码字,能自圆其说,以理服人即为上品。当年鲁迅先生以文字为匕首、为投枪针对某些无聊之人,你能说他出的不是精品吗?

文字针对某人没事,只要说的是事实,能以理服人,而非恶意中伤,成文之后高高挂起来,让大家都看看,进而去认清某人嘴脸,也不失为一大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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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 灌水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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