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文化偶像的评比
文/晓玉含笑
近段时间,由新浪网等十多家媒体共同举办的“二十世纪十大文化偶像”的评比,可谓掀起了一场涉及面很广的轩然大波,热闹之非凡,评论之众多,争议之尖锐,超过潮水涌来之势。观者褒贬不一、争执不下,媒体坐山观虎斗,在一旁偷着乐……
昨晚,一位经常和我探讨问题的网友急切地问我对此的看法,我才方知此事已经如火如荼。一看前十名的排列情况:鲁迅、金庸、钱钟书、老舍、巴金、张国荣、钱学森、雷锋、梅兰芳、王菲……让我瞠目,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伦不类!一种压抑感油然而生,且有了非吐不快的感觉。
表面上看这次评选活动是一次典型的商业炒作,但实际上突显的是几代人文化冲突和矛盾,挑起的是几十年文化理念和文化观念的大战(我有言过其实吗?)。
虽然主办者的初衷是要“催生人们心灵深处对中国文化发展的思考,重新梳理历史……”(新浪语),但媒体把鲁迅、雷锋等与张国荣、王菲等几十个不同时期、不同行当、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文化”名人排列在一起,让人有一种亵渎感。倒不是说鲁迅就一定比张国荣等更文化,或张国荣等就比鲁迅更偶像,而是觉着让他们共上排行榜,是滑天下之大嵇,有无事生非之味道。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先驱,是民族的灵魂;金庸、钱钟书、老舍、巴金等代表的是中国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这种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偶像是不相容的。科学倡导的是“无偶像、无禁区、无顶峰”,而偶像则是个人喜好,不要什么理由,也不要任何标准。这样的评比结果只能是招致全国上下的口诛笔伐和投票人数日日攀高,而这可能正是主办者的愿望所在。
如今什么都追求另类:另类的人,另类的事,另类的表演,另类的炒作,另类的包装,另类的效果,最终造就的是不伦不类的大杂烩。
我不反对偶像的评比,也不摒弃名人效应,但动不动就拿文化说事儿,以名人开道儿,煸动偶像崇拜,让我们这一代人是无法接受的;我也不赞同一味地反对偶像的树立,在精神极度匮乏的年代,偶像崇拜不能不说有一定的市场。因为现在意义上的偶像,已不是盲目崇拜的对象,更多的应该是个人心仪已久的人,或是过来人的一份青春见证。
中国是有着五千年厚重文化底蕴的国度,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是我们人类的精神食粮,不仅曾经影响了我们一代又一代,而且还将继续影响下去。这种评比势必导致人们的判断力下降,眼光迷离,甚至是思想混乱,找不到方向……
做为娱乐或茶余饭后的休闲谈资,偶像的评比为人们的业余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但做为严肃的话题,这种评比还是越少越好。偶像终究会淡出每个人的生活,而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会时刻丰富和深刻着每个人生存的社会。所以,让偶像的归偶像,文化的归文化吧,不要搞这种时尚的时弊来哗众取宠、赚取点击率和繁荣景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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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天生的高手,也需要一个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