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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失蹄
[楼主] 作者:散步而已  发表时间:2003/06/09 13:09
点击:876次

非正常出击之五


马前失蹄


作者 / 散步而已



1、 


    短短半年内,大马连着坐了两次牢。有朋友戏谑:不进去就不进去,要进去就闹个“本科”,还且是速成班里“毕业”的。对此,大马也深有感触:请注意,牢房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

    万事从头说起。

    街面上有家林记粉馆,是专做早点的餐馆,他们卖的米粉不光味道好,而且份量足,各种佐料、配菜齐全,一大堆碗汤粉,只需花块把钱,既经济又好吃,因此,即便对门或隔壁的那些早点馆纷纷倒闭或被迫转向经营,林记粉馆的生意依然好做。

  可不知打什么时候起,上林记粉馆吃早点的人逐渐稀少起来,这一现象引起喜好多事的大马的关注。

  这天早上,大马专程上林记粉馆吃早点。

  一进门,大马首先看到的是林记粉馆已经全部换成了生面孔。以前那位有条腿微跛,别人多给了钱,她不依不饶非退给人家不可的售票姑娘,眼下换成了一位亮丽夺人、嘴唇被涂得腥红、眼眶被抹成青黑色的小姐;以前厨房内见人一脸笑、身材肥砣砣的煮粉师傅,也变成了一脸麻子,身躯又瘦又干的中年男人。

  因为顾客很少,没人跟班排队,因此大马很顺畅地买了票,也很顺畅地打了粉,只是吃起来,就没那么顺畅了——每碗粉由原来的一块二涨到了一块五,这个大马能容忍;每碗粉的份量没以前的足,清汤寡水里仅漂浮着几根粉丝,用筷子一搅,碗里清荡荡就什么也没有了,这个大马也没多大意见——嫌不好可以今后不来了嘛。关键问题出在碗内——当大马挑起米粉塞到嘴里嚼断一半吞了一小截正要品品这粉条的味道时,他突然两眼发直地盯在了仅剩汤水的碗中。混浊的汤水里,有两个米般大小的白色生物正在拼命挣扎。大马用筷头挑起一只,很快辨出它的身份——蛆虫!还是活的!

  大马心头一阵作涌,急速跑至一水池边呕吐起来,漱口后,大呼:老板!老板在哪?!老板,你给我出来!
  大麻脸出来了。大马估摸他不是老板也是个主事的,手直指着碗,道,你看看你看看,那碗里是什么?

  大马注视着这男人,期待着他麻脸怀笑,充满歉意,甚至干瘦的躯干向大马鞠上一躬的举动。

  结果却让大马始料不及。

  不就俩虫子嘛!瞥了碗中一眼,麻脸不以为然,说完,转身欲走。

  站住。大马横臂拦住他。请你解释这是咋回事,你必须向我道歉,并进行赔偿!

  道歉?还赔?嘿嘿!瘦子干瘪的面部一阴一冷突然放红,面朝大马,手臂指向门口,你,给老子立马滚!
   诸位知道,大马何时受过这等侮辱,他又怎会是受这等气的人!哗啦一下,他掀翻了面前的餐桌,转身揪住麻杆男人的衣领,用力往上一举,瘦男人的双脚象跳芭蕾似地踮了起来。“轰”地一声,大马又使劲往下一扔,瘦男人重重地摔到了墙角落。就在这时,不知从哪蹦出两位满脸横肉的壮汉,冲过来,对着猝不及防的大马送来一阵组合拳。大马被打懵,踉跄着朝门外走了几步,正要出门报警,警察来了。

  大马用期待乃至求助的目光看着两位走进店门的警察,正要亲眼目睹一场人民民主专政的威严,却不料两警察突然朝他自己猛扑过来,并从身后反扭住他的双臂,然后将他按倒在地上。刚挨过打的大马身上此时更是一阵剧痛袭来,他断定警察抓错了人,嘴巴挨着水泥地还在挣扎着喊叫:是他们,是他们打人。

  另一警察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一把揪住他的头发,强行将大马近乎贴着地面的面孔扭过来,看样子是在验明正身。警察厉声道:叫什么名字?马全喜?绰号大马?好,起来!把他押上车。



2、


  大马被关在派出所的一个铁栅栏内。这是派出所对嫌犯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那笼子做得很特别,不能站,因为笼子只有半人高;也不能坐,因为里面没有坐的凳椅不说,下面还是用钢丝做的铁剌。大马在公安里干过,知道人犯只能蹲着,他们既然做了坏事,就应受到惩罚。好在从铁栅栏中可以窥视到派出所内一隅。大马看到匆匆出进派出所大门的警察。没有一个人理睬他。

  夜深了,一位在现场捉拿他的警察将他带到了门上标着“审讯室”字样的房内,里面坐着两个人。警察身后墙壁上的“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几个大字,未能完全盖住以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旧迹。

  一位警察指着墙角中的一只椅子,道,坐吧。

  大马坐下了。他对欲审讯他的警察想说点什么,结果什么也没说。

  老套路。两警察,一个主问,一个记录。这一切对他大马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你不需解释什么,或许警察们早就在内心里编好了故事,他会在讯问中要么声色俱厉要么轻言细语地引导你,让你去说他们愿意听到的东西。他们的动机挺单纯:破案率、记功、领奖。只是,他今天的确不知对面的警察要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抓住他这样一个并不是人犯的人犯,警察又能从中捞到什么样的油水?

  一问一答,好几个回合下来,大马总算明白了。
  大马有两个犯罪嫌疑,一个是涉嫌敲诈,还有一个为涉嫌破坏经济秩序罪。任何一项罪名成立,都可让他大马在号子里或是劳改农场中呆上一阵子的。

  就在大马与餐馆里的人发生纠纷的当口,餐馆有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说是有人敲诈。他们粉碗里什么都没有,可进餐的人硬是寻机闹事,要餐馆赔偿他两万元钱。
  大马说粉碗里有蛆虫是事实,而他向餐馆里的人索赔两万元的事不是事实。警方于是叫来证人。几乎所有的证人证词都与大马所言相反,都说林记粉馆是名餐馆,他们没有发现大马食用的粉碗内有任何异物,反过来,大马向餐馆索要两万元是真,而且只因为人家拿钱慢了一点,餐馆的主厨师还挨了揍。至于后来有人打大马,那是因为大马的行为太过分,那些打他的人是见义勇为,是不畏强暴,是群众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雄行为。对此,公安不仅不追究他们打人的举动,还要报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替他们申报奖励,要不然,今后谁还敢同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作斗争?!
  还令大马恍然大悟的是,有警察明确告诉大马,眼下正在进行“专项打黑斗争”,在“严打”期间,大马无疑撞在了枪口上。根据从重从快的原则,大马对自己的结局算是心里没底了。

  警察还问了许多诸如是否有前科,是否有团伙,还有这儿那儿的案子是不是他所为,云云,这些,让曾做过警察的大马也蒙上了一头雾水。

  晚上,一纸《刑事拘留书》递到了他面前。大马在上面签了字。当晚,他被转到了公安分局看守所。在号子里过完堂,吃过拳,喝过尿,洗过冷水澡,包过“饺子”(被同室人犯包裹在被子里揍)之后,牢友告诉他:现在被关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太长,连重刑犯也只十天半月的,象你这样的罪,顶多三天批捕,五天审完,转眼就去了农场。一般人犯都希望早点儿离开号子,因为,这里每一秒钟都得数着过,看来,“从重从快”对人犯不见得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它可以缩短人犯极度苦难的历程,这或许是一种人道呢!

  大马直愣愣地望着楼板,心里反而什么都不愿去想了。他知道,到了这里,自己就是一块肉,任由别人摆弄。什么申诉,什么不服,什么叫冤,那是有力没处使,遭践自己的精神。

  他此时唯一特想念的是小倩。他不知道她是否清楚他此时在何方。公安局办案不通知家属的事情再正常不过,尽管法律上有规定必须通知,但实际操作中却很少这样做,公安不这样做也很有理由:谁也不能保证嫌犯的家属不是嫌犯。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条不成文的执法条文:任何人都具有受到怀疑和审查的义务。只要你可疑,便可先抓进来再说。
想到这里,大马悲怆地闭上了双眼。



3、


  案子真的办得很快。仅一周时间,大马的事情就有了眉目:公安局放他出去了。

  办的是“取保候审”手续.大马心里明白,尽管检察院里的人让他“随传随到”,可一般而言,是基本上没事了。

  是小倩四处托人,八方钻路子最后将他给保出来的。为此,小倩又花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

  大马出来的第一句话是,假如我再当警察,绝不象从前那样对待人犯。

  小倩问:你一点都不觉得冤?

  大马笑:觉得冤的人是跟自己过不去。我想,象我等如同爬虫类的一介草民,有人要把你怎么着,你还以为可以挣扎出个名堂来,那才是可笑的。

  小倩有些奇怪地:关了几天,象变了个人似的,你怎么一点自信都没了?

  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有些事情你必须自信,那是你自信你可以改变某件事情的时候,有些事情,则与所谓自信二字毫不相干。打个比方:现在有根木头从上面掉下来了,我可以去顶住它,竭尽全力不让它落下来,这时,我会自信地守候到生命的最后一分钟。换个内容,要是一座山行将倒坍之时,你把眼一闭,牙一咬,在内心里对自己说我一定能扛住它,那不叫自信,叫荒唐,叫自不量力,叫找死!我的结论是:我能顶住下落的木头是正常的,反过来,大山把我给压得粉身碎骨也是正常的,这样想,你还有什么觉得可冤的?

  小倩噘起嘴,气鼓鼓地:什么正常不正常呀,我听说那个现在开林记粉馆的老板,才是真正黑道上的,他们就是凭自己的狠劲才把正宗粉馆的老板赶走,然后自己做了老板。你倒好,吃了有虫子的米粉,还被别人当成了“黑社会”来治,真“黑社会”什么事都没有!

  大马打哈哈:这就对了!不正常的事情,在现在来看都是正常的,正常的东西,都应该看成是不正常的。比如说,我跟“黑社会”发生矛盾,正常情况下该抓他们吧,结果呢?是我进去了。再比如,我进去后,要是按所谓正规程序来,那么我就出不来,至少是不会这么快就出来,又恰恰是你小倩用不正常的方式,让我“正常”地出来了……

  小倩:花钱消灾,这就是正常嘛。

  大马:看看看,连你都这样认为了,不过,你有这种认为是正常的。要是你打起背包赴京上访什么的,那一定会被人说成这人不正常了。

  小倩:还有,帮我们忙的钱教授说了,要过去看看蒋和尚的家属。

  大马:蒋和尚是谁?

  小倩:听说是个犯大案子的。公安局里的人叫他把你那点事给“扛”了。

  大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让死刑犯多承担一些无头案,既能表明公安破了许多疑案悬案,又能让死刑犯人在死前活得安逸些,一举两得。反正死刑犯罪多罪少一个样,总是个掉脑袋的结局。难怪以前只要抓住一个杀人犯,结果一拨案子都给破了。只要愿意,有人总有办法把那些不相干的事情联在一块儿,这大概就叫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有内在联系吧。还是哲学、辩证法呢!呵呵……

  小倩推大马:你在说什么呀?人家给把你那点破事都给“扛”了,你还不感谢人家呀?

  大马神情恍惚地:我在想——我迟早会得精神病的。

  小倩:哦,今天报上说了,犯罪的人都有精神病,叫什么“反社会型分裂症”。写这文章的人是位专家呢!
  大马:那过去的农民起义领袖都有精神病,因为他们都反社会。

  小倩:我说的是现在。

  大马:现在不是说精神病患者不承担法律责任么?要是按报上专家说的那样,没犯罪的人是正常的,是精神病患者才犯罪。既然犯罪的人都有精神病,那按理就不应有人坐监了呀。

  小倩:不跟你说了。神经病。

  大马:错!是精神病。



4、


  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大马对上次无端做了回人犯的事一直感到不舒坦,尽管他对小倩将此事一直说得很轻巧。

  他决定开一家粉馆。

  现在开粉馆简直是太有安全感、太受保护了。

  说干说干。他把粉馆开在了林记粉馆的对面。

  一切都模仿着以前正宗林记粉馆的套路来。粉馆开张后,虽然不象以往老林记粉馆那般顾客蜂拥,却也人流不断,眼见着生意是越做越火。晚上同小倩清点一沓沓零钞时,两人喜不胜收。

  早这样做点本份生意该多好。小倩喜笑颜开地说。
  大马点头。利虽薄,但进帐快,照这样下去,不到两年,我就开连锁店。小倩,做好当老板娘的思想准备。
  小倩伸手捏他的大鼻子,哼,买只鸡娃就想办鸡场,老板就那么好当的?要白道红道上有人!

  大马将自己的一双小眼撑到极限,不认识似地盯着她,你从哪学的这些?什么“红”呀“白”的,少拢那些边!要知道,我喜欢的就是你的单纯。

  小倩不服气,道,跟你这号人泡在一起,我能老单纯么?

  大马突然两眼放火,小倩!

  小倩狠瞥他一眼,埋下头,不再理他。

  大马一把搂过她,捧过她的脸,小倩小倩,我又吼你了。我坏我坏!

  小倩摆脱他,仍低着头,默默地用手抚弄着自己的头发。

  大马只有对着空气说话。他明白空气会将他的话送进小倩的耳朵。

  小倩,我还是那句话,我这人真本事没有,而且性子又特坏。别说你,就是连我都有时想不通,你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我时常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勉强什么,甚至是不是在心理上对你一直使有暗示行为,在精神上对你有着某种强迫因素。要真那样,那么我这个人不仅真的是坏,而且是坏到了极点,不仅清醒时坏,而且在潜意识中也是污浊横流……

  别说了!小倩仰起面孔,泪水盈盈。你说对了。你就是有暗示,你就是有强迫!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平日你的一举一动,每道眼神,每丝笑容,每句话,都能让我感到新鲜,感到有味,甚至于让我感到震颤,感到感动和不由自己!其实我哪里不晓得,有时那些举动或者言行是发自你的内心,或出自你的本能,而有时是做作、表演甚至是很过于露出痕迹的表演。难道这不是暗示?不是精神强迫?但是,我有什么办法?那是因为我需要,我愿意——

  小倩!

  我要说的!是的。我需要,我愿意。别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在你之前,我不是没接触英气逼人、乖巧得象小绵羊般的奶油小生;也不是没认识过单臂举磨,壮得象山一样的男人,可是打从认识你,我就彻底地断绝了和那些人的来往。以前,我想时间稍长,你给我那种新鲜的流动感会渐渐干涸,可是没有,没有。五年了,我只觉得你越来越有味道。大马,你晓不晓得,你是那种令人上瘾的男人……

  小倩,别说了,我快成千年伟人啦!

  臭美吧你!小倩破涕为笑,双拳擂鼓般击在大马身上。你是千年怪种,千年怪种,打死怪种打死怪种!

  大马遮挡袭来的拳点,笑,小丫头片子,就知道你严肃不了两分钟,还一本正经地爱呀恨的哩!

  常言道:穷人作欢,必有大难。常言还说:好景不会长。常言还曰:乐极生悲……

  大马近来常常被常言言中。




5、


    前来吃早点的一位顾客将大马餐馆里的桌子给掀翻了,掀翻桌子似还不解气,还举起周边的木椅一阵猛摔。
     发脾气的顾客说,粉碗里吃出了苍蝇。

     端粉的小伙计说,他亲眼看到这顾客将一只苍蝇往粉碗里放。顾客火了,于是摔桌扔椅。伙计要与其对着干,大马赶紧过来,拽开伙计,对顾客正要好言相劝,不料一眼瞥见门口立着一个人正朝这边射出诡秘的笑。这人正是对面林记粉馆里的麻老板。大马似明白了什么,转身进里屋拨通了报警电话。

     先赶来的是消费者协会里的人,然后是卫生监察部门里的人。这些工作人员效率极高,现场勘察,确认碗内有苍蝇,虽然暂无法辨别出该生物是公是母以及出生年月,但据此可完全作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以及身心健康”的结论。

     再一会儿,电视台里的摄像机、报社记者的照相机突然出现在了大马的面前。消协人员的质询,记者尖刻的提问,令大马不知所措。

     忙腾一阵子后,消协人员和卫生监察者作出处理决定:按有关规定,对受侵权者支付十倍于原商品价格的赔偿金,罚款五千元,停业整顿一周……

     那受侵害的顾客正对着摄像镜头喋喋不休:我要上法庭告他们,我要赔偿身体受到的伤害、精神受到的伤害…… 我还要……

     消协人员对惊魂未定的大马道;最好不要闹到法庭,否则,你没一二十万元打不住。我们可现场调解,你赔他两万元精神损失费算啦,蚀财免灾嘛!

     记者们的镜头哗地一下子围住了他,等他表态。
     大马头皮发麻。可不可以让我冷静一下,求求你们给我一点时间冷静。你们为什么这样逼我?为什么,嗯?……

     有记者问:难道你不知道现在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和“集中整治餐饮卫生的专项斗争”么?请回答,你为什么要顶风而上?

     大马的头嗡地一阵作响,天哪!又惹上“专项”了。

     突然,他双臂一挥,去你妈!我不赔,我不罚款,我没钱给你们,你们要怎么嘀就怎么嘀吧!

     消协人员火了,监察人员烦了。你还怎么“嘀”呢!你以为我们不能把你怎么“嘀”?你不罚,那就让你永远关门!说着,有人去拉卷闸门。

     大马奋不顾身地冲将上去,一把推开拉门的人,用身体护住大门,谁关我的门,我就和谁拼啦!

     警车响。警察终于到了。消协的人,卫生监察者们,还有记者,还有那位受侵害的顾客,还有看热闹的人,一起涌了上去。

     警察拨开人群朝这边走来,大马两腿发软,眼前发黑,一下子坐倒在地上。

  警察们比上次客气许多,马老板,你暴力抗法,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你看,来了这么多新闻记者,我们必须给媒介和百姓一个交代。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大马被治安拘留十五天。

  有人对小倩说,完全可以上告。

  小倩瞥了那人一眼,暗啐一口:精神病!

  小倩用自己的办法将自己心爱的男人接回了家。大马这次在里面只呆了七天。

  大马回来后对小倩的第一句话是:小倩,你顶住了一座山。

  小倩回答:这山千疮百孔,随便就可从那些洞里钻过去,所以,它压不住我。

    另补充一点:大马出来后,他所开的餐馆已经易主,新主人正是对门林记粉馆的麻老板。这里成了麻老板的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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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3/06/09 14:28 

回复:难怪几日没见散步兄...
原来是忙新作品去了,呵呵,要上班,先顶一下,回来再拜读。

※※※※※※
辣口不辣心,律己不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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