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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内物语-不能离婚
[楼主]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2003/02/17 11:30
点击:331次

城内物语

   不能离婚

               文/风清纳兰

    不能离婚,并非就不想离婚,而是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婚。为夫的没有小秘,因为钱包瘪瘪。为妻没有外遇,因为貌不倾城。


    不能离婚,是因为双方拥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夫妻做得久了,日子过的有如白开水。今天是昨天的翻版,昨天是前天的录像。家事却多得如同庄稼地里的杂草,随做随长。有时不由人烦上心头。妻气哼哼地叫道:离婚,离婚,这日子有什么过头。夫被妻吵急了,也应声说,离就离,有什么了不起。俩人便争着问女儿,我们离婚了,你跟谁?夫说跟爸爸,妻说跟妈妈,女儿的回答出乎意料之外,你们俩我谁也不跟,我自己一个人过。什么?妻瞪大眼睛,望着比桌子高不了多少的女儿,难以置信道:你一个人怎么过?女儿白了一眼,你们都走,房子留给我。夫和妻面面相觑,都不吱声了。


    不能离婚,并非由于夫妻恩爱,谁也离不开谁。而是彼此早已司空见惯,目中无人。即令是在陕小的斗室中,窄路相逢,亦熟视无睹。夫尽管穿着老头衫,短裤转来转去,悠然自得。妻亦安心地做黄脸婆,无须耗神费力地在脸上涂抹。妻素面朝夫,夫亦陋衫对妻,安安心心地做本来面目的自己。


    十多年夫妻,早已习惯对方如同习惯自己的肢体,适应对方也如同适应自己的牙痛、感冒。不是说习惯成自然吗,一切都无须再刻意。


    十多年夫妻,早已磨平了彼此的棱角,迎面走来短兵相接,也撞不疼对方。十多年夫妻,做的没了脾气,谁还不清楚谁,懒得再计较孰是孰非。


    十多年夫妻,说易也易,说不易也不易。一路行来,风雨兼程。若离了,一切还得从头再来一次,哪还有那份耐性。


    所以,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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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纳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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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2/17 13:10 

回复:没错!

只要没有无法原谅的过错,千万不要轻言离婚!

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心跳的感觉,天长地久的日子原本便是平淡的.

可惜有人往往会为片刻的心跳而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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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的港湾,心的家园,付出真心,收获真情
 [3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3/02/17 14:01 

说的好!
但纳兰忽视了一条, 那就是命运的聚合不易改变。如果今生今世注定了你们夫妻的缘分,即使是当牛做马都离不了的,不信大家可以观察······。哈哈!~~~~~可别说我迷信啊,这是佛家的因果律决定的, 我感觉颇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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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4楼]  作者:江上清风-  发表时间: 2003/02/17 14:07 

很形象的“不能离婚”记……

在纳兰笔下描绘的栩栩如生,让人不得不笑,笑后又不得不思……让人想起以前看的“懒的离婚”。

夫妻相向,久不生厌,毕竟不多,更多的时候,就这么过着……呵呵,还好还有孩子,唯一的情感纽带。

好久没见,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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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清风文集
 [5楼]  作者:如朵  发表时间: 2003/02/17 16:01 

写的……

       生活的平平淡淡和实实在被你写的淋漓尽致!看看还真能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但我觉得做为夫妻,既是由缘而结合,那就要珍惜,而且最好连“离婚”二字也不要轻意出口,那怕是气到极点,因为这两个字说多了、说惯了,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喜欢看你的文字,特别是可以在“锅碗瓢盆交响曲”和平平淡淡的生活描写中,让我们悟出一些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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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殿堂虽神圣但不神密; 交友的空间虽广阔但不广袤。
[楼主]  [6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3/02/17 19:01 

回复:摇滚妈妈……

所言极是。纳兰有个朋友在圈子里有句名言:和谁过都一样!当然,特殊案例除外。

即使当初爱的再轰轰烈烈刻骨铭心,婚后多年都会被时间的石滚碾平。但人们不是常说平淡是福嘛,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不是吗?

其实,世上最牢固的就是亲情了,什么都会变,只有亲情能够久长,血浓于水嘛。而孩子就是连接两个人的血缘。

而且,真是没有离婚的理由哎,所以只好白头偕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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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纳兰 >
[楼主]  [7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3/02/17 19:11 

回复:嗯……

最好如若水所言。前世三生石上的约定哟,能不践约,今生是无法摆脱了!只有过下去了。哎,没看出纳兰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嘛,其实乐在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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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纳兰 >
[楼主]  [8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3/02/17 19:47 

回复:其实……

写的就是“懒得离婚?的纳兰版!

别耽心,纳兰在强说愁呢,其实心里在偷着乐呢!

是的,好久不见了,纳兰还好了,清风怎么样?纳兰一直武断地认为清风有蓝颜高手助阵,东东写的越来越好,别不承认,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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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纳兰 >
[楼主]  [9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3/02/17 20:00 

回复:谢谢如朵的……

提醒!不用耽心,离婚这两个字其实只是偶尔以搞笑的口吻说出的,不具杀伤力。而且现在连说都懒得说了,十几年的朝夕相处,早已成了管夫人笔下的那块泥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要分开谈何容易。

谢谢如朵的鼓励,纳兰将继续演奏“锅碗瓢盆”交响曲!到时可别嫌纳兰俗气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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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纳兰 >
 [10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3/02/17 21:15 

“天凉好个秋”!
当然了解你的用意,可谓之: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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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11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02/17 22:49 

缘来缘去

“苍天可老,海水可翻,爱到深处几多难……”,看了纳兰此帖,我想起了黄安的这首歌。不知道大家对这位最后潜心于佛道的歌手还有没有印象?月霜很喜欢纳兰的文笔。

是否保存既成的婚姻,是件仁智互见的事。我既祝愿身陷罗网中的男男女女早早解脱,也祝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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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12楼]  作者:阳光不锈.  发表时间: 2003/02/17 22:50 

回复:一语道破天机

想象中的爱情,现实中的婚姻;

中年人的苦恼,平静中的无奈。

 [13楼]  作者:一猫  发表时间: 2003/02/17 23:35 

读了这一篇城内物语,你我再不提离婚二字。

咱们好好过吧,为了女儿,为了房子....... 依然城里转转悠悠,守着日起日落。 只不愿意待那天黑凄冷孤无伴时才思念着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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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五味人生
 [14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3/02/18 08:53 

当上阳光的跟班了?

怎么也好久不见了呢?

是不是阳光大版嘉奖你去珠海旅游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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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的港湾,心的家园,付出真心,收获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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