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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我忍着瑟瑟的寒风,外表无限骄傲而内心却无比空虚地走到这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下面时,行走匆忙的人群几乎全都停了下来向我行注目礼。 我对这种效果还比较满意。据说人想要出名,就要不择手段地让人注意你。方法有很多:找个出名的人骂,余杰、王朔可为典范;找个出名的人骂你,前提是你对他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做出些人意料的事情,如拍裸体写真、裸奔等都可;或者你干脆变成疯子,最少也要装个疯样,有人将之称为行为艺术。 而现在,我就在干着这样一件事,我像疯子却又不是疯子,我内心无比清醒地在裸奔,而这里只是第一站。 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我期望会发生些什么。毕竟,我不是任何时候都会有勇气在酷寒的夜晚裸奔。之所以要选择这样的天气,是因为这是我年少时的诸多梦想之一。自从我看到著名裸跑者米歇尔.奥.布瑞恩完美祼跑后,这个理想便在我的心里扎根,并常常出奇不意地搅扰我纯洁的心灵,不能实现理想的痛苦让我夜不成寐,终至今日。 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于是,我也向周围的人群回注目礼。为了保持良好的心态,我必须这样做。 裸奔,即将开始。 二、最初 一条斜斜的路,载着斜斜的我。 赤裸的身体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些影子从心底飘忽而过,尤其是在经过那家低低的小店时,我竟然想起了陈灰。 按照我的理解,在裸奔的过程中应该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在裸奔者的眼里,所有的存在都是虚无,所有的人群都是灰尘。但是,在我迷信这个理解之时,我竟然想起了陈灰。 之所以不愿意想起陈灰,是因为那段记忆在我看来不利于我纯洁的裸奔。纯欲望的场景占据了我此刻的心灵: ……相识:酒吧里,我啜着红红的、像女人一样的葡萄酒,寂寞得无以复加。而对面的另一张桌子上,坐着陈灰,一个大我5岁的男人。在恍惚的灯光里,我感觉到了他暖昧的眼神。对于当时扎着马尾辫,新鲜得像一个苹果的我来说,这样的眼神经常被误解为纯洁的喜欢,而这种喜欢,能够极大地满足一个18岁的女孩子的虚荣心。于是,我侧过头也微笑了。 于是,陈灰走了过来。 ……过程:那天晚上喝得不多,但是却很醉。迷离中欲望高高扬起,不能自抑制地,我便变为了一个女人。他充满欲望的嘴巴呼吸着灼热的空气,我想起了《荆棘鸟》里某人讨厌的舌头。但我仍然努力迎合着他,因为我不想让他感到我的稚嫩,这是年轻女孩子的可爱之处,为了单纯的面子竟然可以忍受许多的痛苦。 这个简单的过程之所以让我刻骨铭心,是因为在这个过程里,除了疼还是疼,没有任何爱和被爱的感觉。我明白了,为什么圣经里把上帝将人分为男女叫做惩罚。也明白,什么样的欲望是无法阻拦的。 ……后来:床上的恋爱结束之后,我们分道扬镳。 原来,对一个女人来说,改变是如此简单,而身体上的改变却触动着心里的某些情绪。中国的男人一向有着处女情结,而这些情结,除了社会的偏见,还有女人本人的珍爱给了他们恰当的借口,并以此来检验女人是否忠于自己。 所以,当我现在想起陈灰时,脑子里乱得一塌糊涂,无数只手触摸着我冰冷的躯体,无数只舌头在我的嘴里互相缠绕,这让我心乱如麻。 我使劲地甩了甩头发,似乎这样就甩掉了一切不愉快的根源,然后,继续裸奔。 三、继续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而在裸奔者眼里,上帝便是他自己。所以,他能够面对不同的眼神、情绪和行为而保持平静。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这是我现在最喜欢的诗,当我遇到嘲笑、批评、攻击和误解时,我习惯用这首诗来安慰自己。我在心里默念这首诗,充满蔑视的情绪。末了,我坦然地面对对手,平静地说:我会走自己的路,让狗一路狂叫吧。 但在高中时,非常爱的却是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为了让某一个人遇见自己,在佛前请求五百年,于是我成了一棵树,天天注视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过,而他,却并未注视到身后那个含情脉脉的女了。正是这样的诗句让我在那时一直痴迷于忧伤和凄美的爱情,即使曾经有过陈灰,但他夺不去曾经的梦想。 这样的回想让我略带忧郁。我知道,在黑暗中,并没有人能够看得清我的悲伤,除了自己,前提是假若我不自欺欺人。如果我愿意欺骗自己,那么我会把自己的初恋想像得非常美好。当然,我的初恋不是指陈灰,他最多是我曾经有过的男人而已。 我指的是——大飞。 大飞和我想像中的情人一样,酷酷的外表,不苟言笑。而我的理念是:沉默的即是深沉的。在这样的概念支配下,我不可自抑地爱上了他的沉默,虽然这与我的个性格格不入。 小时候,有一次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干那事儿,于是我便屁颠颠地告诉了正在打牌的那女人的丈夫。结果是:那个男人脸胀得通红,呼一下把我推出老远,站起来就往家里跑,于是,我便观看了场免费的激情电影。之后那个女人见我总是横眉冷对,恶毒的眼睛恨不得把我刺成两半,而我会对这只破鞋“呸”一声后飞快地跑开。 之所以想到了上面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于说明我的一个优秀品质有益,那就是关于我的直言不讳,换句话说:诚实、爱说。有什么话我绝在让它闷在心里发霉,有什么想做的事也一定要做,比如裸奔。 既然我的品性和大飞有如此大的差异,为什么我竟然还会爱上他?这件事我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只有两种可能:1、我爱的是他的外表。2、实际上我并不爱他。 但在现代人的观念里,爱情似乎是个可笑的字眼。即使是在坚守最后的爱情阵地的人眼时,这个字也开始动摇。我们不停地问:爱吗?有爱吗?真的有爱吗?一片沉默。就在这种沉默里我仿佛爱上了大飞。他对我的问题充耳不闻,只是沉默,而我窒息,于是,我欺骗自己爱上了他。 所以,我把陈飞看作是我的初恋情人。 他如果看到我现在赤身裸体的样子还会沉默吗?我有些心虚,又有些得意。我的身体冻得生疼,可我的心却在疼痛中炸裂,大飞的沉默穿越时空,从三年前飞奔至今,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刺激着我脆弱的神经。 那是一种深入骨骼的痛。比如,当你看到自己所爱的人,或者以为是自己所爱的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沉默,然后我背过身,哭了。 女人的眼泪除了是一种分泌物之外还有更丰富的涵义,只是大多数男人懒得去体会,他们看不到眼泪的情绪,读不懂女人的潜在语言。 虽然我十分厌恶眼泪,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在有些时候的哭泣,这有时让我有些讨厌自己,比如当看到大飞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而我站在他们面前,像可怜虫似的哭泣时,我是那样的讨厌自己。我想骂人,可是我不知道怎样骂人。哆嗦了半天,我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经典的三个字:他妈的。 四、褪变 据说:人是有记忆的动物,这个据说当然只能算是“局部的真理”。因为,一些忘记不了的事情总是无法忘记,而另一些却总藏在记忆的某个隐蔽角落,你不给它机会它便终生不得出人头地。 如此,关于大飞,那是“据说”中的真理。而关于另外一个叫臭鬼的男人,则是“据说”的反面。但是,真理的反面还是真理。 我在裸奔时,想着这个高深的问题,实在有点勉为其难。我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在一点点地发黄、变枯;我感觉自己的皮肤在一点点松弛、粗糙;我感觉乳房在下垂,心灵在变灰,我遇到了臭鬼。臭鬼当然不是鬼,只是一个人名。 某一天,我们打车去同事那里打牌,刚下出租车,便听到一声惨叫:又一个女人在车轮下面独特地结束了生命。当然,她不是自杀,而是被车撞了。我之所以说她独特,是因为相对大多数生命来说,这种结束方式确实不平常。 听到那一声惨叫后,街上所有的人们急围过去。我也抬起脚往前跑。 快跑,快跑,晚了就来不及了。 可是就在离那个女人只有5米的时候,我嘎然停住了,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了那个女人躺卧在街上的身影,修长的腿紧贴着地面。 我停止了。因为,我恐惧。 而在没有看到那个女人之前,我以自己的胆子很大。当同事描述鲜血淋淋的场面时,所有的女同事都表示抗议,而我鼓励他继续讲下去。但是,躺在地上的那个女人让我认清了自己伪装出来的勇气。 那么,我为什么在听到那声惨叫之后,急切地想要跑过去? 快跑,快跑,晚了就来不及了。 我思索了整整两天,最终得出了答案:在当时的盲目状态下,我希冀看到的是:灵魂。是的,灵魂。 从记事起,惟一能够记得起的和灵魂有关的是关于我的奶奶。她是一个慈祥的老人,生前只有我的父亲一个儿子,而且还是从别人家里抱过来的。所以,奶奶把抱我父亲时对方写在一张红绸子上的字据当作珍宝。那上面写的字的大致意思是:把……送给……,立此为据。 奶奶虽然不识字,但那条红绸子被她压在箱子最下面。她说,如果什么时候对方要来要我父亲,那么这就是证据。奶奶说这话时,我父亲已是四十几岁的人了,所以,那个如果一直只是假设,直到奶奶去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灵魂或者鬼魂,并且我能够为这个说法找出足够的证据,证据便存在于我的奶奶。 那年夏天,我在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念书。正值暑假,我打算不回家,因为那时我和臭鬼正热恋。 臭鬼是我们系乐队的吉它手,细细的手指,细细的心思,帅气而迷人。有一天,他在半夜突然声嘶力竭地出现在我们宿舍楼下,像个疯子一样地弹吉它,不是柔情式的,而是摇滚式。可是,他富于吸引力的嗓音让无数女人为之痴迷。所以,我在睡梦中被惊醒,并且听到一大片夸张的女生的尖叫声。 我愤愤地起床,顺手拿起桌子上吃剩的半个西瓜,对准楼下那个疯狂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切声响归于平静,我归于梦乡。 第二天,我便收到臭鬼送来的玫瑰,在玫瑰的清香时,我闻到了臭鬼的另类。于是,我们相爱了。 遇见臭鬼是这么有戏剧性,以致我怀疑自己是否也不清醒。在臭鬼狂热的情绪里,我把头发剃光,把裤子剪破穿,把烟斜着吊在嘴里,还把我圆圆的肚脐露出来。我们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约会或者做爱。我像是走进了一个充满激情的梦里,无力挣扎,更无力摆脱。 所以,那年暑假,我继续在梦里行走。 早晨,起床,发呆。那天臭鬼去找一哥们儿练歌,说好我起床之后去找他。可是,我只是在发呆。 窗外的阳光十分刺眼,室友们都已回家,我在听着迈克尔的歌发呆。突然地,有点恐惧的感觉,就像被树上的知了给蛰了一下。 我简单收拾了行装,回家。刚刚到家乡的那条小路上,我遇到了同样风尘仆仆的姐姐,以及奶奶的死讯。而姐姐,在梦中看到奶奶一直向她招手,让她回家。 我母亲相信上帝,每年大年初一的早晨,她都要把全家人的饭都盛好,然后唱祝饭歌。我每每躺在被窝里听到母亲的祝饭歌,便十分庆幸自己又生存了一年,并且感激着上帝。 感激上帝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在基督教教义里,人生而有灵魂。如果生前为善,那么死后便入天堂。抛弃这里面所有的有人认为的迷信成分之后,我看到了一种实质:对死亡的恐惧。因为怕死,所以找出死后的种种美好幻像来安慰自己。 而在那个炎热的暑假里,我的奶奶在母亲善良的愿望中,直奔天堂而去。临下葬时,母亲要求我们最后握握奶奶的手。当我触碰到那双长满老茧的、旧时熟悉而此时陌生的双手时,我清楚地感觉到了一股凉意。那股凉意让我在三十六度的高温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天晚上,我梦到奶奶在我的床前久久徘徊不去。从此,我从睡梦中惊醒,在内心无比的的惊慌和恐惧下,第二天我便发起了高烧。从此,回家后我再不敢在那张床上睡觉。 那么,为什么奶奶生前我那么地爱她,而当她到了另一个美好的世界时,我却又那么地恐惧呢?我到底在恐惧着什么?显然,除了死亡,并无其他合适的答案。 如果死亡只是单纯地死亡,化为灰,化为土,化为乌有,那也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但是事实上,我却仍然在死亡面前颤栗。那么,这又是为什么?显然,是因为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而死亡后,灵魂在做什么,灵魂能够做什么,我们并不知,我们对死亡、对灵魂、对未知充满了恐惧。 所以,在听到那一声惨叫之后,我急切地想要看到一个灵魂正在缓慢上升,但恐惧却让我在离那个女人不到十米远的地方止住了脚。 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包括奶奶的去世和那个女人的去世,我所希冀但又害怕看到的并没有出现。她们只是去了,到了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或者,化为虚无。 奶奶下葬之后,我第一次平静地在家里度暑假,和爸妈聊天。每天啃着田地里刚摘下来的嫩玉米,喝着稀稀的面条,一直到开学的前一天才动身返校。 再看到臭鬼时,他劈头盖脸地便来吻我。我厌恶地推开他,昂首走向了宿舍。 当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脸上平静的表情时,我知道,梦醒了。 五、回归 “……,向上,不是向左,也不是向右,不是向前,也不是向后”,这是我见过的最牛气的一个标题。所以,当同事将此文章推荐给我时,我迫不及待地浏览了这篇文章。 我一向喜欢个性张扬的人和物和事。像大诗人李白,像麦当娜,像尼采,在他们的张扬中,能够感受到一种优美的力量在伸展。而我,不是天才,不是优秀者,除了展示上帝赐给自己的完美身体,我找不到释放的途径。 所以,我在裸奔。 除了我自己,我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内心的声音,我什么也听不见。黑夜无比黑暗,而明亮又无限明亮。 思想在裸奔,肉体在别处 肉体在裸奔,思想在别处 心情在裸奔,生活在别处 …… 感谢网友“我爱麻烦”的这三句话,它让我想起遗忘很久的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诗人是怎样诞生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年轻的诗人雅罗米尔,“天上却是另一个世界,到处是灯火辉煌的路标,时间分割为一道灿烂的光谱。他无比兴奋地从一道光跳到另一道光,每次都坚信落在了一个新的时代,一个具有伟大创造力的时代”。可是,真的是吗? 这个迷失的年代,在诗歌里,我看到了躯体,看到了欲望,看到了呻吟,看到了雕琢成美玉般的词句,但我偏偏看不到灵魂与思想。 脚步慢了下来,飞舞的长发贴在我柔软而坚韧的躯体上,蛇一样地缠绕着我,让我迈不开步子。我甚至有点后悔这样的裸奔:不彻底、不纯净。但我已经做了,所以,麻木地跑着。 在黑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 ※※※※※※ 到“喵喵物语”参观一下……嗯?(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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