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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子的手足说起 文/涵烟 从古到今,拿了女子的美貌来做了文字的书我读过不少,而对女子的手脚大加赞叹的自然也不少,在此,做为女子的我也来对同性的手脚再描一把。 所谓的美女,即指有着娉婷的身姿和妩媚可爱,但是,肌肤的色泽却是很重要的。肌肤的白晰是难能可贵的,古人称“素”为白,一肌肤白的女子总使人联想到“冰清玉洁”,当然并不是说肌肤黑的女子就不“冰雪聪明”了,不也有人拿“黑珍珠”形容那些肌肤比较黑的容貌娇好的女子吗? 女子的肌肤固然重要,只不过,我认为女子的手与脚更重要。古时相女子的,首先一条是:“上看头,下看脚”。由此可见,女人的容貌与其手脚都是重要的,这句已经把女子的全身都概括了,只是,其中间还有一个重要部位却漏掉了,便是手。古人写女子的脚多过写手,写到手的地方多是很轻柔地一笔带过了,“十指纤纤”就可以形容出这是一双怎么美丽的手。其实,女子的两只手与十根手指头是很重要的,这个女子这一生的灵巧或笨拙与否就在这个关键上,也有人从这十根手指头上看你的贫富与贵贱,当然这与某些人从女子的屁股大小上看生不生得出男孩是不一样的,古时选媳妇多挑那种屁股大的,说是好生养,屁股小的多是对你撇撇嘴,认为这个女子可能是生个丫头片子都困难的那种,不知现在还没有这种愚昧的择媳观念? 一不溜神,话题扯远了,现在回过头来再说女子的手和脚。 如果一个女子有一双细嫩如笋并十指尖尖的手,她必是聪明慧性的。当一个男人拿一只右眼接触到你纤纤玉手时,他的左边心脏就会不自禁地有一股子悸动,那时,他的脑海里就会很自然产生一些“色”的效应,就是说,如果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那么他会有一只带“色意”的左眼。当女子怀抱琵琶半遮面时,那是一种无形而有形的一种媚态,即男人眼中的“尤物”,如果此时的女子生有一双节骨凸出的手,那么弹奏的姿态就会显得很愚笨并似拉弓箭般扳指了。这里所指的纤纤玉手是小手,而不是一双大手,当然并不是指生有大手的女子就不美了,小手只适合那种小家碧玉型的,如果叫她去举重当然是不可能的。 美的女子固然很多,但是,生有一双纤纤玉手的女子却极少,所以才会显得小手以稀为贵了。曾听过一男性朋友说起过:如果能拥有一个生有一双纤纤玉指和一双柔若无骨的小脚的女子死也无憾!当初觉得他是个不可理喻的男人,对于他的这个观念抱不屑态度。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的女子都可以在男人的世界里打出一片江山了!还在求那种小家碧玉?后来,我又因为他的这个观点翻了很多关于女子手脚描写的书来读,才知道原来一个女子的美丽并不在于容貌,而在于她那双小手和小脚上。内在的美固然不可缺之,然而要求得一个生有一双小手小脚的女子实在不是那么容易。这样的小手可以拿来做粗活吗?这是个关键,生活贫困的当然要做活,因为要生活,总不能因为生了一双惹人怜爱的小手就坐在家中“望手兴叹”了。天生的小手并不会因为生活的磨砺而变形的,这就是所谓的天生丽质了。一双纤纤玉指,亦或娇嫩,亦或细腻,亦或柔软,亦或温润,如果你的小手有了其中一种也算是不可得了。 至于脚,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要找到一双玲珑剔透的小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古时,汉族女子必需裹脚,这并不是我赞同的。至于,关于中国女人裹脚这个有些“古”的典故,被今人拿来做了不同的兴谈,斥裹脚者,褒贬各异。事实上,哪个男人不喜欢女子的小脚?一双大脚板的女子啪啪有声地走到你面前,相信你也会惊叹面前这双“脚踏一方土”的脚板的。古时写到女子的美时都要写到“三寸金莲”的,及一双小脚的美是必备的条件,胜过于容貌的身段,而大脚的女子就有可能嫁不出去的危险,故那时的女子在幼时就已开始裹脚了。试想一双正生机勃勃的脚丫子硬是给里三层外三层地被布条厚厚裹住,实在是有些残忍,不知当她们拆开那充满血腥味的裹脚布时,看着那双血肉模糊的脚丫子是感到裹脚成功的欣喜呢还是对那双小到三寸或三寸都不到的肉团感到有些遗憾?小脚固然乖巧,但也不能拿这种几乎是变态的行为去折磨身上稚嫩的肉体啊,想必那时的人在审美这点上也是畸形病态的。 在我个人认为,一双小脚必需是天生的,也不是非得裹成“金莲玉笋”那么夸张。因为裹过的小脚必会受到小脚的牵累,如果靠扶着墙来走路或者要用抬(或背)的话,这岂不是累了别人也累了自己?如果一辈子就这样靠别人的“扶持”而过,如此不自由的生活真是“生不如死”,再小的脚也不显得美了。真正的小脚,要走起路来利索,脚是用来走路的,不是只给男人看的,把玩也得有个尺度,总不能一天到晚都拿来捧在手上不吃不喝不拉过一辈子! 那么小脚的真正美在哪里呢?其作用呢?一双天生的小脚其必要的条件是白晰,透明至隐约可见其经脉,脚趾头圆润而有肉,粉嫩,从脚拇趾到脚尾趾一个一个削下去,呈略尖状,脚从整体上来讲必需不要多肉,看上去给人的感觉要纤纤瘦脚,那样的小脚会让人越看越爱怜,这是小脚在白天起到的作用;温润的小脚摸起来是柔若无骨的,越抚摸越是爱不释手,当然,这是小脚在晚上的用处。 我有一个女友的脚生得极小,我看了她的鞋子之后就有种冲动想看她的脚,于是,便叫她脱了鞋给我“欣赏”一下,结果令我大失所望,她的脚确实很小,只是在脚的大拇趾处向外凸出了一个很大的节骨,实在是有损其“小脚”的美观,并且那些脚趾头也是参差不齐的,长短的比例相差太远,她的“小脚”自然不算是纤纤瘦脚了,更别说乖巧了。看来,有了一双小脚要其美奂绝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或许有人看到这里要痛斥我的“审美心理”了,前面说了脚是用来走路的现在却又要一双走路的脚美奂绝伦,是否有些矛盾了?古时形容女子的小脚走路娉婷,即“步步生金莲”、“行行如玉立”之美态,那种走起路来婀娜多姿的身段自是非常好看的,与现在那些满街蹦跳的女孩子亦或蹬着四平八稳的脚步走路是截然不同的,如果现在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子“步步生金莲”旁人绝对会当她必是一怪物也,那种“行行如玉立”的步履在这个年代里已经不“流行”了,当作是一种故作姿态,扭扭捏捏令人作呕。说来也是,在这个社会里要真全是那样的女子,想必没有一个会挤得上公共汽车的,更不用说做其他什么事了。我所指的小脚是那种纤纤瘦脚,小巧而不累赘的,并且还能够发挥小脚的作用———即可以正常行走的。那种小脚抚摸起来刚柔相半,更使男人爱不释手,与这种女子同床共枕时,抚摸着她的小手或者小脚,他会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比这更美更快乐了。 曾看过贾平凹在废都里描绘过唐宛儿手脚的一段话,现摘来给大家读一读: “女人将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伸过来,放在庄之蝶的膝盖上了。庄之蝶握过手来,心里有异样的感觉,胡乱说过一气,就讲相书上关于女人贵贱的特征,如何额平圆者贵凹凸者贱,鼻耸直者贵陷直贱,发光润者贵枯涩者贱,脚甜高者贵扁薄者贱。妇人听了,一一对照,洋洋自得起来。却是不明白脚怎么个算是跗高,庄之蝶动手去按她的脚踝下的方位,手要按到了,却停住,空中指了一下,妇人却脱了鞋,将脚竟能扳上来,几乎要挨着那脸了。庄之蝶惊讶她脚功这么柔韧,看那脚时,小巧玲珑,跗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而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大脚趾者长,后边依次短下来,脚趾还一张一合地动。庄之蝶从未见过这么美的脚,差不多要长啸了!” 从这段描绘女子手脚的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出手脚“小”所起到的作用力了,想必那姓贾的鬼才作家也是这种“癖好”之人。看来,一个美丽的女子还要拥有一双柔若无骨的纤纤瘦脚是不可抹煞的。只是,有人或许会不屑:娶个老婆非得精挑细选地弄个纤纤玉指亦或纤纤瘦脚回家摆着吗?细想也是,看了那小手小脚心里自是心疼得不忍心叫她做活了,那样岂不是把自己累个够呛?呵呵,看来欣赏那样的“尤物”也得要有一定的“环境条件”方可。是啊,都什么年代了,不就是娶过老婆么,只要没有违背选择女子的大致标准就行了。呵呵,我在这里胡乱描了一把女子的手脚,也只不过是在那些欣赏女子小手小脚的男人们的审美心理上再画蛇添足罢了。 2003.1.6 3:36 ※※※※※※
拾回满园的长短句,丰满我诗歌的憔悴!
<半杯冷咖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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