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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杂家 若干年前,我用嘴巴来聊天;若干年后,我用键盘来聊天。我曾经对网络聊天很依恋,现在我对网络聊天特厌倦。 人对事物的理解,都是要经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拿现在这个时刻来说,我还在听崔摇滚的歌曲,我听完第一遍后,觉得那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听完十遍后,会觉得很有味道;我听完一百遍后,就会觉得很经典嘛。我想除了感觉更熟悉外,还有一层因素就是对他性格上某些方面上的欣赏,如果你非要我说哪些方面,我也无法准确描述出来,就是那种感觉。 我的网络聊天可能应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网络聊天排第一,那时我刚刚接触网络,看了一下午的说明书,这才初步掌握了手写板的用法,这是品牌机随机附带的。又参考某杂志上的方法,在新浪注册了会员,还登陆邮箱进行确认,然后就杀进聊天室。在写进入聊天室之前,我还准备说说两年前的聊天室,那时的界面没现在的漂亮,也没见过语聊。它有一条突出的地方,就是不要用用户名登陆,却能在聊天室界面外面,偷*窥里面的内容,所以形成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结果,那就是:聊天的人没隐私可言,里面的聊天记录外人可以随便复制;而偷*窥的人却能用特别的套子裹着自己,别人很难监督他们。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聊天室,也认识一些人,那个时候讨论的话题还是文学,即便有些时候争论一番,事后总还能相互原谅,因为没有争论也就没有提高。后来联系的方式主要是E-MAIL,再后来我就不跟她们联系了。我曾经有一次,男扮女妆登入聊天室,把自己当成一个新加坡的少女,而当时的网名不像女人的名字,所以在我登入聊天室的时候,同时有两个女的跟我打招呼,她们的网名我都不愿意再说了,因为我可以不在乎隐私,而她们肯定很在乎,虽然她们看到此文的几率很小。话说,她们同时跟我打招呼,我就开始手忙脚乱地应对,毕竟当时打字速度还不是怎么快。我还清晰地记得两个女的因为我而吃醋,结果其中一个问我的资料,我就把性别扯成女的,我说我是新加坡华侨的女儿,芳龄18,未婚待嫁,字刚发出去,那两位就弃我而去,连聊天室都不呆了,看来那句“作女人,挺好”在这里不适用了。我当了一回女人,却找错了对象,莫非女人天生就是嫉妒自己的同性?弄得我也没兴趣聊天了,也就走了。后来又装了两次女的,用自己的嘴皮子把男同胞说得意乱情迷,问我要电话号码什么的,我心想这些招都是烂掉的,骗小姑娘还用这种方式,以后准备骚扰人家是,那骨头是什么样子我都看明白了。我当时很想玩玩他,准备告诉他一个火葬场的电话,给他一些尴尬和难堪,后来觉得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就告诉他我也长着胡子,然后就关了窗口。 第二个阶段就是——聊天论坛各一半,这个阶段,我对聊天的兴趣已经开始降低,同时兴趣转向了论坛,这个阶段开始尝试着在论坛写东西,那个时候主要在新浪的社区晃,为了一篇所谓的精品而得意一阵,后来才发现精品其实说明不了问题,只有反响大的作品才能有长足的生命力,那个时候写过不少歪诗,全是讽刺诗,虽然在境界上受制于自身的能力,但写东西的胆子越来越大。其实人就是这样,如果总是在犹豫中徘徊不定,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也就是说,认着一个目标就要下工夫,你努力一天就会距离成功近一点,不管那一点有多大,但那是对你努力的一种回报,我觉得看到这一点很重要,其他的好处不说,单单让自己有些自信就很难得。 在这个阶段,如果没有QQ走进我的世界,我很可能从那个阶段开始,就与网络聊天隔绝了,但最终没有,那个时候申请QQ真是简单,随便填写一个资料,过一下服务器就可以通过,而且很多号码比较好,位数也很少。我也自己申请了一个,到现在一直在使用,就是现在的这个,号码虽然平淡无奇,但伴随我很长时间了,自己无形中对它产生了感情,日久生情有时不是单单用来指人,对于那些没生命的事物也一样适用,这很容易让我想到那些敝帚自珍的人,一件很破的夹袄,一双穿旧的靴子,一张褪色的照片,一本发黄的老书,均能拨动我们的某根心弦,让人跟着感慨万千,感情的事情有时很简单,平淡配上浪漫,如果完全抛弃了钱,它似乎更加极端。所以QQ的出现,又给我注入了某些热情,我会每天牵挂着线上的朋友,倾听别人的故事。 第三阶段就是——论坛完全把我占,这个阶段就是现在,我对网络聊天已经没什么热情了,也不愿意向它倾注更多的热情,除了每天帮着别人解答论坛问题,在QQ里懒洋洋地回复读者的疑问,跟别人闲聊那些与我无关的话题外,似乎再也找不到什么了,这就是我的网络聊天吗?这就是我的网络生活吗?我对这种聊天开始有一种偏见,我觉得那是在耽误时间。对于公费的,包月的用户来说,可能无关紧要,对我这样现在以论坛和创作为第一目的的网民来说,我不能忍受自己有限的钞票,就这样白白流失掉,钞票如果注定着要离我而去,那我也要和它温存一下。 事情继续发展下去,我每次打开论坛除了看别人的帖子外,我就琢磨自己的文章,有些是在跟别人的文章比较后而琢磨的,有些是完全从我的角度出发而琢磨,我琢磨我应该写什么文章?究竟什么样的文章适合我写?虽然我为网络牺牲了很多东西,虽然我有时对它是那么的厌倦,但我真要感谢网络,毕竟借助它发表文章太方便了,只要不出现那些反什么的内容,没人会KILL它,而且只要有内容,别人会给你捧场,我可以直接跳过传统媒体的编辑这一环,而直接跟读者见面,保证文章的原汁原味,让它充分张扬在这个网络世界上,我赋予了它生命。 我以前总结过,写文章写出名要经历两个阶段:1,文章是作者的牌子。2,作者是文章的牌子。第一个阶段,没人认识你这个网络作家,所以你要打出自己的牌子,怎么打?就用文章打!你认真对待每一次练笔,随着你的境界的提升和文章的质量的提高,你的读者会越来越多,而且那些热心读者还会给你宣传,你会被很多人所熟知,这是你努力的结果,也有文章的功劳,你没有文章,即使有能力,纵然你跟很多人说你厉害,谁相信呢?凭借刻苦勤奋等等,你很可能在网络世界形成一个影响较大的圈子,它就是属于你的,你奋斗过当然可以坦然接受这些,为什么不可以呢?第二个阶段,别人见了你的网名而看你的文章,因为在一个论坛,跟你的文章挨着的兄弟文章会有很多,而读者的时间总是有限的,所以他会找熟悉的写手的文章看,或者说他会找他喜欢的写手的文章看,这和第一阶段已经完全截然不同了,别人是关注的你这个人,而不见得就是文章了,但关注有些时候不表明他们一定全是支持你的,总有看热闹的找乐子的甚至心里有鬼的,他们是故意打击你的积极性的,即便如此,你的影响已经不同于当初了。但你可别这么得意,还要继续向上冲,把自己的牌子给彻底打响。有了牌子,你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有了牌子,你才能利用影响发展论坛;有了牌子,你才能用赠书等方式来回报读者。这最后一条,我也考虑过了,我出第一本文集的时候,一定要免费送出20-50本,宁愿自己没任何报酬,也要把那种免费的精神借助这种方式“处”下去,我必须把这种精神溶进我的血液里,永远永远记住。但现在我还不能仓促推销,因为时机不成熟,条件不成熟,这样把自己卖了,实在不值得。 网络有我的精神,一种打不死的抗争精神,用我的文字来诠释自己的精神世界。没有网络我一无所有,因为我写了两年的文章全部零散地躺在很多论坛里,我还没办法把它们安放在精美的书里,所以它们还要继续游荡。如果网络在一瞬间毁灭,我全部的心血也跟着完蛋!因为有些文章全部是打腹稿后,直接在键盘上写完的,为了那几个小时的草就和完稿后的潇洒,我要为之思考几天甚至几个月;有些文章是在纸上打好草稿后,再誊上论坛,而写完后,它们无一例外地被我抛弃,因为它们没有利用价值了,而网络如果瞬间毁灭,我也无法找回底稿,只能从记忆里去寻觅。 我觉得人最好的生活态度,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瞎操心有什么用呢?我们都说明天会更加美好,全是自欺欺人。因为如果有“更加”二字的修饰,那就说明今天也是美好的,可我一点都感觉不到美好,世界照样悲情,今天还能走在大街上,明天说不定就要进医院,在自然面前,人只能当孙子,它把温度降低一下,你就要加衣服,它让你做什么,你就必须做,你如果违背就要被惩罚。我们还能做什么?就是在自己的圈子里忙活,今天累了就睡,明天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停留在世界上,于是爬起来去做事情。有钱又怎么样,精神空虚,情绪低落的时候,一样要自己来承受,没人能够真正替你分担,如果我再看见一个作家在我面前自杀,我绝对不会阻拦,我甚至会支持他的举动,我大声说:哥们儿,还是你牛,你敢用生命和世界硬撑,我还要好死不如赖活,我没你的境界,你先去吧,如果那边很好,别忘了托梦给我,我也去! 是网络带给我一个充满挑战和刺激的世界,为了梦想,为了天堂,我还要玩命地写下去,没有退路和回旋的余地。‘玩命’这个词我也早看着不顺眼了,我早想一刀宰了这个混帐,然后寻找它的替代者,但,在没找到替代者之前,我还要留着它,留着它给杂家作牛作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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