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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三叹为一朋友写小说评论时,曾写过这样—段话:“有得必有失,有利必有弊”这一古老的格言在今天看来仍有道理。一方面渴望获得(或保持)丈夫或妻子对自己的爱情,另一方面又想寻求外遇,这不仅是人心深处常有的动机,而且也是人生中的一大窘境。 爱情上的排他性、自私性、嫉妒性至今尚证伪,只能证明。如果真爱一个人,那么,他(她)若另有新欢,自己肯定思如波涌、乱箭穿心;倘若自己无动于衷、内心平静,则只证明了自己对他(她)的感情的虚假性。 有人说,现代派就得放得开,放得开才叫顺应自然,返朴归真。理解这话确实费劲。人们不禁要问:你明明因嫉妒而痛苦了,却为了面子上做个“现代派”而装出—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岂不也是违背了人的本性? 因此,即使不计观念文化的藩篱和社会后果,仅仅从纯个人的角度看,婚姻内的感情同婚外恋也可能是冲突的。哪怕夫妻间有约在先:允许对方另寻新欢,但倘若要真做起来,夫妻间的裂痕也会萌发、拓宽。 一般而言,避免自己去寻找外遇有两条心理防线,—是出于功利性考虑,害怕因违背通行的文化指令而在名誉地位上受损;二是出于对配偶感情上的考虑,担心拣了芝麻而丢了西瓜,或至少是熊掌和鱼不可两全。 “凡能放纵自己的就是真诚的、非理性的;凡约束自己的就是不诚实的,理性化的。”这话理解起来似乎也有些毛病。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凡人几乎都有这种权衡,只不过有人自觉有人不自觉罢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豁出来放纵自己的人只不过是由于他不怕失去为此他可能失去的东西,或者说,在他的价值天平上,他所得到的较之他将失去的更有份量。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就是某类人心中的价值天平。为了爱情不惜舍弃利禄功名,那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为了白银舍弃黄金;反过来,另一种人不惜为了实惠而舍弃爱情,也只是由于有另—架天平。这里显然没有真诚与否之分。 当—个人为了外遇而不惧妻子(或丈夫)反目的时候,那只说明他不怕失去她,也意味着他不看重双方的感情。剥夺一个人他所不在乎的东西绝不会引起被剥夺者太大的痛苦,为了获得—个自己所看重的东西而付出一个自己并不在乎的代价也无需勇气。为了让孩子扫地,你可以威胁他说:“你要不扫我就把你的玩具扔到河里去!”如果这玩具己被孩子玩腻了,“你扔吧!”这或许便是他最直接的反应,如此简单而己。 ※※※※※※ 梧桐树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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