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已 遥华 (一) 我喜欢写作,喜欢写这个社会,但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我也写爱情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把自己心中的话写出来而已。但这一篇也许不同,因为我在和小梅分手一年后,我又认识了杨杨。 (二) 写这篇小说本来是和杨杨说好的,因为她喜欢看我写的东西,越是愤世忌俗的,她越喜欢看。但事到临头,我又改变了主意;本来小说的名字已经取好,也很吸引人,就是她取的《狭路相逢》。但我改变了,我写文章的不确定性和自命不凡,最终使这篇小说变成了《不得已》。这种不动声色的做法一定使她吓一大跳,原因很简单,她想看我和她的故事,但我希望这次我写的东西可以给她带来勇气,尽管社会给我们的包袱很重,但只要你愿意,每个人都可以面朝阳光,带着微笑,去呼吸大自然的清新空气。甚至可以绕着山野,远远的跑它一圈,然后回到自己的朋友面前,一边笑着,一边喘着气和朋友大声疾呼,“天啊!我不行了……” (三) 在给小说取名字的时候,我还在翻阅着一本厚厚的2001年修订版的《新华字典》。我的作品很多朋友都喜欢看,但说实在的,如果不是这些年在外面四处奔跑,我甚至连学生的作文都不会写,那些所谓的世界名著会叫我头痛,中国人写的《红楼梦》更让我无法入目;天生的野性和浮躁确定了自己无法静止一刻的习惯,我只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比如写作,我会为了一个字而花去一整晚的时间来查找它的意思,尽管这种事暂时还没发生过,却在我的生命里成为一种事实而存在。因为杨杨说也要写《狭路相逢》,于是我骗她说,你写女生版,我写男生版,其实在挂了电话后,我就开始翻字典了。我看到一个成语“不即不离”,有点像我和她的故事,《圆觉经》上说,“不即不离,无缚无脱。”原为佛教用语。现多用来指对人或事物保持一定距离,不亲近,也不疏远。即:接近。转头一想,我和她的关系哪里能用这个成语来形容?还是不好,虽然表面上是这样,但我们的感情却无法用它来表达。我又看到了“不了了之”,字典上说,“该办的事情没有办完,该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放在一边不去管它,就算完事。”我在想,也许我和她之间真的会不了了之。真他妈的邪门!我怎么会看到它?事实上,这个成语用在现在的一些机关单位是很合适的,麻烦的事只要不涉及政治,谁又会去管?我很有耐心地翻阅着每一个与“不”字有关的词语,总之,我和杨杨的感情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四个字的成语里我根本就找不到可以形容我们之间关系的词语,于是又向前翻了一页。“不得已”,无可奈何;不得不这样。附加的举例中写着,万不得已|不得已而求其次。 (四) 这可能是一个给自己和杨杨的借口,但我的确已经爱上了她,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尽管和她第一次躺在一起的时候,她告诉我她患了那种人们认为很肮脏的传染病,但整晚我就没睡着过,我辗转反侧地转来转去,折腾了一宿,好不容易到了天亮……我知道,这种冲动不光是因为动物的本能,否则我大可不必和她一起生活这么久。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尽管狗也会和人日久生情,但人的感情是最理智的,我和杨杨就是在理智的时候同居一室的。 (五) 我看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凌晨两点半了,然后点起一根非常便宜的香烟,这是一种习惯,抽惯了一种烟,自己很难再去改变。夜里很安静,我知道我正在用文字发泄自己的心理疾病,桌上的台灯却让我想起了和小梅在一起的日子,我甚至不知道她现在去了哪里,但那段痛苦的感情实际上就是使我有机会认识杨杨的主要原因。 (六) 我的人生有很多细节等待自己去回忆,去分析。有时候我会像一名得道高僧一样,静静地呆坐在地板上,回想着种种过往。不管白天黑夜,只要是清醒的时候,我会记起些什么,但很快又从时间的缝隙里消失得无影无踪;郁闷的时候,我什么也记不起来,这种情况下,我会暴跳如雷,冲着窗外大声呼喊,“狗日的!我怎么还活着?” (七) 青春岁月一去不复返。 有时候我在想,我们是否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去接受命运的安排,或者我们还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能力去改变原有的面貌。人生道路上,我们不得不时刻把勇气带在身边,因为各种各样的危险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威胁着我们。 这个夏季很快就结束了,可炎热并没有因此而消退。我开始烦躁不安,开始幻想连篇。我知道,我想念小梅了,这种想念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我的脑海,也随时随地会消失在汹涌的人群里。 我们的相识是六年前的一次意外。我意外地抽烟成性,或者应该说是意外地患上了肺病。于是,我和大多数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一样,住进了某家医院,开始了长达半年的治疗。也许,当你看到这么多意外时,你一定认为我在玩文字游戏,一定会感到我的矫揉造作,但这些完全是事实。 (八) 六年前我开始喜欢上写作,尽管到现在我还没有出版过一本书,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作家,但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我对作家实在是不感兴趣,我只希望通过出版社给自己带来可观的收入,一夜之间能够成为百万富翁那就更好。写作时的孤独使我同时嗜烟如命,在思维突然死亡的时刻,我甚至会变本加厉。于是,没用多久,我脆弱的肺叶就开始变得肮脏不堪,无数阴影不断出现;我开始乏力、盗汗、食欲不振、咳嗽不止并咯血,经检查,医生确定为肺结核。 我始终不敢相信这是事实,这种怀疑在我出院时得到了证实,因为当我的病情转危为安时,主治医生又毫无责任地确定为肺炎。所以,至今我仍然认为那时我碰到了一名庸医,尽管治疗用的药物已经将无数产生副作用的毒素同时带入我的体内,并潜藏在我无法知道的某个部位,但我仍然感到庆幸,就在自己对生存感到绝望对死去感到畏惧的时候,小梅像安徒生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般出现在我的眼前,与安徒生的谎言不同的是,死而复生的是我而不是她。 (九) 小梅有着白雪公主一样白里透红的皮肤,有着温柔善良的心灵,甚至我毫不怀疑她就像白雪公主一样比明媚的春光还要艳丽夺目。但她决不是安徒生那个骗子所说的,出生于什么宫廷贵族,也没有一个妒火中烧,可以因为容貌而去杀人的后妈,她的母亲温和慈善,只有她才能生出小梅。当然小梅的母亲在我和她的故事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这是后来她和我做爱后所说的一堆废话里的一句而已。 有意思的是,我和小梅的相处跟安徒生骗人的把戏完全背道而驰。我没有像那个白马王子般拯救小梅的生命,而事实上她也无须我来拯救什么;反过来却是她拯救了我的性命,尽管我的性命现在看来已经在她的心里显得毫无意义,但确实是她无微不至的关怀把我从殡仪馆的死人堆里拉了出来。 把她弄到手后,我开始了非人的生活。我说过,人是最聪明的,在我非人的同时,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她理应将我抛弃,否则我就会成为那个心狠手辣的继母,就会让她无法存活于人世。我想,这才是现实生活,童话始终只能让生活在梦里的人更加热爱幻想,而真实的世界却无法将绝大多数失去的东西再弄回来。 所以,现实是残酷的,并非童话般美丽。 (十) 原来以为可以一路成章地把这篇小说写完,但生活总是那样的繁杂不宁,因为某些人或者某些事,突如其来的灵感一下子从天上飞走。于是,在灵感再次来临前,我不得不再说些关于此文的废话,否则大家无法知道我在认识小梅前是多么地粗俗与卑劣。当然,我的为人并不坏,但也不能因此而认为我就是好人,写这些文字的原因也并非要哗然取宠,主要还是为了能够让大家把握故事的来龙去脉,除非您读到此处时已经对故事的发展毫无兴趣。不过,我想强调的是,这篇小说很可能在完稿后就成为一本书,是不是值得您来阅读的一本书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把它写完。 原因很简单。在写这篇小说之前,我曾经做过一个类似的梦。我梦见我和一个女孩在偶然中相识,接着就是一阵热恋,然后我们因某些问题而争吵不休,我记不清是因为我已经结婚了还是因为她找到了更合适的男友,但我们情浓于血,我们无法再分开。在就要分手的时候,大概是在许多电影或者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场景中,也就是大雨滂沱的某个夜晚,我们紧紧相拥,热泪盈眶……最终,她说出了我认为这世上最恶心的三个字“我爱你!”。当我从激动人心的时刻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在白日做梦。但我没有因此而摆脱这个梦,她时时刻刻围绕着我的思维,直到今天认识杨杨,我才发现,这原来并非梦境,她就是我梦中的那个女孩。 (十一) 人,这种愚蠢的动物,尽管被自己命为高级哺乳动物,但在从幼年到青年这一阶段的成长过程中,表现出的智力与行为往往比其他所谓的低级动物更加低级。 对于哺乳动物的解释,字典上是这样描述的,“脊椎动物中最高级的一纲。身体一般分为头、颈、躯干、尾和四肢。体表被毛。体腔内有膈。雌体有乳腺,用乳汁哺育幼体。绝大多数为胎生,有胎盘。如鼠、猪、猴、熊、鲸、蝙蝠等。”从解释中可以看出,在人类自己编造出来的工具里,人已经被定义为与猪或老鼠等动物同类,除了少一条尾巴,见不到几撮浓毛外,几乎包括性交才能生殖在内的所有特征都是相同的。如果一定要把劳动和语言强加于人与它们的区别之内,那只能说人类的语言表达和劳动方式与它们不同而已,并不能因此而说明人比其他哺乳动物高等,因为它们也有自己的沟通和取食方式。 写这些废话,是为了说明在认识小梅前,也就是我正值青春成长期的时候,我的所作所为与其他大多数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我需要自己动手动脚还有动脑来养活自己,需要女人和我胡搞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否则,我就不是真实世界里的一员,或者说连动物也不是。 (十二) 小梅出现前,我一直和四哥、老六混在一起。 那时候,我们三兄弟都没太多的理想和抱负。我大学毕业没有找到工作,四哥酷爱世界名著,技工学校没毕业就因为三门功课不及格被学校开除了,而老六则在工厂浑水摸鱼,美名其曰:搞艺术创作,找些女人回家画素描,却巴不得那些女人通通脱光了,给他痛痛快快地玩弄一把。由此可见世界名著与艺术创作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东西,它们很有可能把你弄得一塌糊涂,狗屁不通。 于是,我们无可置疑地臭味相投,整天鬼混在一起,一天到晚没事就调侃打诨、胡说八道。在故弄玄虚、坑蒙拐骗上,我们决不会比老道的江湖骗子差太多,所以必然地也会碰到艳遇。 (十三) 我还记得,认识刘云是在一个夏季刚刚来临的日子。 广州市的天气并不是很热,甚至空气的湿度也不错,除了马路上的车子还是那么多,噪音大了点外,就没有其他觉得不舒适的。 那天我还睡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正做着一个拥抱美女的好梦,放在床边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于是,我挣扎着从女孩丰满的臀部后面,抽出一只手来接电话,听到声音我才知道自己正在做梦,电话是四哥打来的。 “谁啊……?”我漫不经心地打了一个很长的哈气,然后说道。 “狗日的板板,你还没起床啊?”四哥的口头禅又来了,“老大,都几点了?你今天还要去商业电视台应聘呢?” “日你奶奶!你怎么不早点打电话来?”我一口狂言喷了出来,“我正在和美女亲嘴呢?没空!” “什么,你还在乱搞?” “谁乱搞了?我说我在做梦!” “谁叫你要我陪你去的?我要是你,我他妈的就不用天天去卖衣服做二道贩子了。” “你到我家楼下等我吧,我就下来。”我挂了电话,睁开眼睛才发现天已经大亮,伸手挠了一下下身,发现下面湿露露的,嘴里暗自骂道,“我操你妈,又搞得老子半夜遗精。” 换了条内裤,匆匆刷牙洗脸,就向楼下奔了去,四哥已经站在楼梯口了,我们各自骑上自行车,向人民北路的商业电视台奔去。 我们一边快速骑车,一边互相调侃,红绿灯对于我们这种毛糙的年轻人来说,根本就是不存在,很快就骑到了流花公园。 “你今天怎么那么磨蹭?” “我梦到玛莉莲·梦露了。” “她都跟你说了些啥?” “啥也没说,就是脱光了跟我胡搞。” “爽啊!你连她都能搞。你们干了多久?” “没多久,就一个通宵吧。”我笑了笑,回答着四哥的诨话。 “还没多久?我跟张雅也就一晚上搞一次,你们居然搞了一通宵。” “你们一次搞多久?” “管你屁事!” 我贼嘻嘻地笑了起来,“是不是张雅每次都跟你说,四哥,我们休息一下吧?” 四哥把自行车往我身边一靠,照着我的背,就是一拳,我双脚用力踩了起来,一下子就飞远了去了。然后回头一笑,“哈哈……刘四,没准咱们今天还真在电视台碰到玛莉莲·梦露……” 在我感到万分得意的时候,我的自行车和另一辆自行车撞了个正着。只听到一声尖叫,“啊……”不知道一堆什么飞到了我的怀里,而我也倒在了路边的草地上。 (十四) 我想,写到这里大家都会知道,我的艳遇就要开始了。 的确是这样,当我们作为一个平凡的人,静静地生活在这个气象万千的纷乱社会时,往往就会在自己最不经意或者思想最为脆弱的时候,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些事情的突然而至,有可能会浪费我们的一些时间,更甚者会毁了我们的一生,但也有可能让自己获益匪浅,要么因此而深刻反省,改头换面,变得人模人样;要么认识到自己的平庸与无能,奋发向上。 事实上,认识刘云后,我并未因此而有什么新的出息,反而让自己更加深信,和女人乱搞后,一定要设法摆脱她们,否则吃亏的就一定是自己。 于是,我不断地加速自己的沉沦,可是我的沉沦并没有把我彻底毁灭,我的良心在遇到小梅和杨杨后有了一个不小的起伏,我从那种滥情的人群中孤独地走了出来,开始继续着一切普通人所要过的普通生活。 对于刘云的出现、与我的乱搞直至我们分手,或者不应该叫分手,说的确切些应该是她将我抛弃。尽管也曾使我痛苦,但我却要感谢她将我推入了沉沦的队列,因为在以流氓或者色鬼的身份出现在人世间的那一段时日里,我最终碰到了小梅与杨杨。 刘云只是我这一生的一件衣服而已,她被自己披在了原本裸露的身躯上,将我的外形短暂地装饰成一个性欲的饿鬼。 古语有云,“天若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我想,所谓的“大任”对于我来说,也就是从一只没有思想的野兽转化成一个有心智的凡人罢了。 必须说明的是,在成为一名流氓之前,我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正常人。 之所以在人生旅途上会有这么多变化与转折,那完全应该归功于上帝。这个道高貌然的家伙仅仅因为他的母亲未婚先孕而成名于世,又因为最后的晚餐上,犹大对他的背叛,而确立了他在世人面前不可动摇的救世主地位。上帝在造人之初就知道生命树上的果子,如果被亚当和夏娃吃了就会产生羞愧感,却没想到因为蛇的出现而导致了他们能够生儿育女的能力。那为什么这个实质上在摧残人类的家伙,不在造出亚当和夏娃之前就派天兵天将看守生命树呢?甚至,他的出生根本就没有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和平与安宁,所谓的“圣地”耶路撒冷不正就是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常年战争,屠戮百姓的真正根源吗? 所以,因为上帝的造人,我就有了所有凡人都具备的性欲,甚至我还会因为我的阴茎可以在该勃起的时候生机勃勃,在该垂下的时候决不丢人现眼而感到自豪。在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的时候,因为它的存在,让我感觉到了自己还可以和生理正常的人一样寻欢作乐,把灵魂完全抛在脑后,作为一个无忧无虑的躯体而存在,直至最终碰到杨杨而返回人世间。 在我和刘云无数次翻云覆雨之前,我不得不先交代一下我的过去。 学生时代的我也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孩子,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生活规律与原则。我从不与认识的女人打情骂俏,甚至稍微漂亮一点的女孩子望我一眼,我的脸也会和猴子的屁股一样,涨得满脸红光,不堪入目。对于不漂亮的女孩,我也会尽量躲避,如果离的太近,我的心脏会因为她们的眼睛反射出的春情而狂跳不已,从而使我的感觉错位,失去忠贞。 我想,我不会去做那种欺名盗世的事情,我是什么样子就会把自己写成什么样子。 没有在大学时代拈花惹草,真正还是因为读中学的时候,我就早恋了。 我的初恋,也就是当时还在北京念书的童灵,使我不得不在思想意识还很单纯的年代,为了她而孤独的活在离家很远,离北京更远的长沙。那段感情,从高中一年纪开始直到我大学毕业前结束,一直都是我能够安分守己的依托,甚至她已经成为我满怀信心面对人世,憧憬理想的动力。 写到这里,我只能把刘云和我的故事再次放到一边,刘云在我的生命中只是一件衣服,而童灵则不同,她是使我真正脱离人群,走到人生边缘的主要原因,因为她已经不在人世,去了那个很多人都想去,甚至争着去的地方,也就是大骗子耶穌所建造的天堂。 作为读者,你一定想问,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多经历?我的答案很简单,这就是人生。 没有苦难,你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甜蜜;没有濒临死亡的边缘,你同样也不会知道生存的意义所在,正如你现在阅读的这个故事一样,没有故事的经过,你也同样看不到故事的结局。人生就是一道大餐,所有的酸甜苦辣都要自己来品尝。对于种种的过往,我无时无刻不在怀念,但我所付出的爱不会再重来,我只期待,我曾经爱过的女人,能够和我一样,在未来的日子里笑得嫣然,笑得灿烂。 ※※※※※※ 走的时候去看看,一个非常欢迎您的地方清风文学> |
>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