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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支篮球队,教练是一个黑矮硕胖的河南人,我没事干的时候,也常去看那些大哥哥们训练,教练在场外声嘶力竭的狂吼着,其尊容酷似日本教练大松博文,很好笑也很有趣。 有天队员们休息时,我一时手痒,就抓起一只斯伯丁练习投蓝,等队员休息毕了再训练时,教练把我叫上场和他们玩三打三比试了一番,然后问过我姓甚名谁。 过了两天,教练找到我,给我了一套不太合身的阿迪达斯,告诉我可以随队训练。 从此我就算是他们队的正式成员了,训练比我看到的还要残酷:折返跑要掌握节奏,移动步伐要灵活,天天跑两千米还算是家常便饭,每天还要对着木桩练习挤压和冲撞,忍受着教练的嘲讽和漫骂:“没出息的东西,打正式比赛你要是撞不过别人,你就成了对方每个人的肉夹馍!”稍一愣神,教练手里的篮球就劈头盖脸砸将上来,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记忆犹新。 我真不想练了,这真是人间地狱,每天看着教练那凶神恶煞的狗脸,真想狠狠地过去揍他一顿,几次练习中我的眼泪都在眼眶打转,总在想:我不玩了,就此放弃算了。 可我不想让那贼教练太得能(得意)了,我不想让他对别人说我是孬种。 打正式比赛也没我的份,看着大哥哥们在场上流血流汗,冲锋陷阵,我只有把巴掌拍了又拍,看着教练一根一根地抽他那劣质烟,扯着破锣嗓子指点江山。 有天比赛中场休息的时候,教练一把拉住我;“换好衣服,下半场该你上了,有啥问题?”我激动的直哆嗦:“没……没啥。” 我打的位置是组织后卫,第一次打比赛,看着场边欢呼的人群,脑子晕晕乎乎的,分球不到位,抢位不合理,教练还在场外破口大骂我是个穿开档裤的碎(小)娃,一切都糟透了,简直是场灾难。 打完比赛,在更衣室教练定定地看着我,脸色黑的发紫:“再这样打就滚回去!我们队里不收容饭桶。” 在他无止尽的羞辱中,以后我打比赛一场比一场发挥的好,我不是为了这个老东西而打,我是不想让我父母和女朋友看我的比赛时感到丢人难堪! 我学会了比挡拆配合更复杂的战术,我练就了双手扣蓝的本事。 不知不觉我成了队中的绝对主力,队友们更乐意看着我从后场带球晃动过人,把球轻松地传给他们,舒服地上蓝得分。 我懂得了欣赏篮球中的艺术,篮球中的哲理人生,伟大的飞人乔丹是我的楷模,看他打球已不是比赛胜负那么简单,而是一门美仑美幻的艺术,上帝把乔丹派到这个灰蒙蒙的星球上来,是启迪我们这些懵懂无知的人,看看天堂的篮球赛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喜欢看过去的篮球比赛录象,比如“人类电影精华”的J博士的神功绝技;张伯伦那令人目瞪口呆的单场比赛一百多分;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博德的江湖对决;“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的飘逸,每次看到这些都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我学会了扣蓝,也每每遭到对手的暗算,曾经有两个壮汉在我扣蓝的时候把我挤出场外,撞到蓝板后面的栏杆上血流不止;还有次在我力压千钧的时候,对方队员的兰花指狠狠地戳进我的胳膊,免费为我做了一个细长的纹身。 几年打球下来,身上伤痕累累,但我的心情却是明快充实的,也明白了教练那句玩得起的话,现在想起来就是输球也不能输人。 去年到宝鸡打比赛,我已经是队里的老大哥了,上场的时候,队员们嬉笑着,指着观众席对我说:“嫂子也来看你了。”我回头望去,真吓了我一跳:世上真有一模一样的人,那女孩确实像我的内人,可我明白她不是,自从有了女儿以后,她从不看我的比赛,她怕我受伤。 一年多没扣蓝了,我今天决定为了长的和我妻子一样的她做一次表演,在叫了暂停以后,我对中锋说;“前场抢到球就快传给我。”再次上场没过一会,我们的中锋硬是从进攻的对方手里抠下球,传给了我。 I know this is my showtime!我快步上蓝,没有人封堵我,我可以扣了!我跳起来了,想再次感受那手压蓝框,篮球顺着蓝网“刷”的一声,快速下坠的感觉。 我发现有点不对劲了,我的腿很僵硬,上身也不再直挺,起跳的高度不够,只能遗憾的把球抛进蓝框。 场上当然也没有响起我熟悉的口哨声和雷鸣般的鼓掌,此时此刻,我悲哀的感觉我“老”了,我学会了扣蓝,现在我又要失去它了,仿佛这项技能从来就不属于我,我只是借来用一下,然后再奉还给需要用的人。 过了一个多月,我那黑胖的教练退休要回他的开封府了,临走时,我们几个老队员请他到边家村一家有名气的烤肉店吃烤羊腿,老教练喝酒喝得泪眼惺忪,依旧抽着他的劣等烟,历数着这几年我们队的比赛成绩。 这一刻,我发现他除了对我们凶巴巴的样子以外,其实是个挺善良挺重义气的人,他把我挑进他的队里,我怨恨过他,我诅咒过他,但他使我更成熟:他教导我明白打球时中锋球被对方抢断,做为组织后卫的我不应该埋怨任何人,要快速跑回后场卡位防守;他教会了我大局观和观察力;他让我明白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任何一个在场上的随意举动都可能对全队造成伤害。 七年了,整整七年,这七年我和妻子一见钟情,相亲相爱,可爱的妞妞(女儿)让我感到了对家的责任,对家的温暖;这七年我看着教练的头发由黑变白,黑胖的脸庞日益松弛,从大声咳嗽到现在的肺气肿,每天拖着疲惫的双腿指导我们训练,私下里还忧愁着他那离婚女儿的生活问题,这七年我穿烂了几十双运动鞋,从耐克到双星。 吃完了饭,他对我们做了可能是今生最后一次的指导:“今天我买单,你们都回吧,记住以后有时间的话,到开封来看我。” 我知道,他是怕我们伤心,毕竟这七年的师徒情谊,就这样散了…… 我悄悄的躲在饭店的门口,目送着我曾熟悉的人就这样离我远去,这次,我是真流泪了。 永远有多远?对于一个物种来说,永远也许只有几年的时间;对于个人而言,可能是十几年也可能是几十年;对于整个宇宙来说,我们称之的永远也许只是一瞬间,是,永远经不起岁月的浸蚀,但这七年已成为我记忆的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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