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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听到叔叔阿姨们在耳边称赞:这丫头长得蛮有灵气的!于是,走起路来总是把头昂得高高的,连小脑袋后面的翘辫子都跟着飞了起来;长大了,有一天在大街上走着,习惯地昂起头,突然从耳边飘过去一句话:这姑娘长得还不错,不过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于是,三步并着两步冲进家门,然后傻兮兮地站在镜子面前把自己研究了半天。是要差点什么!不,应该是多了点什么?再把脸往镜子面前凑近一点,我看清楚了:有两分灵气,三分外表,还剩下那五分却是虚荣。以十分来计其出来的结果是:两分灵气+三分外表=五分虚荣!这十分差点就不够分,好险! 宠爱不是真正的爱。当然也并非就是指父母对子女教育的疏漏而一味地宠爱。有时候,听惯了别人的三两句称赞,就开始沾沾自喜起来,自觉某些地方有过人之处,便作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来,这也是一种宠爱!父母对意志力薄弱的子女的的饮食言行不加严管以及放纵他们的欲望,会造成他们骄横傲慢的坏习惯,甚至走向歧途的可能;而旁人的一些随口吐出的通俗的称赞,却有可能磨灭他们天生的那一点灵气,而变得虚荣不已,甚至于俗不可耐或者虚伪不堪! 人,用两条腿站着走路的高级动物,偏偏就是虚荣与虚伪揉合成形的,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们自然就会跑出来了,就像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一样,总会是那么巧的,不得不令你惊讶并措手不及。 就如朵朵,我一直就觉得她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女中豪杰,就送她一个“英雄”的名号也不为过,不过,不是救美的英雄,她是救文字的英雄!她曾是清风与西陆的红火人,或者说一直就是。她砌出来的字,每一笔一划都似一柄利剑,可以刺穿你的心脏,有时候又似一块经过千锤百炼的红泥巴兜头给你炸过来,美名其曰:拍砖!有时候你不小心就会被她温柔地刺上一剑,不痛不痒的到也不是那么好受,再不就是提着她那块硬如花钢石的红泥巴盛气凌人地往你面前一伫,然后一本正经地对着你脑袋敲下来,不偏不奇,恰好到位,你能不晕头转向么?可是“恼羞成怒”的你对她锋芒毕露的刀笔不得不佩服!这就是我称她“英雄”的原因,这样的女中豪杰对于这个“文化沙漠”的虚拟网络来说,确也不是多见!而在这个“文化沙漠”里,我只对两个人的文字佩服,其中之一就是朵朵,而另外一个则是写诗的北力,他们这种与众不同的超脱的才气恐怕是我今生学也学不来的! 而在我半生不熟地读着朵朵时,她却使出了一记新招,我再次对她另眼相看,在佩服她霸道的才气之外却更令我欣赏她的直爽! 今天下午,我看了她的一篇“我拍笔公一砖”之后,我差点就哑口无言了。她对我文字的不屑是一点都不含乎地给摆出了她的姿态,直接、干脆和坦白!原来她不仅会“温柔的杀手”这招,还会“隔山打牛”哩,佩服之极!且看看她这招是咋使的: 如果不到为情所困无路可走的时候,我觉得, 真的不需要把自己那点儿小儿女情长秀上论坛来,这跟脱衣秀真的没有太多的本质区别。 笔公如果有一天选到一群成熟的,理性的,不风花雪月的合作伙伴,才是他走出误区,真正笑傲BBS时候。 别再跟小女生们纠缠在一起了,眼球效应如芸花一现,急功近利的后果是灰飞时烟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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