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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
[楼主] 作者:柳暗花g  发表时间:2002/03/07 01:42
点击:159次

民国时期,有个姓胡的先生留美时,曾被一头富翁的狗咬伤。胡控告 富翁。富翁请了律师辩护。结果,竟会证明: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 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 胡败诉后,叫道:“公理呢?法律呢?” 法官马上禁止他作声,严厉地说:“你得知道:这儿是法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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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梧桐叶翠  发表时间: 2002/03/07 08:44 

如此公理。信!
 [3楼]  作者:梅雨磬  发表时间: 2002/03/07 10:40 

呜呼~~~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


※※※※※※
半杯清茶余温在 君去只留萧瑟声>
 [4楼]  作者:无月的夜  发表时间: 2002/03/07 19:30 

回复: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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