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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挚友,三十年的至交。当现代文明的潮流逐渐浸润着我们存在的这个时代时,她总能以敏锐的触角来感受它、接纳它,将自己融会于它,因而我总觉得她像一只驾驭自如的小舟,在潮头上游刃有余地嬉戏,还不住地向我招着手……
当“零分一百分,都是下农村”的读书无用论尚在恣意泛滥时,她却拉上我,天天找个僻静的地方演算数学题;在我们以穿补丁裤、黄球鞋为荣的日子里,她却穿上当时最时髦的“的确良”,在校园里“搔首弄姿”大照其相,被我讥为小资情调。就连谈对象她也比我“快半拍”,还自命不凡地充当起我的媒人。
当她的老公在企业沉闷缓慢的节奏中闷得发慌时,她撺掇他“扑通”一声跳下“海”去;当她的儿子将家里的电脑捣鼓得惨不忍睹时,她继续投资让他捣鼓,直至那小子很快成了网上“大虾”,被深圳一家公司聘走。她自己呢,戴上老花眼镜自费去学什么“会计电算化”,还在电脑上炒炒股。
这两年时兴宠物,她一下子“收养”了两条小狗,天天领着它俩散步,还常常要给它俩劝架。前两年她又热衷于放风筝,风筝拖着她跑的时候崴了脚,肿了老长时间,却也津津乐道了老长时间。
打拳、舞剑、气功更是她的拿手好戏。她在那儿打拳,一会儿边上就站了好几位跟着比划。一次,她们几名“练友”打算到一荒山顶上开辟一块练功场地,天没亮就划拉着剑(吓鬼)、领着小巴儿狗(仗胆)披荆斩棘上得山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块平整一点的地,近前一看,却是一片坟地,吓得连滚带爬撤下山来。
最近,她又高叫“回归自然”。偏偏我俩臭味相投,国庆假日领着孩子、拽上老公,不打的、不骑车,在南郊的座座村落和深山密林中转悠了几十里地,夕阳西下时,一个个直落得腰酸腿痛,算是回归了一次自然。(写于1999年11月)
※※※※※※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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