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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不入梦]: 下午看了你的帖,因有个会议要参加,未能及时回复,我在“四十港今日快照”中已留言,想必你已看到。 刚送走深圳的客人,因心中想着你帖中流露出的疑虑,遂告别仍在畅饮的兄弟们,匆忙赶回家中。 再一次拜读了你在“涵烟事件”前后所公开发表的言论,心幸结论与我最初对你的认识相同——你没有大错!也不是你所误会的被人指为什么“小人”(我想,你可能曾经心有疑虑)。 那么,在阳光的概念里什么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呢? 为彻底打跨一个女ID而四处转帖你的警醒文章,但又不敢用自己的原ID而只敢匆忙披上一张路人皮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 在涵烟女孩思想混乱而冲动地将自己的密码等公开时,有人于深夜盗用别人密码、闯入别人论坛、大肆破坏,这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 有人怀着畸形心理误以为“涵烟事件”是破坏四十港安定团结的大好时机,而于深夜身披麻袋上阵,阴森森地抛出一句“怎么这么多版主啊,你们不吵架吗?”,当被人认出是谁时却又不敢再抛头露面,这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 眼见涵烟女孩已身心憔悴,不仅毫无怜悯之心,却还要好象忽然想起来似地加上一句类似“在翻阅某杂志时发现某篇文章同涵烟的那篇一模一样”这样落井下石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小人行为! 如此种种…… 请问“不入梦”兄弟,这样的行为,不应该受到指责吗?欢迎“不入梦”兄弟常来四十港!愿友好往来!问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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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