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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烟,掀起你的盖头来--------关于抄袭的思考(转贴)
[楼主] 作者:神爱路人  发表时间:2002/09/04 20:25
点击:286次

涵烟请进! 涵烟: 首先要说明,我对你不很了解,只知道“涵烟”这个ID在西陆很出名,是个多产才女的ID。 昨天的事情,不只是你注明没注明转贴的问题。实际上昨天我去找你的个人论坛,发现你在那里也发了《喂,有秋的消息吗?》这一文,在帖子后面别人的跟帖里你还写着:亚热带的气候很难写云云,并加了精华。而且同我见到的发在灯笼的这篇一样:小的地方做了一些改动,此外全是大段大段让人不能忍受的抄袭。今天再去看,这帖子已经被删掉了。 试着去找你以前的帖子,看到你个人论坛“hanyangirl.xilubbs”中第3815帖《涵烟自大漠入选西陆首页作品选》,作者是:笔公。这个笔公的ID我也是知道的,原来也在清风常见他的名字。该帖汇集了你用“涵烟”这个ID在笔公的论坛上入选西陆文学首页的“你的”作品,搜索之下,真让人感到无话可说! 按顺序,你的第一篇是《潮流是无聊的女神》,通过yahoo搜索后,发现http://cn.google.yahoo.com/bin/query_cn?p=%b3%b1%c1%f7%ca%c7%ce%de%c1%c4%b5%c4%c5%ae%c9%f1&u=g&hc=0&hs=0)中表明,超星数字图书馆《第91/01期》中赫然有这一篇! 可见以下联接http://book1.ssreader.com/netlib/hw/9101/book2.htm 第二篇你的《请别当有钱的穷人》 出现在超星数字图书馆《第93/02期http://book1.ssreader.com/netlib/hw/9302/book2.htm 你的长篇小说《哭泣的玫瑰》共六集。打开看第一集,去搜索居然与琼瑶的《潮声》第八章《尤加利树·雨滴·梦》几乎雷同。 http://www.bwsk.com/yq/q/qiongyao/cs/008.htm(《尤加利树·雨滴·梦》) http://bbs1.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95938&message=8789(涵烟小说《哭泣的玫瑰》(1-6)合集) 第二集与琼瑶的《潮声》第十一章类似。 http://www.bwsk.com/yq/q/qiongyao/cs/011.htm(《潮声》第十一章) http://bbs1.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95938&message=8789(涵烟小说《哭泣的玫瑰》(1-6)合集) 说是类似,因为大的结构几乎一样,部分一些语言完全相同,但不同的是一些小地方,琼瑶写的长些,应该说你是在她的文章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删减和增加的,有些地名也改变了一下。 我已经搜索不下去了。 以前你在灯笼发的一篇也是别人写的(被误收进精华了),当时我已经提示过你,你自称是开夜车写成的,当时我跟帖说,每个人的文字都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其实是希望你能自省,现在看来没起作用。 那么我再说一句:希望你能认真对待和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 这些话实在是不吐不快,我们共勉吧。 从来不入梦 2002年9月4日 www.xldl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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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4 20:40 

回复:拿去公布于全世界吧
  我来了:)      在砌垃圾之前,首先得申明:希望大家先看完再细论。我知道我的文字写得不好,但是,还是希望各位认真地看完,因为我是很认真的!   谢谢你的劝告!我的文字是加夜班写的没错,但是我多是写得比较忧郁性的,当然,以前看书看得多,很自然的会走进一些情节(就如叫我现在写也是一样的)我并非是在狡辨:),真有那么雷同的吗?词、句或者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会记得很多东西(特别是比较敏感性的文字———比如感情方面的),我一直就喜欢小诗小句,在很久前就有习惯作笔记,将它们“收集”(当然可以把它们叫做“拥为己有”)。如果叫我去对着书本东一点西一点拼凑,那岂不是更累?“抄袭”两个字对于会看文字 的人来说(文人暂不计)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我以前的带论的文字,有好几篇是转的,我有注明,有时候忘记了也没有去与理会(这也是不可饶怒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把不是我的文字硬说是我的文字,就如我去别的论坛把看到的好的文字转回来一样,我居然笨得来不知道怎样原封不动的搬回家,就只有用我的ID发了,然后再在文字标题后面写上主人的名字,不知道的更定又说是我写的了(我总是不记得写“转”字,并非是故意)。不过我转那几篇文字到文集里的文字几乎都没有写转。至于你说什么笔公那里的文章,我当然也有转过去,被选上是文字好,不是我的文字的好(虽然我也并非真的差到一无是处)!!记得有一篇(突然间不记得名字了,通宵未睡,这些可以查到)刘增山的文字,我在文章标题后面注上他的名字,笔公到是对我“赞”了开来:“‘厉害’!如此深奥的文字居然写得出来!”我笑说真能写出如此好文字,我何须猫在网上?作者不是在标题后面吗?当然那篇有被选上,我从来没有说过是我的,我的转贴有注明在篇幅最后处。   我对BBS一直就是报着玩的态度,想写了就写一些,不想写了情愿看,因为我根本就写不出什么来。我更不是别人所说的什么“才女”,为此我也有写过文字表示了讽刺,我平凡得很,除了喜欢玩之外就是个废物、白痴,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自己的,并且也应该是这样的,因为我妈总是责怪我:“我教十个学生也轻松过教一个你”!就这一句话已经把我给打下地狱了,我算什么?西陆人怎么说我———或者说整个网络,我不去理会,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爱怎么盖就盖呗,说多了盖多了自然就看清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就如现在你们对我的“清楚”认识一样———一个不折不扣的不知羞耻的标准的卑鄙小人!如此丑陋不堪!如此不可饶恕的混账东西!我并没有不珍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刚好相反,我很珍惜的!当然,你们完全可以躲在某个角落里讥笑我嘲笑我。至于昨晚那篇“秋”我不知该怎样说,因为我的行为确实是犯了“抄袭”罪!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怎么就忘了在发到灯笼居时在文字的最后角落处加上一个“转”字?为什么要撰改此文的某些段落(以前的那些文章我没有特意去撰改,你们真要如此认为我无话可说,也无须再说)呢?我不能说,虽然并非我意。我有好多天没有写文字了,实在是太忙,还得忙着在四十港值班,忙着写值班日志,忙着做账交税,忙着思考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可是,忙得一踏糊涂的我仍然会记得在晚上要上网,是谁帮我出的这个臭主意呢?我受了蛊惑?那像说不过去,也没人会信。记得在写文前半个小时还与朋友在QQ里笑说好久没有写东西了,有些不好意思。回到家里,我并没有打算写点什么的念头,可是,就因为打赌,就因为“好胜”(有些过头),于是,胆大包天的把“秋”砌了上去,当时我就在想,我是不是疯了?疯了算什么?贴就贴呗,反正也不会选上主页的,因为我只是糊乱地删掉了一些,但事实刚好相反!其实,在没有选上的时候我已经来过灯笼居了,并且回了贴,也知道引起了公愤!!我谁也不怪,谁也不怨,自己做了什么还让人不能吭声么?呵呵,我到不介意!事情是我做的,字是我砌出来的,贴子是我发出去的,并且不只一处。呵呵,再想想,我怎么会那么大胆,网上的东西居然可以如此大张旗鼓的拥为己有?我不怪!就是想不能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如此莫名其妙,鬼使神差的干出这种事———撰改文字!看到这里,我相信你们已经不耐烦了,认为我是在自说自话(就算是吧),我没有!不明白么?我能说得明白么?如果你们实在是要我讲(不是供)出是谁出的这个馊主意,我不知该怎么说,怎么说呢?或许你们看了此篇贴子后更是把我恨得牙痒痒了,没关系,那么就把一切的想要骂的想要质问的想要吐口水的想要抽我筋剥我皮捶我骨的都写在跟贴后面吧,我会看的!我不会走,也不会离开网络的,并且永远是这个名字(再不就是张鱼儿,一般不用),当然,你们可以说这叫“厚颜不耻”!我不反对也不承认,就这么简单!   其实,只要认真去想一想,我有必要拿一篇别人的文字来只是“修改一点点”来当自己的劳动成果吗?何不整篇搬过来?并且就改了那么一点点(我现在真恨自己),这样不更让人怀疑,我真笨得如此彻底?!于是昨晚在两点过后我把我论坛的贴子删掉了,本想整个论坛全删的,但是我没有,要不我岂不是“毁尸灭迹”,所有的“证据”都“焚毁”,自己不更是糟糕?那不是我的作为(虽然我现在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没有道德行为的人了)!我不懂虚假,却做了虚假的事出来,上帝也会吐我一脸口水的,连路边的一只狗也会对我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的,所以,我不能那样做,只是懊恼地对着某人发了一通脾气,然后悲哀地删掉了论坛里的贴子。其他没有,我不会去删的!本想把它改过来,就那么一点点字应该最多五分钟就可以改好,但是我没有,那岂不是多此一举?   从来不入梦在我所有堆积文字的地方都翻天覆地地搜寻了一遍(其他人应该也有吧),尽量能找出更多一些的“罪证”,呵呵,我“光荣”出场了!刚刚从公司回来,我哪里都没去,就直奔灯笼居,因为我知道我必须得来,非来不可!昨晚三点多钟的时候我就来过了,但是,没有看到你们的回贴,凌晨六点钟了,还是没有,仍然只有那个叫什么的发了三个贴子(我记不起了,新来的吧,ID是四个字)。我才突然想起,我怎么就那么傻,你们肯定在睡觉,等睡眠充足了还得去找“罪证”呀!在今天清早六点半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秋”的事件写出来,想想还是算了!只好糊乱地洗了把脸落寞地呆呆地瞪着屏幕,什么也不想,只希望灯笼居快一些开门,可是没人理会我昨晚跟在从来不入梦的贴子,我的内心感到酸极了,很不是滋味,我的文字真的就那么糟糕?有那么的罪证藏在里面?   记得前两个月一个网友(相信大家都认得的———指ID)突然来看我,惊讶之余把他带回了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记得他当时就问了一句:“你写的文字这么伤,怎么就没有见到一本琼瑶、亦舒之类的言情小说呢?”我说那是很久前看的了,那时觉得她的书很好,很感人,并且总是感动来哭得一踏糊涂,所以,她的书我印象颇深,相信很多人都如此。现在觉得看那些没实际意思,就算是当娱乐也不带劲。不过,我写的很多东西都像她的文字(就如不入梦所举之例),那并不是我所想要那样写出来的,可是我就是写了,并且不经意的也就跑进了她的路线,不知是在哪篇文字里我有提起过这件事(可以去找的,我不会删,相信你们也查得差不多了吧),应该有的!她里面有的诗词我很喜欢,早就堆栈到日记本里去了,常常翻来看,她的诗词大都是选自李白、李清照(在此就不用一一举例了,因为没有那个必要)的,所以我就更记得清楚,我本身就喜欢诗词元曲,所以在写关于“感情”的文字里就很自然地引用了,在灯笼居里大部分人都是诗人词人,我想不可能也认为那是我故意在“卖弄”我的“诗意”吧?我是不会写诗的,只会看诗,也知道谁写得好!   今天我们公司开始放大假,本来我是不用去的,但是要把做的损益表交上去,因为十号前一定要报税。于是,我不得不关掉电脑,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看到“批判”我的贴子出来?很焦急!   快六点钟才回家。我心急如焚地打开电脑,我并没有打开自己的电脑,而是直奔灯笼居。相信这次应该不会让我“失望”了吧!果真“如愿以偿”了!看到几个非常醒目的汉字“涵烟请进!”,我就迫不及待地冲进了灯笼居的弈人呓语。相信有很多双眼睛在嘲讽地睨着我吧!没关系,谁叫我是罪人!我不也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刻么?如果昨晚有人与我一样是通宵没睡,或者说是在灯笼居里等着“看笑话”进进出出的话,那么,我相信他(她)一定有见到我曾经在这里发呆发傻过!   现在,这一刻终于来了!我居然有些兴奋,莫名其妙的,真是恬不知耻!与我想像中的“遭遇”差不离几,虽然有那么一些偏激,但是不怪,也无权怪!我算什么东西啊?!我很感激你们,真心话!但是我不承认我不光明磊落,如果真是那样我好意思活在这个世上么,有如此大胆的“抄袭者”堂而皇之地背着手大踏向前走么?你们真要我说出“秋”的真实性质,我很无奈(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多难堪和......),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文字是我砌的,ID是我的,整个网络都知道是我张涵烟的,我还多罗嗦作什么呢?如果实在不行,那么,你们看了此贴子之后,把一切的罪证都排列在此贴的后面吧,我现在还有重要事等着我处理!   或许,把“罪证”发到我的论坛去吧(西陆也行),我的论坛里有留言簿!该怎么处理就处理吧!我等着!   我现在必须要担搁一下,因为朋友打电话来说我的账做错了,这是第一次出了差错!   由于写得太匆忙,电话又一直在不停地催,我相信写得乱七八糟,毕竟我不是个写文字的人,我会把此篇文字放回WORD,虽然我从来没有回头看贴子的习惯,但是这次我一定要回头去看看,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并且我也只看了不入梦与酋长的贴子,其他来不及看了,相信错别字也很多,得罪了!晚些再看吧!满脑子的混乱我也无法令自己集中精神!呵呵,实在报歉,要让你们的眼睛受罪了!      晚一点回来再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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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4 20:42 

回复:我在你那儿写贴你到是跑这儿来了,够快呀
我知道会的,我就再担搁一些时候吧,先把贴子发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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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潇雨123  发表时间: 2002/09/04 22:25 

回复:哎!
本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希望你还是我们心目中的女神!
 [5楼]  作者:penny1020  发表时间: 2002/09/04 22:40 

回复:潇雨不用这样啊……请进~~~~~~
我知道你有点失望,我也一样。 不过涵烟还是真诚的,你不觉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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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灌水
 [6楼]  作者:潇雨123  发表时间: 2002/09/04 22:47 

回复:你误会了!
我一直很崇拜她,只是在她遇到困境时想说几句安慰的话,但本人又拙嘴笨腮,不知道说什么好。
 [7楼]  作者:penny1020  发表时间: 2002/09/04 22:49 

回复:不好意思……
我来这儿时间不长,不太知道什么,别介意啊。 我也是想安慰她的,她是我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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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灌水
 [8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2/09/04 23:35 

涵烟,不要倒下。
我看了 [神爱路人] 的帖子,也看了你的回帖,而且看了都不止一次。 在网上与现实中一样,有各种世象的存在,大家都是人而非神明,也都会有失误。我虽然还没有得出什么结论来,但我想,我们都应该正视自己走过的路,并努力把别人对自己的批评看成是一种爱护。 你在情感四十和别的论坛里,都付出了自己的心血,大家应该是有目共睹的。希望你坚强、自信和客观地面对一切,也应该是大家的心愿。无论如何,所有的网友都会希望你永驻网络,给大家带来快乐和微笑的。 即使你真的有失误的地方,我也不想看到有人落井下石;我想见到网友们对你的关爱和勉励。请你理性思考,请你不要失落你的笔,也请你和我们在一起。 匆匆写成,不知涵烟和网友们能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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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9楼]  作者:笑满天  发表时间: 2002/09/04 23:42 

回复:月兄说的对
涵烟,你要坚强,我支持你!---不管别人说了什么,但你的作品感动了我,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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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纳人间事,满载天下情。
 [10楼]  作者:蓝箫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03 

无论在那里
我们都需要真诚,我们都感谢真诚。
 [11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21 

回复:来吧,审我吧!
 谢谢你,猫三,我听进去了,并且也记住了,刚刚回来!   我只能说“秋”并非是我真要这么做的,其他不必要解释,我也没有恼羞成怒,我就这么样一个人,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你见过我的,相信也看不出我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奸诈份子。再说一次,此确不是我本意写的,我为什么要去赌呢?(只是问自己)如真要我说,可以!我不希望在背后说什么,我的论坛现在已经出现了乱码,呵呵,有趣呀,有趣!没关系!现在不正是“虎落平阳”么?没想到我诚心诚意留下地址却遭来某些人的趁火打劫,就算我是个千罪人,也应该站出来指责我呀,何必要这样呢?当然,完全可以说是:“对付你这种小人,何须‘正大光明’”?没关系,我受得起!没关系,我不想去知道是谁做的,封面能不能显示无关紧要,紧要的是我知道该怎么做就行了,我相信不是这里人人所为,也不愿去相信!就这么简单,为什么我去了西陆还来灯笼玩呢?没别的,我多数是来看贴子(没偷过你们的),因为这里的人文字写得好,就这么简单,你们欢不欢迎到在其次,我向来是我行我素惯了的:)  我今晚回来一口气写了那么长的一篇口水垃圾,不是想表明什么,而是有的根本就不能表明什么,我也不可以表明出来!我说了很多次了,字是我砌的,如果真想知,那么,就问吧!至于猫三说的什么不入梦对我是不是太刻薄了些(也是赞同的),我不介意,而事实上我确是写不出什么来,没什么伤心好难过的,他只不过是在为那些名人的汗水“打抱不平”而已。其实,只有我自己都知道“秋”是怎么回事,仔细想想啊,我为什么没有全部拿来“拥为己有”呢?不觉得奇怪么?不觉得文章有些不通么?   总之,说什么也没有用,我也没有为自己开脱什么,狡辨什么,我是有罪的,不对么?那么,就来审吧,我今晚通宵,反正今晚已睡不着了,再熬一个晚上吧,后天我要离开这里了,也不会来打扰你们这片净土了,你们随时可以封了我的ID,我不是那种会化妆变鸟人再闯进来的,永远不会了,永远不会了!  网络?网络不就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而已,但是却能让人忧也能让人喜,真奇怪!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怎么变成扯线布公仔了?没关系,这一切将成为一个深刻的永恒!我会记得的,谢谢你们!因为我在这里看了很多好文字!  至于我留下电话和地址,没有别的意思,也不是让你们给我写信,我不是花痴!我刚刚只是有事担搁,以为义奋填鹰的你们会在我面前站了一排又一排来指责我,但是你们并没有,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你们把心中的怨积发出来(贴子到处发,目的达到了)之后也就算是为文人们报了仇,大快人心地做了一回仁道之义,所以,对于“审”我,已经是不屑一顾了!不对吗?没关系,反正我该说的也说了,我没有解释什么,也没有必要去做些什么?这与同情和可怜完全是两回事!我再懦弱,但是这一点我还可以承受得起,并且刻在心底深处了。我只为那篇“秋”恨,自己冤呀,就如相片被偷走一样,有苦说不出,可是,当你要说时,却没人有兴趣听,这世道就这么怪!呵呵,真的好奇怪!  你们可以拿了我的地址去调查,去找官方,那已经不重要了,我说的是真的,否则我写出干嘛呢?表示天真?还是真诚?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说是无知了!事实我并非无知,我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  来吧,审我吧!否则也没有机会了(虽然这“机会”对于你们来说并不重要和嗤之以鼻)!我等着,诚心诚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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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摇滚妈妈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22 

月霜说的
也代表了我的心里话,我相信明天大家看到的仍然是那个可爱的女孩涵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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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摇滚中释放你的困惑烦恼,在摇滚时挥洒你的幸福快乐~~
 [13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30 

回复:谢谢你!我算什么?
 我想“秋”的事在这个世上可能只有两个人知道了真相了,我一直在等着他们的审判,但是,他们不见了,好笑啊,我受得起,没关系?我最觉得好笑的是此是居然有人去我的论坛弄乱了代码,没关系,我不会去弄它的,只要今晚明天还能发贴子上去就行,这已经足够了。没想到我诚心诚意地把自己的秘密拿出来时,却有人会趁此落井下石,真好笑呀!怎么连我这个小人都不如呢?  谢谢月霜影里,真心地谢谢你!  我的文字写得并不好,我一直就是这么说的,并且是很老实地说的,可以去找以前跟贴来看,我算什么?哈哈,一个不折不扣的抄袭者!为什么不站出来,让我在这里冤?不过,已经不再重要了?我算什么?不知何时成了别人的扯线公仔,比上个月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偷去登在苏州晚报上还冤啊,可是,谁知道呢?因为全是我做的呀!  我无话可说,也没有权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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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37 

回复:谢谢你!请把我的那些贴子全删除掉吧
  因为那算得了什么文字?拿掉吧,我很感谢你对我的支持,你不用理我的,我受得起,今晚我会通宵在那里等着他们的。虽然我因为公司的事担搁了几个小时,但是并不表示我不珍重他们!   如果今晚我不把公司的账做好,那么,就会一团糟,因为今天已经放假,并且我也在两个小时前硬性向经理递上了辞职书,一封很简短的辞职书:   我累了!   所以,我把地址留在上面,今晚明天等着他们,我准备接受审判!在这几十个小时里他们可以什么都查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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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penny1020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38 

回复:私人话,涵烟请进~~~~~~~~~
我一直在等你来,我知道你今晚一定会来的,你不会食言的…… 你真不会再来了吗? 我也要上学了,如果你不来了,也是我想走的时候了,我在这里也感受到很多东西。 我要和你说88了,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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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灌水
 [16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44 

回复:谢谢你,摇滚姐姐,为什么要去与理会这样一个人呢
  可是,我的泪水终于掉下来了,我从昨晚一直逼到现在啊!谢谢你!   我怎么可以让四十港抹黑呢?  我退出并不表示我是因为羞愧而隐去,更不是什么恼羞成怒,我只是想走了!公司并不批准我辞职,可是我没兴趣了!反正现在公司也放大假,哈哈,摇滚姐姐呀,今晚鱼儿还可以这样叫你,明天不知道,或许会吧,后天就绝对不能了!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很感动,泪水已经在脸上肆意地横扫了,哈哈,有人正在看笑话哩,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切都不在重要,我就是这么真的一个人!我永远都是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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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作者:涵烟  发表时间: 2002/09/05 00:53 

回复:谢谢你,还叫我姐姐!
  我是要走了,本来在文中写明不走的,可是在我回到办公室那刻,我觉得我快窒息了!   还记得今天下午我们的对话吗?我说一个通宵没睡,一直到现在也没睡,我睡不着,了无睡意!   我说我在弄主页,对不对,呵呵,不就是申请一个留言簿吗?用得着整个通宵加一个白天?我一直在那边等着他们,可是,他们却睡着了,于是,我知道今天他们会养足精神来对付我这个卑脾无耻的小人的,呵呵,我一直在等。下午我不是还告诉你我要去公司吗?现在知道什么原因了吧!   我很感谢四十港的人一直对我都那么宽容和体谅,很感动!   我离开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因为离开而离开。我晚一点会写一篇文字上来的,到时会叫阳光把我所有的贴子都删掉,垃圾储存来有什么用呢?会发霉并变恶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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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上善若水1  发表时间: 2002/09/05 09:38 

非常赞同月霜的观点!
希望涵烟妹妹三思,慎重、清醒、理智的对待这一突发事件!我大家都希望你能接受月霜的建议, 不要轻言离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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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宽容化在真诚的微笑里,可以感受到人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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