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的上诉书: 小可名叫1、2啊就~~3,不久前被阳光属下的一名忠实网民强拉入网(现怀疑阳光有从事传销之嫌疑)结果误上了贼船,真是上船容易下船难,阳光整的这个什么劳什子港让我欲罢不能,每天不到港内转上一圈便难以入眠,他不但让他那些如狼似虎的人马搞了许多令人留恋的帖子,还亲自披挂上阵发表一些蛊惑人心的演说。哎!整得我二十几天下来,电话费就达到三百多元,且因长时间上网身体健康每况愈下,还被老婆怀疑有网恋的可能。 综上所述事实,我决定要求阳光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并向我家最高领导澄清事实真相,否则我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 阳光大版主:你看着办吧!嘿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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