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无根的花瓣 下一主题:花花公子的樱桃红了
无法不一定无天
[楼主]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2009/06/20 09:54
点击:427次

无法不一定无天
    
    无法不一定无天,是根据有法不一定有天的现实反思维的结果。
    法律是规范人类社会中的人们行为的准则,它和人们动辄挂在嘴上的"森林法则"不是一回事。法律是由他人制定,由他人强加的,是保护一部分人利益的,也许这部分人是少部分的,大部分人依然要遵守。"森林法则"不是法,但是规矩,适者生存,放在人群里,虽然不是强迫,却是大部分人都要遵守的,颇似人类社会中的道德范畴。
    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建立的,道德体现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很民主,而法律则是体现了统治者的意愿,带有专制的味道。
    恐怕不借助工具,任何一位律师都无法知道自己所身处的国度究竟有多少法律法规,无法清楚自己所接的任何一个案件会涉及多少个法律条文,高明的律师就是在众多的法律条文中钻来钻去,钻法律空子,跳法律芭蕾,追名逐利,这就是所谓法制社会的现实。
    据法律之星--中国法律检索系统法规库不完全统计,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数据库就有法规文件108663件;中国地方法规数据库还有法规文件273618件。
    数字很吓人,近四十万种法律法规,肯定会把人类活动的法网编织得铁桶般。不要说法网恢恢,简直就是法天高罩,哪会有一丝一毫的疏漏?
    法海是无边的。这不,前几天黑龙江的黑河,陕西省的汉中,云南省的牟定,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打狗,说它声势浩大,并不是专指打狗的声势多么多么大,而是指网民们的反应是多么多么大。大到什么程度?全世界的网民们都知道。更甚者,据说全国人大拟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来保护那些猫啊狗的。看来,国家大法中又将多出一部法律来,一部或许填补法律空白的法律来。
    法律或许是公平的,法律或许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本身就不是绝对公平的。说白了,所谓的公平就是通过法律形式将一部分人的公平剥夺给另一部分人以平衡矛盾,稳定统治。就打狗本身,无可非议。就传统来说,人们几千年来与狗相依为命,把狗当作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为了延续这种友谊,人们不惜编织一些美丽的童话来赞美狗们。但人们从没有放弃吃狗的习俗,就同吃其他动物一样,没有爱与不爱。有的人谴责打狗者没有爱心,恐怕这与爱心无关。人类生活在地球上之所以能延续至今,恐怕与生存竞争才有真正的关系吧?当人类生存遇到挑战时,人类都会毫不留情地消灭对方。疯狗咬人,威胁人的生命,棒杀之,不为过吧?即使人类,也是要杀人偿命的。当一种生物的发展数量超出了这个区域生态的承受能力,哪怕是珍稀动物,也要通过人为来平衡。当人类自身的发展都已经需要人为控制了,每户,甚至几户只能生一个后代的时候,对每户平均一只甚至几只的狗们,为什么还要放纵呢?地球上的资源很有限,我们为什么不去用有限的资源去养活几个同类呢?难道我们能够容忍或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被计划了,却看不了一条狗被打死吗?就是因为人们只想到了那个孩子未来会是自己的生存的竞争者,而没有看到那条狗就是自己眼下的资源争夺者?
    危害人类的人,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去消灭他,当然,危胁人类的动物,人们为什么要格外施恩呢?
    我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的出笼,是与网络前段时间虐待小动物的视频有关。给人一种名人追风的势头。同情弱者,人之常情。但现实中的弱者常常是很难搞清的概念,比如说狗,说它是人豢养的就说是弱势,未必。一条价值百万的宠物狗,即使是弱不禁风,但它的身价标明了它决非弱者,它的命比任何一条人命都高贵。一条凶猛得能致人于死命的狼狗,你能说明它是弱者,当你被它咬住喉咙即将咽气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真的很孱弱。一条仗着人势的狗,被你打了一下,你被逼着向它下跪时,你还会觉得它是弱者吗?制定法律去保护这些狗们的时候,制定法律者想到了人的利益没有?我看此法没有未必无天。
    说现在的网络代表了一部分的民意,不假。但这部分民意的范围有多大,这种民意代表的是哪些人的利益,我们的法律要怎样去维护他们的利益,这是法律创造者要慎重考虑的。
    还是说那些养狗的人或反对打狗的人,能在网上形成舆论的,这些人肯定都是一些生活不很窘迫的人。生活窘迫的人无钱买电脑,也少有闲暇上网做粪青,家人的肚皮问题就令他们闹心的了。反打狗的人有很多就是现实中养狗的人,或者做狗生意的,或养宠物狗的,或家有巨财,养狗护院的,反对打狗,不是不差钱,真的就是差钱。当然这里不包括那些来自宗教反对杀生的人们呼声,他们真的不差钱。
    我们的法律往往扮演着维护强者的角色,因为这些法律往往就来自强者的民意。一部保护动物的法规本身就是一部诸多矛盾的负载体,有很多利益很难兼顾的,也是法规制定者难以解释的。比如,你保护了宠物的利益,那么那些不是宠物的动物的利益谁来保护?如果保护了所有的动物利益,那么以动物为食的人类的利益谁来保护?如果你保护了素食者的利益,那么食肉者的利益谁又来保护?你保护了猫头鹰的利益,,谁来保护老鼠的利益?你不许虐待动物,可食用动物又算什么?一条条食物链,你能照顾到每一个环节吗?一部矛盾四伏的法律会怎样规避这些矛盾呢?制定一部保护濒临灭绝动物的法律可以执行,如果连苍蝇蚊子都立法保护的话,谁做得到?没有这样的法,未必就会造成环保危机,造成生态的不平衡。慎重立法,避免朝令夕改。这样的法,无法不一定无天。
    


※※※※※※
活在回忆里是美好的http://blog.sina.com.cn/jiangxuehongbo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343993.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无根的花瓣 下一主题:花花公子的樱桃红了
 [2楼]  作者:丑师兄  发表时间: 2009/06/20 17:53 

老东西啥都研究一番

※※※※※※
东城有个丑师兄....
 [3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9/06/20 19:20 

好主题!
赞!
好文字!
再赞!
呵呵

※※※※※※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4楼]  作者:222.161.121.*  发表时间: 2009/06/24 06:47 

观点无法苟同。
打狗事件恰恰证明一些官员无法无天,个人意志强加给社会。
道德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对贪官进行道德说教无异于对牛弹琴。
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最终要依靠民主、科学、法制。缺一不可。
有法不依的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是缺少民主,没有正常的舆论监督。
管窥之见,供参考。
[楼主]  [5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9/06/28 14:57 

对【4楼】说:
呵呵,但不妨碍我赞同你的观点。

※※※※※※
活在回忆里是美好的 http://blog.sina.com.cn/jiangxuehongbo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726100444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