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谁能补牢(为老师解闷的闷蹄)? 下一主题:四十快照(4月5日/星期七/晴)
"视频门",还是网络过敏症
[楼主]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2009/04/05 11:22
点击:474次

    "视频门",还是网络过敏症
    
    随着整治网络低俗的深入,近日广电总局又颁发了新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传播的影视剧必须符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初看很愕然,继而哑然失笑。按此规定,如果你想娱乐一下网民,把自家拍的一些视频传到网上,你就必须取得许可证,否则,就是违规。
    网络上传自制节目始终是土豆、优酷、酷6等共享视频网站赖以生存的方式,甚至像新浪、搜狐等全国一等一的大型综合网站也在开拓这样的栏目,而绝大部分制作这些视频节目的网友都不具有专业制作资质,他们上传这些共享视频有的只是传递自己身边发生的某些信息,有的干脆就是为了娱乐,很多都是不期邂逅,偶尔所为,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也不太可能专门申请所谓的"许可证"。如果这些内容未来都成为违规内容,我们以后就再也欣赏不到那些罕见的第一眼场景,闻所未闻的奇事,见所未见的奇观。只好又回到小道消息、以讹传讹的文化原始状态。
    我不反对网络低俗的整治,也不反对打击非法出版盗版的做法,但制定法规一定要有高屋建瓴的眼光,权衡利弊,周全考虑,不要鼠目寸光,急功近利,热衷政绩,搞一刀切,闭门造车。随着网络的国际化,规范、整治是必要的,发展、创新也是必须的。说得直白一些,规范、整治是为了保证发展、创新。网络是个新兴事物,像一棵幼苗,适量的杀虫剂可以防止病虫害,可是超剂量的杀虫剂却也可以杀死幼苗。在社会中,人类的任何行为都是一柄双刃剑,利益可以争夺,过分就能引发战争,发生屠戮;文化需要规范,过之就可能出现文字狱。网络是新的东西,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但如何治理,不能简单地定几条法规就了事了,要像大禹治水那样,在疏导上下功夫,洪水原本无势,就是因为约束过多,形成了一定的能量,造成危害。
    确实,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淫秽、低俗,甚至不和谐的镜头,包括一些敏感事件的视频,但更多的是一些毫无政治动机的无厘头娱乐节目,既不淫秽,也不低俗,更没有不和谐,但按广电通知精神,这些若都没有许可证的话,则都将被拉下网。这对那些依靠这些视频而发展的网站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对那些拍迷也是剥夺了他们的兴趣,对那些找乐的人也绝了一条幸福的路。
    细考量,总觉得醉翁之意不在酒。淫秽低俗的视频在整治网络的行动中已经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关闭的网站中,许多就是这样的网站。那些无厘头节目只是饭后茶余的笑料,有助于表现社会的和谐,不会引起太多的麻烦,他们不应该成为被注意对象。那么惟有那些不和谐的敏感的视频才是这次许可证的过敏源,这是一目了然的。试想想,引起朝野沸腾的几个事件不都涉及到了视频门么?很多官员抱怨,现在的官很难做了,为什么呢?也许就是因为探头多了,监督的多了,不可以为所欲为了。如果,这些视频不被放在网上,这些事件就不会产生那么大的网络效应,其结果肯定是会很和谐的。如果不是这些视频,就不会培养出那些网络刁民,现实刁民,搞得官员们那么被动。如今这一个许可证制度,就弄得那些网民卑服的,视频不让你上传,事态就不会扩大,官员就不会被动,就不会不好做。也许一个许可证制度就可以解决社会和谐的大问题呢!
    刚刚觉得我们这个社会环境宽松了,政治体制越来越民主了,国家管理越来越透明、公开、公平了。可这样一来,我们的眼睛却被捂住了,很可笑,捂住了你的眼,再透明、再公开、再公平,你会看得到么?
    其实,网络的高速发展,也培养了网民们的素质,就是那些视频是否真假,有无剪辑,都看得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视频的真实。毕竟新闻视频真实是第一位的。网络视频对我国的法治监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们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滥用职权的官员行为。通过这些视频,国家领导人可以监督各级各类的官员如何行政,平头百姓也可以监督官员们的所作所为。这样多渠道地行使监督权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值得网民们更大担忧的是,今天广电总局实行了"许可证"制度,明天新闻出版署再发行网络文字"许可证"或称"书号"制度,被限制的人群、被关闭的网站将会更多,甚至整个网络将会崩溃。
    2009.4.4



※※※※※※
http://blog.sina.com.cn/jiangxuehongbo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818y/msgview-10170-341702.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谁能补牢(为老师解闷的闷蹄)? 下一主题:四十快照(4月5日/星期七/晴)
 [2楼]  作者:非常柠檬  发表时间: 2009/04/05 13:30 

网络烦躁些还是清净些

在我们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什么对的,什么是错的,而且我们每做一件事情,得到表扬就是正确的,受到批评就是错误的,在整整四十年的潜移默化中,规章和制度已经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


其实网络也一样,从星星之火到现在的燎原之势,势必有一个方圆去规划它,否则这火就会蔓延,一直到无法收拾。无论在电视上还是书刊上,关于网络的报道可谓层出不穷,各种门的事件让广大网民差点笑破了肚子,笑过之后是深深的忧虑,那么究竟该给网络上一道什么样的门槛,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我想广电总局颁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势在清理和限制一些网络视频垃圾,而对于积极的向上的视频会允许上传的,比如在榕书下发贴是要经过审核的,健康的视频通过审核上传是应该通过的,这就需要通过一道门槛,限制一下。

遥想老师的忧网忧民,值得钦佩,柠檬在这里好好学习了,记得别拍我,哈哈!



※※※※※※
<img src=http://202.106.189.25/Preview/20070125/mingzhangce/UnihanBA71959217074851.gif width=96 height=96 > <html xmlns:sns="http://blog.sina.com.cn/sns">
[楼主]  [3楼]  作者:遥想当年  发表时间: 2009/04/05 22:23 

对【2楼】说:

嘿嘿,可爱的柠檬,要知道,那可是不管你积极向上与否,凡是没有许可证的都不允许上传的,就如同没有书号就出书一样,属于非法出版物。谢谢柠檬回了这么长的一个帖子。



※※※※※※
http://blog.sina.com.cn/jiangxuehongbo
 [4楼]  作者:非常柠檬  发表时间: 2009/04/05 23:24 

对【3楼】说:

哎呀,遥想老师~~~~

 

   广电部之所以向广大网民发出通知,意在限制和遏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上传,比如一些无聊人士制造的庸俗低级的东西,这些并不是我们需要的,是垃圾,如果不加以限制,会污染青少年儿童滴:)

  

   然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抵制了垃圾的东西,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新鲜事、以及你说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很难看到,这就是遗憾了。所以我想说,广电部这证那证的颁发,细则应该是有的,能进去的自然会进去,不能进去的自然会被规避,我们静待就是。

   

不过,遥想老师的确说的很中肯,讲事实举例子,再仔细看了看你的文字,的确是这样子的,严重同意遥想老师的说法,先悄悄的乐一会,如果再唠叨下去,你又该说我断章取义了,哈哈!



※※※※※※
<img src=http://202.106.189.25/Preview/20070125/mingzhangce/UnihanBA71959217074851.gif width=96 height=96 > <html xmlns:sns="http://blog.sina.com.cn/sns">
 [5楼]  作者:笑缘12  发表时间: 2009/04/16 10:43 

遥想老师的帖子越来越老辣了。

※※※※※※
<a href="http://818y.xilubbs.com/" target=_blank>秉烛思静……</a><a><img src="http://buzhao.myrice.com/lan2-1.gif" border=0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5875005722046